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GB-T 25067-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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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35.040L80中中 华华 人人 民民 共共 和和 国国 国国 家家 标标 准准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代替 GB/T 25067201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的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techniques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ISO/IEC 27006:2015,IDT)(报批稿)(本稿完成日期:
2、2018 年 9 月 25 日)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I目次前言.I引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原则.15 通用要求.15.1 法律与合同事宜.15.2 公正性的管理.15.3 责任和财力.26 结构要求.27 资源要求.27.1 人员能力.27.2 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57.3 外部审核员和外部技术专家的使用.67.4 人员记录.67.5 外包.68 信息要求.68.1 公开信息.68.2 认证文件.68.3 认证的引用和标志的使用.68.4 保密.68.5
3、认证机构与其客户间的信息交换.79 过程要求.79.1 认证前的活动.79.2 策划审核.99.3 初次认证.109.4 实施审核.119.5 认证决定.129.6 保持认证.129.7 申诉.139.8 投诉.139.9 客户的记录.1310 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要求.1310.1 可选方式.1310.2 方式 A:通用的管理体系要求.1310.3 方式 B:与 GB/T 19001 一致的管理体系要求.13附录 A(资料性附录)ISMS 审核与认证的知识与技能.14附录 B(规范性附录)审核时间.16附录 C(资料性附录)审核时间计算方法.20GB/T 25067XXXX/ISO/IEC 2
4、7006:2015II附录 D(资料性附录)对已实现的 GB/T 220802016 附录 A 的控制的评审指南.24附录 NA(资料性附录)GB/T 25067201x 与 GB/T 250672016 的条款对照关系.30参考文献.34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 GB/T 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GB/T 250672016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与 GB/T 25
5、0672016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1)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 GB/T 19011,新增了 GB/T 29246;2)删除了术语“证书”、“认证机构”、“标志”和“组织”;3)遵从 GB/T 27021.12017 的标准结构,调整了第 9 章-过程要求的内容;4)基于 GB/T 27021.12017 的附录 A,细化了参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各类人员的能力要求见 7.1.2;5)审核时间计算由资料性附录调整为规范性附录见附录B,并新增了审核时间计算示例见附录 C。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 ISO/IEC 27006:201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与
6、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1)GB/T 220802016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ISO/IEC 27001:2013,IDT)2)GB/T 27021.12017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ISO/IEC17021.1:2015,IDT)3)GB/T 292462017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概述和词汇(ISO/IEC27000:2016,IDT)本标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1)引言中增加了一个注解;2)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NA;3)词汇“procedure”,在针对认证机构运作管理时翻译为“程序”见 7
7、.1.2.4.1 b)、9.1.3.2、9.1.5.1.2 等,在针对客户信息安全控制管理时翻译为“规程”见 7.1.2.1.4 a)、9.2.2.2a)、9.3.1.2.1 a)等,两者意思并无差异;4)由于附录 A 只在 7.1.1 中被引用,根据国家标准起草规定,将 7.1.1 条款的注调整为标准条文;5)对表 D.1 中控制“A.13.1.3 网络隔离”的“审核的评审指南”,更正了网段和网络隔离的示例。本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0)提出并归口。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8、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志高、张强、黄俊梅、魏军、田刚、夏芳、张志国、尤其、方洁、王曙光、刘鑫。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250672010;GB/T 250672016。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II引言GB/T 27021.12017为机构对组织的管理体系实施审核和认证建立了准则。如果这类机构按照GB/T 220802016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开展以
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为“ISMS”)审核和认证为目的活动,并准备依据GB/T 27021.12017获得认可,对GB/T 27021.12017补充一些要求和指南是必要的。本标准提供了这样的内容。本标准正文遵循GB/T 27021.12017的结构,针对ISMS审核和认证所增加的特定要求和指南,用字母“IS”加以标识。贯穿本标准全文,使用“应”(shall)这一术语,以表示本标准中与GB/T 27021.12017和GB/T220802016的要求相对应的条款是要求性的,认证机构必须遵循;使用“宜”(should)这一术语表示建议。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使得认可机构在应用其评审认证机构所依据
10、的标准时能更有效地协调一致。本标准中术语“管理体系”和“体系”可以互换使用。管理体系的定义见GB/T 190002008(ISO9000:2005,IDT)。请勿将本标准中使用的管理体系与其他类型的系统混淆,例如,信息技术(以下简称“IT”)系统。注:GB/T 190002008已被GB/T 190002016代替。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1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的要求1范围本标准在GB/T 27021.12017和GB/T 220802016的基础上,对实施ISMS审核和认证的机构规定了要求并提供了指南。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I
11、SMS认证机构的认可提供支持。任何提供 ISMS 认证的机构,需要在能力和可靠性方面证实其满足本标准中的要求。本标准中的指南提供了对这些要求的进一步解释。注:本标准可以作为认可、同行评审或其他审核过程的准则性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22080201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ISO/IEC 27001:2013,IDT)GB/T 27021.12017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部分:要求(ISO/IEC 170
12、211:2015,IDT)GB/T 2924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概述和词汇(ISO/IEC 27000,IDT)3术语和定义GB/T 27021.12017和GB/T 2924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认证文件certification document表明客户的ISMS符合指定的ISMS标准及ISMS所要求的任何补充性文件的一类文件。4原则GB/T 27021.12017第4章的原则适用。5通用要求5.1法律与合同事宜GB/T 27021.12017中5.1的要求适用。5.2公正性的管理GB/T 27021.12017中5.2的要求适用。并且,以下要求和指
13、南适用。5.2.1IS 5.2 利益冲突认证机构可以从事以下工作,不会被视为咨询或具有潜在的利益冲突: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2a)安排培训课程并参与讲授。如果这些课程涉及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管理体系或审核时,认证机构应仅限于提供可公开获取的通用信息和建议,即认证机构不应针对具体公司提供那些违反下面 b)要求的建议;b)根据请求,提供或发布认证机构对认证审核标准要求的解释性信息(见 9.1.3.6);c)审核前活动,仅以确定认证审核是否就绪为目的,但是这些活动不应导致提供违反本条款的建议和意见。认证机构应能够证实这些活动不违反本条款的要求,且没有把这些
14、活动作为减少最终认证审核时间的理由;d)按照认可范围之外的标准或法规,实施第二方审核或第三方审核;e)在认证审核和监督审核过程中的增值活动,例如在审核过程中,当改进机会明显时,识别改进机会但不推荐具体的解决方案。认证机构不应为客户寻求认证的ISMS提供内部信息安全评审。此外,认证机构应独立于提供ISMS内部审核的机构(包括任何个人)。5.3责任和财力GB/T 27021.12017中5.3的要求适用。6结构要求GB/T 27021.12017第6章的要求适用。7资源要求7.1人员能力GB/T 27021.12017中7.1的要求适用。并且,以下要求和指南适用。7.1.1IS 7.1.1 总体考
15、虑7.1.1.1通用的能力要求认证机构应确保其具备与所评估的客户ISMS有关的、最新的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认证机构应参照GB/T 27021.12017的表A.1为每项认证职能确定能力要求。认证机构应考虑GB/T 27021.12017以及本标准7.1.2和7.2.1中所规定的、与认证机构所确定的ISMS技术领域相关的所有要求。附录A提供了特定认证职能的人员能力要求的摘要。7.1.2IS 7.1.2 能力准则的确定7.1.2.1实施 ISMS 审核的能力要求7.1.2.1.1 总体要求认证机构应有验证审核组成员的背景经验、特定培训或情况说明的准则,以确保审核组至少具备:a)信息安全的知识;
16、b)与受审核的活动相关的技术知识;c)管理体系的知识;d)审核原则的知识;注:有关审核原则的进一步信息,参见GB/T 19011。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3e)ISMS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知识。除了b)可以在作为审核组成员的审核员之间共享外,以上a)-e)适用于作为审核组成员的所有审核员。审核组应有能力将客户ISMS中信息安全事件的迹象追溯到ISMS的相应要素。审核组应有关于上述知识项的适当工作经历且实际应用过这些知识项(这不意味着一个审核员需要具有信息安全所有领域的全面的经验,但审核组整体上应对被审核的领域具备足够的认识和经验)。7.1.2.1
17、.2信息安全管理术语、原则、实践和技术审核组所有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应具有以下知识:a)ISMS 特定文件的结构、层级和相互关系;b)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工具、方法、技术及其应用;c)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d)ISMS 适用的过程;e)当前可能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或可能面临信息安全问题的技术。每个审核员应满足a)、c)和d)。7.1.2.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参与ISMS审核的审核员,应具有以下知识:a)GB/T 220802016的所有要求;审核组所有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应具有以下知识:b)GB/T 22081(如确定有必要,还可来源于特定行业标准)中的所有控制及其实现,这些控制
18、分为以下类别:1)信息安全策略;2)信息安全组织;3)人力资源安全;4)资产管理;5)访问控制,包括授权;6)密码;7)物理和环境安全;8)运行安全,包括IT服务;9)通信安全,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传输;10)系统获取、开发和维护;11)供应商关系,包括外包服务;12)信息安全事件管理;13)业务连续性管理的信息安全方面,包括冗余;14)符合性,包括信息安全评审。7.1.2.1.4业务管理实践参与ISMS审核的审核员,应具有以下知识:a)行业的信息安全最佳实践和信息安全规程;b)信息安全的策略和业务要求;c)通用业务管理的概念、实践,以及方针、目标和结果之间的相互关系;d)管理过程和相关的术
19、语。注:这些过程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沟通、外部沟通和其他的相关支持过程。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47.1.2.1.5客户的业务领域参与ISMS审核的审核员,应具有以下知识:a)特定的信息安全领域、地域和管辖范围的法律法规要求;注: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知识,不意味着要有深厚的法律背景。b)与业务领域相关的信息安全风险;c)与客户业务领域相关的通用术语、过程和技术;d)相关业务领域的实践。准则a)可在审核组内共享。7.1.2.1.6客户的产品、过程和组织审核组所有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应具有以下知识:a)组织类型、规模、治理、结构、职能和关系对ISMS的开发
20、与实施和认证活动的影响,包括外包;b)广义上的复杂运营;c)适用于产品或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7.1.2.2领导 ISMS 审核组的能力要求除了7.1.2.1中的要求,审核组组长应满足以下要求,且应在有指导和监督的审核中予以证实:a)具备管理认证审核过程和审核组的知识和技能;b)具备有效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7.1.2.3实施申请评审的能力要求7.1.2.3.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申请评审以确定所需的审核组能力、选择审核组成员并确定审核时间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认证过程中所用的相关ISMS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7.1.2.3.2客户的业务领域实施申请评审以确定所需的审核组能
21、力、选择审核组成员并确定审核时间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与客户业务领域相关的通用术语、过程、技术和风险。7.1.2.3.3客户的产品、过程和组织实施申请评审以确定所需的审核组能力、选择审核组成员并确定审核时间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客户产品、过程、组织类型、规模、治理、结构、职能以及ISMS的开发与实施和认证活动之间的关系,包括外包的职能。7.1.2.4复核审核报告并做出认证决定的能力要求7.1.2.4.1总则复核审核报告并作出认证决定的人员应具备知识,使其能够验证认证范围的适宜性、范围的变更以及变更对审核有效性的影响,特别是识别接口与依赖关系的持续有效性和相应的风险。此外,复核审核报
22、告并作出认证决定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5a)通用的管理体系;b)审核过程和程序;c)审核原则、实践和技巧。7.1.2.4.2信息安全管理术语、原则、实践和技术复核审核报告并作出认证决定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7.1.2.1.2中a)、c)、d)所列条目;b)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7.1.2.4.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复核审核报告并作出认证决定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认证过程中所用的相关ISMS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7.1.2.4.4客户的业务领域复核审核报告并作出认证决定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与
23、相关业务领域实践有关的通用术语和风险。7.1.2.4.5客户的产品、过程和组织复核审核报告并作出认证决定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a)客户的产品、过程、组织类型、规模、治理、结构、职能和关系。7.2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GB/T 27021.12017中7.2的要求适用。并且,以下要求和指南适用。7.2.1IS 7.2 证实审核员的知识和经验认证机构应通过以下方面来证实审核员具备知识和经验:a)获得承认的 ISMS 特定资格;b)适用时,注册为审核员;c)参加 ISMS 培训课程并获得相关的个人证书;d)最新的持续专业发展记录;e)由另一个 ISMS 审核员见证 ISMS 审核。7.2.1.1选择审
24、核员除7.1.2.1之外,选择审核员的准则应确保每位审核员:a)具备相当于大学教育水平的专业教育或培训;b)在信息技术方面具备至少 4 年的全职实际工作经历,其中至少 2 年的工作经历来自与信息安全有关的职责或职能;c)成功地完成至少 5 天的培训,培训范围包括 ISMS 审核和审核管理;d)在被赋予审核员责任之前,已获得整个信息安全评估过程的经验。宜通过参与最少 4 次、总天数至少 20 天(其中最多 5 天可来自于监督审核)的 ISMS 认证审核(包括再认证审核和监督审核)来获得这种经验。参与审核时,应包括评审文件与风险评估,评估实施情况和报告审核情况;e)具备相关的且合乎时宜的经验;f)
25、通过持续的专业发展,保持当前在信息安全和审核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最新的。GB/T 25067201X/ISO/IEC 27006:20156技术专家应符合准则a)、b)和e)。7.2.1.2选择领导审核组的审核员除了7.1.2.2和7.2.1.1外,选择领导审核组的审核员的准则应确保该审核员:a)已经积极参与过至少 3 次 ISMS 审核的所有阶段。参与审核时,应包括初次的范围识别与策划、评审文件与风险评估、评估实施情况和正式地报告审核情况。7.3外部审核员和外部技术专家的使用GB/T 27021.12017中7.3的要求适用。并且,以下要求和指南适用。7.3.1IS 7.3 使用外部审核员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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