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74-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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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HJ/T 374-2007 代替 HBC 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s sampler (发布稿)HJ2007 1203 发布 200803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I 目 次 前言.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采样器的结构要求1 4.1 大流量采样器.1 4.2 中
2、流量采样器.3 5 采样口抽气速度及精度要求.3 6 采样时间控制及计时要求.3 7 采样器其他技术要求.3 8 检测方法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检定项目及检定方法一览表.11 HJ/T 3742007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32001)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在起草本标准过程中,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大气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及美国国家环保局出版的EPA Test Method:Refer
3、ence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Suspended Particulates in the Atmosphere(High volume Method)(美国环保局检测方法: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检测参考方法(大流量采样器)部分内容,并参考了国内外部分厂家生产的采样器技术指标及企业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2 月 3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1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
4、定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流量和中流量两类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GB/T 3768199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5080.7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HJ/T 3682007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指能够采集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800 小时;r1,MTBF 等于失效前累计运行时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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