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0-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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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30-2013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nosodium glutamate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3-3-29 发布 2013-7-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I 目 次 前 言.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3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4 5 总体要求.6 6 工艺设计.7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3 8 检测与过程控制.14 9 主要
2、辅助工程.15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6 11 工程施工与验收.16 12 运行与维护.17 I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工商大学、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3 月 29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
3、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味精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
4、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9431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
5、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
6、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CECS 97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CECS 111 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
7、计规程 CECS 162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24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 HJ/T 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 HJ/T 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 H
8、J/T 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HJ/T 26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刮泥机 HJ/T 26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吸泥机 HJ/T 27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 HJ/T 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推流搅拌机 HJ/T 28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 3HJ/T 33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 HJ/T 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 354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
9、术规范(试行)HJ/T 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HJ/T 3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 444 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 HJ 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8 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9 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8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9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3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
10、规范 NY/T 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供气设计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计建设 1990 1215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1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国务院令第 591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 1996 470 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19431 和 HJ 444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味精味精 monosodium glutam
11、ate 味精又名谷氨酸钠,化学名称:L-谷氨酸单钠一水化合物(或 L-氨基戊二酸单钠一水化物),分子式:C5H8NO4NaH2O。3.2 味精工业味精工业 monosodium glutamate industry 指以淀粉质、糖质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提取、结晶等工艺生产味精的工业。该类工业企业包括从淀粉质、糖质等原料经发酵制备谷氨酸(俗称麸酸),再由谷氨酸精制生产味精全过程的企业;也包括只从淀粉质、糖质等原料经发酵生产谷氨酸的企业;还包括仅从谷氨酸精制生产味精的企业。3.3 浓缩等电工艺和分离尾液浓缩等电工艺和分离尾液 condense technique at isoelectric
12、point and waste 4isolated fermentation liquor 浓缩等电工艺是指发酵母液经浓缩至谷氨酸一定浓度后,再进行连续等电分离提取谷氨酸的过程。发酵母液浓缩分离谷氨酸后的废液称为分离尾液。3.4 等电离交工艺和离交尾液等电离交工艺和离交尾液 ion exchange technique at isoelectric point and waste fermentation liquor from ion exchange process 等电离交工艺是指发酵母液经等电点法提取谷氨酸后,再经过离子交换二次分离谷氨酸的过程。离子交换分离谷氨酸后的流出液称为离交尾液
13、。3.5 淀粉废水淀粉废水 wastewater from starch production 指味精生产企业利用玉米、小麦加工制备淀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3.6 谷氨酸废水谷氨酸废水 wastewater from glutamate production 指淀粉经制糖、发酵、分离提取制备谷氨酸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糖化罐、发酵罐、提取罐、分离机、滤布的洗涤水以及采用等电离交工艺时,离子交换柱需要冲洗处理再生产生的树脂洗涤水。3.7 制糖废水制糖废水 wastewater from sugar production 指淀粉经液化、糖化、浓缩、过滤制备葡萄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糖化罐及滤布
14、的洗涤水。3.8 精制废水精制废水 wastewater from monosodium glutamate production 指谷氨酸经中和、脱色、结晶等味精精制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色时粒状炭柱的冲洗废水。3.9 污冷凝水污冷凝水 condensation wastewater 指发酵母液、分离尾液与离交尾液等浓缩过程中产生的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二次蒸汽冷凝水。3.10 综合废水综合废水 integrated wastewater 指味精生产企业排入废水处理工程的各种废水混合后的废水,主要有谷氨酸废水、精制废水、污冷凝水、淀粉废水预处理(厌氧工艺)出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等。3.11 预处理
15、预处理 classification treatment 指为减轻综合废水处理负荷,对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淀粉废水进行厌氧处理并将资源回收的过程。3.12 一级处理一级处理 prim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以均质调节等措施为主体的初级处理过程。3.13 二级处理二级处理 second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经一级处理后以二级生化处理为主体的净化过程。3.14 三级处理三级处理 terti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等措施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染物的净化过程。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54.1 废水来源及
16、污染物废水来源及污染物 4.1.1 味精企业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谷氨酸废水、精制废水和污冷凝水,含有淀粉生产的味精企业还包括淀粉废水。4.1.2 味精企业生产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和总氮(TN)。4.2 废水水量废水水量 4.2.1 废水水量宜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综合废水排放总量进行实际测量确定,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各种工艺废水宜逐一进行废水排放量测量,废水排放量测量应符合 HJ/T 91 的要求。4.2.2 废水水量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相同原料及产品、相同生产工艺味精企业的排放数据确定。4.2.3 以全厂取水量估算时,废水水量宜取
17、全厂取水量的 90%95%。4.2.4 没有实测及类比数据时,废水水量可参考表 1 按下式计算:(1)(2)式中:Q综合废水量(m3/d);Qi生产废水量(m3/d);Qj其他废水量(m3/d),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应参照 GB 50015 等标准确定;qi单位产品生产废水量(m3/t 产品),可参照表 1 确定;mi味精产品生产量(t 产品/d),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确定。表 1 典型味精企业单位产品生产废水量 产品 原料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3/t)谷氨酸 玉米、小麦、大米 2050 淀粉、糖蜜 2035 味精 玉米、小麦、大米 2050 淀粉、糖蜜 2035 谷氨酸 6
18、10 注 1:1t 谷氨酸可生产 1.23 t1.26 t 味精;注 2:采用等电离交工艺取高值,浓缩等电工艺取中低值。4.2.5 设计水量应考虑一定的裕量,设计裕量宜小于等于废水水量的 20%。4.3 废水水质废水水质 4.3.1 废水水质宜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综合废水进行取样化验,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各种工艺废水水质宜逐一进行取样化验,水质取样化验应符合 HJ/T 91 的要求。4.3.2 废水水质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相同原料及产品、相同生产工艺味精企业的排放数据确定。4.3.3 没有实测及类比数据时,味精工业生产过程废水水质可参考表 2,不同产品及不同原料的混合废水水质按不同废水类型混合
19、比例确定。6表 2 典型味精生产废水水质 单位:mg/L 废水种类 pH 化学需氧量 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氨氮 NH3-N 总氮 TN SS 总磷 TP 淀粉废水 3.56 900015000 50008000 60230 300500 8001500-谷氨酸废水 37.5 50009000 30006000 4001700 5002000 8001500-精制废水 811 7001200 300700 80150 100200 200600-污冷凝水 4.57.0 12001600 600800 70250 70250 -综合废水 4.37.5 7502000 4001200 1
20、50400 150500 200800 10-50 说明:数值较低,一般不作为监测指标。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谷氨酸废水和综合废水,pH 值取中低值,其他水质指标取中高值;采用浓缩等电工艺的谷氨酸废水和综合废水,pH 值取中高值,其他水质指标取中低值。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味精生产企业应按照 HJ 444 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降低废水污染负荷。5.1.2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遵循“三同时”制度,并以企业生产情况及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废水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现有工程和新(扩、改)建工程的关系。5.1.3 厂
21、区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位于水体保护要求高或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宜对地面污染较大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5.1.4 发酵与提取过程产生的分离尾液和离交尾液应进行综合利用,不得直接排入废水处理系统。5.1.5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处理后的废水应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其他工业用水和环境保洁的水质应根据再生利用环节参照 GB/T 19923 和 GB/T 18920 执行。5.1.6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排放水质、水量应符合 GB 19431 和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要求。5.1.7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应采取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恶臭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分别符合 GB 14
22、554 和 GB 18599 的规定。5.1.8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噪声应符合 GB 3096 和 GB 12348 的规定,对建筑物内部设施噪声源控制应符合 GBJ 87 中的有关规定。5.1.9 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建设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T 15562.1 的要求,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5.1.10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采用符合 HJ/T 15、HJ/T 96、HJ/T 101、HJ/T 377 等标准规定的监测仪器,运行和数据传输应执行 HJ/T 355 和 HJ/T 212 的规定。5.2 建设规模建
23、设规模 5.2.1 建设规模应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现有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新(扩、改)建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根据原料种类、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的治理程 7度和使用量,采用类比或物料衡算的方法确定。5.2.2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格栅渠、集水井等调节池前的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计算;b)调节池及其后的生化池、二沉池等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计算;c)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应按最大日平均时污泥量计算。5.3 工程构成工程构成 5.3.1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产管理设施构成。5.3.2 主体
24、工程主要包括废水预处理工程、综合废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沼气利用工程和恶臭处理工程:a)废水预处理工程包括淀粉废水预处理(厌氧工艺)工程等;b)综合废水治理工程包括废水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系统;c)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包括污泥减量处理和最终处置系统;d)沼气利用工程包括沼气净化、贮存和利用系统;e)恶臭处理工程包括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5.3.3 辅助工程包括电气、供排水和消防、采暖通风与空调等。5.3.4 生产管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值班室等。5.4 厂址选择厂址选择 5.4.1 味精废水治理工程厂址选择应纳入味精工业生产企业建设规划,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5.5 总平面布置
25、总平面布置 5.5.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 50014、GB 50187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5.5.2 废水治理工程总体布置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和处理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5.3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满足施工、维护和管理要求,并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5.5.4 竖向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和高差,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重力排放、降低能耗。5.5.5 加药间、污泥处理间等运输量较大的建筑物应靠近道路,并远离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5.5.6 沼气利用工程等需要防火防爆的设施应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考虑足够的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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