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_T 3295-2022 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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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7.040CCSA76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32952022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20220708发布20220806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23/T32952022目次前言.III引言.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规定.24.1两级检查一级验收.24.2检查与验收依据.34.3单位成果.34.4关键工序的控制.34.5质量等级.34.6记录及报告.34.7质量问题处理.45成果质量评定.45.1质量表征.45.2质量元素与错漏分类.45.3元素划分与权重调整.45.4质量评分方法.45.5单位成果质量评定.45.6样本质量评定.45.7批成
2、果质量评定.46抽样检查程序.56.1确定样本量.56.2抽取样本.56.3检验内容与方法.56.4检验流程图.56.5编制报告.67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错漏分类.67.1错漏数量确定.67.2GNSS测量.67.3三角测量.9IDB23/T329520227.4水准测量.127.5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147.6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定位服务.177.7大地测量数据处理.20参考文献.23IIDB23/T3295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
3、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归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黑龙江第一测绘工程院、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黑龙江众鼎测绘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调查监测处、黑龙江省第九地质勘查院、大庆市自然资源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岳国栋、吴守来、袁晓宏、梁安宝、王洪斌、李海生、孙良宇、赵忠海、李寅、王丽欣、乔辉、李庆松、张智程、石善福、崔洪禹、王伟、余子敏、潘国盛、杨兴强、殷涛、朱岩丽、都丽霞。IIIDB23/T32952022引言自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
4、检查与验收和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实施以来,在应用中我们逐渐发现了不适用之处。充分考虑我省目前的测绘生产技术水平、质量控制水平、检查与验收的现状,结合我省的区域特点和省内行业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需求,注重CORS站、RTK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研究、探索、制定出适用于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系列标准。DB23/T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已经发布了以下6项标准:DB23/T18302017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第1部分:大比例尺地形图。DB23/T20942018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第2部分:管线测量。DB23/T26452020测绘地
5、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第3部分:地籍测绘。DB23/T26462020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第4部分:实景三维模型。DB23/T31462022公开版地图审查规程。DB23/T31472022InSAR地面沉降监测成果质量检验规程。VDB23/T32952022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成果质量评定、抽样检查程序、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错漏分类。本文件适用于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中大地测量成果的检查与验收和技术文件等的编制。监督检验、质量认定、质量鉴定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6、,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23/T18302017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第1部分:大比例尺地形图3术语和定义DB23/T1830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GNSS在全球范围提供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卫星系统的统称。如全球定位系统(GPS)、格洛纳斯导航卫星系统(GLONASS)、伽利略导航卫星系统(Galileo)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等。来源:GB/T396112020,2.3.1
7、3.2大地测量geodeticsurvey测定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及其变化和建立地区以至全球的三维控制网的科学与技术。包括GNSS测量、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定位服务、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等。来源:GB/T171592009,2.14,有修改3.3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referencestation;GNSSreferencestation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获取观测数据,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1DB23/T32952022至数据中心的地
8、面固定观测站。来源:GB/T396112020,2.13.4位置服务locationbasedservices;LBS基于卫星导航或其他手段获取时空信息,向用户提供与位置相关联的服务。来源:GB/T396112020,5.2.13.5高程异常heightanomaly似大地水准面至地球椭球面的垂直距离。来源:GB/T171592009,5.323.6似大地水准面quasi-geold从地面一点沿正常重力线按正常高相反方向量取高至正常高所得端点所构成的曲面。来源:GB/T171592009,5.303.7似大地水准面分辨率resolutionofquasi-geold似大地水准面模型采用的格网尺
9、寸。3.8似大地水准面精化refinementofquasi-geold利用GNSS测量、水准测量、重力测量等综合技术手段,精确改正似大地水准面,建立精密大地水准面数字模型的过程。4基本规定4.1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大地测量成果质量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两级检查即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大地测量成果应依次通过测绘单位作业部门的过程检查、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最终检查和项目委托方组织的验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的验收。其要求如下:a)过程检查应采用全数检查;b)最终检查中,外业检查项可采用抽样检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第6章的规定执行;内业检查项应采用全数检查;c)验收应采用抽样检查,样本量
10、的确定按第6章的规定执行。验收应对样本进行详查,必要时应2DB23/T32952022对样本以外的单位成果进行概查;d)各级检查与验收工作应独立、按顺序进行,不应省略、代替、颠倒顺序;e)最终检查应审核过程检查记录,验收应审核最终检查记录。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资料质量错漏处理。4.2检查与验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标准、规范,相关的设计书、任务书、合同等。4.3单位成果4.3.1GNSS测量、三角测量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4.3.2水准测量应以“点”“测段”“网”为单位成果。4.3.3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4.3.4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定位服务应以“点”
11、“网”为单位成果。4.3.5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4.4关键工序的控制4.4.1关键工序是指标石建造施工现场,关键工序的控制即标石建造施工现场照片的拍摄。4.4.2建造永久性等级大地控制点,应执行关键工序的控制要求。4.4.3关键工序的控制在标石建造的施工现场,应拍摄下列照片:a)钢筋骨架照片,应能反映骨架捆扎的形状和尺寸;b)标石坑照片,应能反映标石坑和基座坑的形状和尺寸;c)基座建造后照片,应能反映基座的形状及钢筋骨架或预制构件安置是否正确;d)标志安置照片,应能反映标志安置是否平直、端正;e)标石整饰后照片,应能反映标石整饰是否规范;f)标石埋设位置远景照片,应能反
12、映标石埋设位置的地物、地貌景观。4.4.4用于地形测图、工程测量等的临时等级控制点,可参照执行关键工序的控制要求。4.5质量等级4.5.1样本及单位成果质量应采用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4.5.2最终检查宜评定单位成果质量和样本质量,并根据样本质量等级评定批成果质量等级。4.5.3验收应评定单位成果质量和样本质量,并根据样本质量等级评定批成果质量等级。4.6记录及报告4.6.1检查与验收记录应主要包括质量问题、错漏分类、质量得分、质量等级等。记录填写应及时、完整、规范、清晰,检验员和校核员签名后的记录不应修改。4.6.2最终检查完成后,应编写检查报告。4.6.3验收工作完成后,应编写检验
13、报告。4.6.4检查报告和检验报告应随成果一并归档。3DB23/T329520224.7质量问题处理4.7.1过程检查、最终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限时修改。在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工作中,对质量问题的评定存在分歧时,由测绘单位总工程师裁定;在验收工作中,对质量问题的评定存在分歧时,由项目委托方裁定。4.7.2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设计规定的成果时,应限时提出处理意见,交测绘单位整改;当问题较多或性质较严重时,应将部分或全部成果退回测绘单位,整改后再进行验收。4.7.3经验收判为合格的批成果,测绘单位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时修改,由测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查。经验收判为不合格的批成果,应全部退回测绘单
14、位,限时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再次验收时应重新抽样。5成果质量评定5.1质量表征单位成果质量水平以百分制表征。5.2质量元素与错漏分类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错漏分类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5.3元素划分与权重调整5.3.1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的划分可根据设计要求、生产工序、检查与验收的目的进行调整。5.3.2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的权重值均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末位数取5的倍数。5.3.3划定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后,应调整相应的权重值。5.3.4权重值的调整按本文件所列相应权重的比例进行,调整后的质量元素权重值之和、质量子元素权重值之和均应为1.00。5.4质量评分方法5.4.1单位成果的质量得分应保
15、留小数点后1位,小于60.0分时不计算得分。5.4.2质量评分方法按DB23/T18302017中5.4的规定执行。5.5单位成果质量评定单位成果质量评定履行DB23/T18302017中第5章确定的程序。5.6样本质量评定样本质量评定按DB23/T18302017中6.4的规定执行。5.7批成果质量评定批成果质量评定按DB23/T18302017中6.5的规定执行。4DB23/T329520226抽样检查程序6.1确定样本量样本量的确定按DB23/T18302017中6.1的规定执行。6.2抽取样本6.2.1样本的抽取按DB23/T18302017中6.2的规定执行。6.2.2按样本量从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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