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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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 家 标 准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号)网址:电话: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年月第版开本 年月第次印刷印张字数千字统一书号:定价: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年 第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3、()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特此公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年 第号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经研究决定,自年月日起在太湖流域执行下列国家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下简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名称如下: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混装制剂类
4、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十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十三、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具体行政区域范围另行公告。特此公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年 第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部决定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进行调整,设置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太湖地区防治污染和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需要,经商有关地方和主管部门,我部确定了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政区域范围,现
5、予公布(见附件)。我部将在公布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明确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太湖流域实施的具体时间。请各有关方面严格按照实施排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特此公告。附件: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行政区域名单年月日 附件: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行政区域名单省份城市(区)名 称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江苏省苏州市全市辖区无锡市全市辖区常州市全市辖区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南京市溧水县、高淳县浙江省湖州市全市辖区嘉兴市全市辖区杭州市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西湖区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临安市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上海市青浦区全部辖区 目次
6、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7、。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年月日批准。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提取类制药(不含中药)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提取类制药
8、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提取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与提取类制药生产企业生产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不经过化学修饰或人工合成提取的生化药物、以动植物提取为主的天然药物和海洋生物提取药物生产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用化学合成、半合成等方法制得的生化基本物质的衍生物或类似物、菌体及其提取物、动物器官或组织及小动物制剂类药物的生产企业。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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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 制药 工业 水污染 排放 标准 GB2190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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