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HJ439-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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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 发布实施环境保护部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号)网址:电子信箱:电话: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年月第版开本 年月第次印刷印张字数千字统一书号:定价: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年 第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技术
2、要求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技术要求();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三、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以上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特此公告。年月日 目次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要求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附录(规范性附录)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报告要求 前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装用压燃式及气体燃
3、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车符合性要求。本标准是对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中关于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内容的补充。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修改采用欧盟()指令 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以及燃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的车用点燃式发动机气态污染物排放法律的理事会指令,及其修订指令、中有关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的内容。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
4、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济南汽车检测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年月日批准。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 的、和类及总质量大于 的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及其汽车的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若装备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和类车辆
5、已经按照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的规定进行了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可不执行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技术要求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术语和定义、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技术要求和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确立的
6、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要求制造企业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汽车所安装的发动机在正常寿命期内,排放控制装置始终正常运行。在用车发动机的符合性必须在汽车发动机的有效寿命内定期进行检查,并满足 表和表的限值要求。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应按照第章规定进行。图为在用符合性检查审核程序。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型式核准机构可以通过审核制造企业提供的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报告,或(和)型式核准机构的监督性试验进行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报告的审核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报告内容应满足附录规定。制造企业收集的信息应非常充分,以便能评定出在用车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正常使用
7、条件,并且能代表制造企业对地区市场的了解程度。图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 审核程序如果报告所涉及的发动机系族里发动机数量太少,制造企业可以要求用于在用车符合性检查的发动机汽车的数量少于附录第条第)项规定的数量,但应事先获得型式核准机构的批准。在对报告审核的基础上,型式核准机构应作出判断:)对该发动机型或系族的在用车符合性满意,不需进行任何进一步检查;)制造企业提供的资料不充分,无法作出决定,要求制造企业进一步提供资料和(或)数据;)对该发动机系族的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报告不满意,需按第条要求,对发动机系族的样 机进行验证性试验。制造企业计划采取补救措施时,应结合型式核准机构的决定和补救计划的细节,
8、向型式核准机构提交报告。报告应对该计划中涉及的发动机汽车组进行描述,并对计划将要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进行说明(见第条规定)。排放试验从发动机系族选出的发动机应采用 附录规定的和试验循环测量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采用 附录规定的试验循环测量烟度。试验用代表性发动机应来自于正常使用的汽车。发动机汽车的获取、检查和维护应按第条规定进行,并应记录存档。应按中的维护计划,对发动机进行维护。试验用燃料。所有试验都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市售燃料(适用于 中阶段)。在制造企业的要求下,可以采用 附录中描述的基准燃料。按、和试验循环测得的污染物排放值,其小数点后的有效位数应比 规定的限值多一位。验证性试验进行验证性试验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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