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855-2023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规范(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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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 CCS A 9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8552023 代替DB37/T 18552011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规范 Process contro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2023-09-14 发布 2023-10-14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185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过程控制要素.1 5.1 前期工作.1 5.2 实施评价.2 5.3 报告审核.3 5.4 报告签发.4 5.5 跟踪服务.5 6
2、 技术支撑条件.5 6.1 组织机构.5 6.2 人员.5 6.3 技术支撑.6 6.4 信息支撑.6 7 文件管理.6 7.1 管理文件.6 7.2 程序文件.6 7.3 作业指导书.7 7.4 保密.7 7.5 资质和印章管理.7 7.6 档案管理.7 7.7 文件和记录管理.7 7.8 培训管理.8 7.9 外部文件获取管理.8 8 持续改进.8 8.1 内部自查.8 8.2 投诉申诉处理.8 8.3 改进.8 参考文献.9 DB37/T 185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7/T
3、 18552011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与DB37/T 1855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文件名称“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为“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规范”;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11 年版的第 1 章);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3.1,2011 年版的第 3 章);增加了影像资料要求(见 5.2.2.8、5.2.4.2、5.3.5.2、7.8.2、8.1.4);更改了报告校核的要求(见 5.3.1.1、5.3.1.2、5.3.3.1,2011 年版的 4.3);更改了各类人员的要求(见 6.2,2011 年版的 4.6);增加了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4、见 5.4.8);增加了评价组织机构要求(见 6.1);增加了安全评价机构信息网上公开和项目告知内容(见 6.4.1、6.4.2);更改了过程控制体系管理文件的内容、编制、修订等内容(见 7.1、7.2、7.3,2011 年版的4.7.3);更改了检查改进的要求(见第 8 章,2011 年版的 4.8)。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2011 年首次发布为 DB37/T 1855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37/T 185520
5、23 1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过程控制要素、技术支撑条件、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全评价机构在山东省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过程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评价初访 the first visit for assessment 对有评价意向的被评价单位开展的初次访问活动,目的是为评价项目风险分析获取相关信息。4 基本要求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并对其作出的安
6、全评价结果负责。5 过程控制要素 5.1 前期工作 5.1.1 评价初访 5.1.1.1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初访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初访的时机、参加人员、初访结果及初访记录等内容。5.1.1.2 风险分析前应对评价对象现场进行初访,初访人员应包括至少 1 名相关专业专职安全评价师。5.1.1.3 初访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影像记录和纸质记录。影像记录。影像记录应反映初访时所查看到的评价对象现场的关键信息,如主要参照物、安全设施、项目周边环境、初访人员及被评价单位陪同人员等。纸质记录。记录应记载初访时间、双方参加人员、交流的重要信息,并描述评价对象基本概况(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情况、法人性
7、质等),项目技术状况(如产业政策、技术来源、成熟程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安全距离、生产现状、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状况,评价目的等。DB37/T 18552023 2 5.1.2 风险分析 5.1.2.1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5.1.2.2 风险分析应在安全评价合同签订前进行。5.1.2.3 风险分析应明确责任部门、参与部门及参与人员。5.1.2.4 风险分析应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判断准则,并形成记录,风险分析记录应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分析内容应包括:a)评价对象基本概况,评价项目的投资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评价类别、行业风险特
8、性;b)评价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评价资质和业务范围,现有安全评价师专业构成是否满足评价项目需要,是否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承接项目的风险程度及原因;c)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d)项目的可行性结论,其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置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满足被评价单位对完成时间的要求及对评价工作的其他要求。5.1.3 合同签订 在风险分析结论可行的前提下,安全评价机构应与被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宜使用全省统一合同范本,合同采用统一编号。评价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约定的完成时间应保证评价报告质量。5.2 实施评价 5.2.1 前期准备 5.2.1.1 应制定实施评价过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9、应包括评价项目组组成原则;原始评价资料收集要求;检测检验数据采用要求;评价报告签字、批准、盖章等要求。5.2.1.2 签订评价合同后,应当成立评价项目组,任命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明确评价项目组人员。5.2.1.3 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和项目组成员应满足项目安全评价专业能力配备要求。项目组成员应是本机构专职安全评价师,根据需要聘请相应专业的技术专家。5.2.1.4 项目组应编制评价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评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评价范围、成员及分工、工作进度、项目组成员、人员专业以及工作任务等,并经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批签字。5.2.1.5 项目组应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收集相关法规、标准、技术资料和类
10、比资料等,编制针对性的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5.2.2 现场调查与现场勘验 5.2.2.1 项目组进行现场调查和现场勘验时不应少于 2 名专职安全评价师,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参加。5.2.2.2 项目组应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被评价单位评价范围内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收集评价对象的相关资料。现场调查也包括对安全预评价项目厂址周边环境和类比工程进行的实地调查,为下一步安全评价工作作好准备。5.2.2.3 项目组应在熟悉项目资料后,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全面,不应有重大疏漏。5.2.2.4 现场勘验应按照安全检查表
11、逐条进行,如实记录评价对象实际情况,涉及隐蔽工程的事项,应查阅设计、施工、监理(如有)等资料或现场询问并记录。DB37/T 18552023 3 5.2.2.5 现场勘验发现的问题应出具书面反馈意见,经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付被评价单位,或以电子版方式发送并确认对方接收。5.2.2.6 项目组现场调查和勘验时,应出示安全评价师职业证书。5.2.2.7 现场调查和现场勘验的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调查或勘验时间、设施及场所名称,双方人员,现场勘验原始记录,收集的项目资料内容,查看过的原件清单,发现的安全隐患,勘验结果等。记录应清晰、详实,并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5.2.2.8 现场调查和现
12、场勘验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体现调查或勘验时间、双方人员及评价对象的参照物、现场调查和现场勘验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安全隐患部位及场所、原始文件等。因涉及企业秘密不能拍摄影像记录的,应由被评价单位出具说明。影像记录应在评价项目完成一个月内归类存档,注明拍摄时间、拍摄人员、拍摄位置、拍摄内容等。5.2.2.9 安全检查表应作为现场工作记录的附表,表中应列出安全评价师和专家名单、检查日期及现场工作时间。5.2.2.10 项目组与被评价单位就评价和勘验结果交换的意见应形成记录。记录应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交换意见内容及结果等。5.2.3 报告编制 评价项目组应根
13、据制定的评价工作计划和作业指导书编制安全评价报告。5.2.4 现场核查 5.2.4.1 现场核查的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对未整改到位的写明原因及整改计划,核查结果。记录应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5.2.4.2 现场核查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体现核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评价对象参照物、整改情况等,并与整改前影像资料形成对比。5.3 报告审核 5.3.1 一般要求 5.3.1.1 应制定并实施报告校核和审核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校核和审核的人员职责、方式、内容、标准、结论等内容,规范校核、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报告工作。5.3.1.2 校核和审核记录
14、应满足机构内部管理要求,安全评价报告校核和审核记录电子文档应保留校核和审核痕迹。5.3.1.3 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结果应采用纸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报告名称、审核意见、审核结论、审核人员签字及审核日期、报告修改说明等,记录应保存完整。5.3.1.4 内部审核人员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内部审核人员应为非项目组成员,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编制人不应作为内部审核人员。5.3.1.5 内部审核采取专人审核或会议审核的形式,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参加。5.3.2 校核 安全评价报告内部审核前,应由评价项目组成员对报告格式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作业指导书要求以及文字、格式和数据
15、是否准确等进行校核。5.3.3 内部审核 DB37/T 18552023 4 5.3.3.1 内部审核应在报告校核并修改完成后由内部审核人进行审核。5.3.3.2 内部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a)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有效;b)项目概况介绍是否清晰,评价范围是否与合同一致;c)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d)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e)评价方法选择是否适当;f)对策措施是否可行;g)结论是否正确;h)格式是否符合要求;i)文字、数据是否准确等;j)确认是否按照内部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或纠正。5.3.4 技术负责人审核 5.3.4.1 评价报告内部审核并修改完成后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5.3.4.2 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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