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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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书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代替 、部分代替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发布 实施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号)网址:电子信箱:电话:传真: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年 月第版开本 年 月第 次印刷印张印数 字数 千字统一书号:定价:元书书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年第 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等四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方案如下:一、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自 年 月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部分。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3、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和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中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部分。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和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部分。四、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以
4、上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查询。特此公告。年 月 日书书书 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单一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测量结果判定?在用汽车的排放监控?标准实施?附录(规范性附录)双怠速法排放气体测试仪器技术条件?附录(规范性附录)稳态工况法测量方法?附录(规范性附录)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附录(规范性附录)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
5、量怠速法的修订与合并。本标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同时规定了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等三种简易工况测量方法。本次修订增加了高怠速工况排放限值和对过量空气系数()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年 月 日批准。本标准自 年月日起实施,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和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书书书 点燃式发动机汽
6、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三种简易工况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新生产和在用汽车。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用无铅汽油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 车用压缩天然气
7、车用液化石油气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的 类、类和 类车辆。、类车辆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 ,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 个的载客车辆。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 ,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 个,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的载客车辆。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 ,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的载货车辆。重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超过 的车辆。第一类轻型汽车设计乘员数不超过 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 的 类车。第二类轻型汽车本标准适用
8、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新生产汽车本标准中指制造厂合格入库或出厂的汽车。在用汽车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汽车。基准质量()指整车整备质量加 质量。最大总质量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当量惯量指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移动和转动惯量时所相当的质量。排气污染物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氮氧化物()用二氧化氮()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以碳()当量表示,假定碳氢比如下:汽油:,:,:。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氮()的体积分数排气中一氧化碳()的体积分数以“”表示;排气中碳氢化合物()的体
9、积分数以“”表示,体积分数值按正己烷当量;排气中一氧化氮()的体积分数以“”表示。额定转速指发动机发出额定功率时的转速。怠速与高怠速工况怠速工况指发动机无负载运转状态。即离合器处于接合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挡位置(对于自动变速箱的车应处于“停车”或“”挡位);采用化油器供油系统的车,阻风门应处于全开位置;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高怠速工况指满足上述(除最后一项)条件,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 额定转速或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时的工况。本标准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 ,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 ;如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过量空气系数()燃烧 燃
10、料的实际空气量与理论上所需空气量之质量比。气体燃料指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两用燃料车能燃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的车辆。单一燃料车指能燃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油箱容积不超过 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新生产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新生产汽车,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表 新生产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体积分数)车型类别怠速高怠速()()()()年 月 日起新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年 月 日起新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年 月 日起新生产的重型汽车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
11、放限值见表 。表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体积分数)车型类别怠速高怠速()()()()年 月 日前生产的轻型汽车 年 月 日起生产的轻型汽车 年 月 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年 月 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年 月 日前生产的重型汽车 年 月 日起生产的重型汽车 年 月 日起生产的重型汽车 注:)对于 年 月 日以前生产的 座以下(含 座)的微型面包车,执行 年 月 日起生产的轻型汽车的排放限值。过量空气系数()的要求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进行过量空气系数()的测定。发动机转速为高怠速转速时,应在 或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测试前,应按照制造厂使用说
12、明书的规定预热发动机。测量方法 测量仪器 对于按照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制造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装用符合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使用的排放测量仪器应符合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的规定。对于按照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或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要求生产制造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装用符合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使用的排放测量仪器应符合附录 的规定。测量程序 应保证被检测车辆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状态,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
13、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泄漏。应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液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量仪器。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液和润滑油温度应不低于 ,或者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热车状态。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 额定转速,运转 后降至高怠速状态。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 ,并固定在排气管上。维持 后,由具有平均值功能的仪器读取 内的平均值,或者人工读取 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还应同时读取过量空气系数()的数值。发动机从高怠速降至怠速状态 后,由具有平均值功能的仪器读取 内的平均值,或者人工读取 内
14、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若为多排气管时,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若车辆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加长管。单一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 对于单一燃料汽车,仅按燃用气体燃料进行排放检测;对于两用燃料汽车,要求对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检测。测量结果判定 对于第 条中规定的车辆,如果检测污染物有一项超过规定的限值,则认为排放不合格。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车辆,如果检测的过量空气系数()超出第 条中的要求,则认为排放不合格。在用汽车的排放监控 自本标准的实施之日起,全国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放监控,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双怠速法排
15、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在机动车保有量大、污染严重的地区,也可按规定采用本标准附录 、中所列的简易工况法。各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在用汽车排放监控方案,选择双怠速法或简易工况法中的一种方法作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对于同一车型的在用汽车实施排放监控,环保定期检测时不得采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采用简易工况法的地区,应制定地方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标准实施本标准的实施日期为 年 月 日。附录(规范性附录)双怠
16、速法排放气体测试仪器技术条件 范围本附录规定了本标准 中测试使用的排放测试仪器需满足的技术条件。基本技术要求 能够测量汽车排气污染物 、(用正己烷当量表示)和 四种成分的体积分数(或浓度),并能按规定计算过量空气系数()值。、的测量采用不分光红外线法(),采用电化学电池法。也可采用等效方法,但需要证明其等效性。具有内置发动机转速和机油温度测量功能或转速和机油温度信号输入端口。气体处理系统的所有部件均由耐腐蚀材料做成,并且此材料对气体取样成分无影响。取样探头应能经受排气高温,并具有限位和固定装置。仪器应具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怠速和高怠速测量程序。结构要求 总则测试仪器通过采样,经过泵将样气传输至气
17、体处理系统和检测器进行分析,发出被测组份的体积分数相关信号,测定汽车排气污染物体积分数(或浓度)和过量空气系数()值。仪器主要部件 取样管取样探头应能插入机动车辆排气管至少 ,并有插深定位装置。软管同探头连接,作为测量系统样气进入和排出通道。泵将气体传输至仪器。水分离器分离样气中的水分,防止冷凝水在仪器中积聚的装置。水蒸气达到饱和时,应能保证自动脱离或自动停止测量操作。过滤器除去导致仪器各种敏感部件污染的颗粒物。过滤器应能除去直径大于 的颗粒,不需取出即能观察其沾污程度,并易于更换。当测量 体积分数约为 的气体时,能保证使用时间不少于 。零气端口和校准端口该端口位于水分离器及过滤器下游位置,包
18、括用于引入作测量仪器零点调节的纯净环境气体端口和校准气体端口。探测元件按体积分数分析气体样品中的组分。数据系统和显示器件 数据系统处理信号,显示器件显示测量结果。控制调整装置完成仪器初始化及开机检查,通过手动、半自动或全自动调节装置将仪器参数调整于设定的范围内。仪器指示分辨力 指针式仪器范围及标线对指针式指示仪器,、刻度范围(体积分数)为 或 ,为 或 ,刻度最小间距为 ,指针的宽度应小于刻度间距的 ,并能覆盖最短标线的 。数字式仪器数字高度至少 ,分辨力应满足表 的要求:表 分辨力要求(体积分数)()()()()仪器允许示值误差测量仪器的允许示值误差应满足表 的要求:表 允许示值误差要求(体
19、积分数)绝对误差 相对误差 注:取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较大者转速、机油温度允许示值误差应满足表 的要求:表 允许示值误差要求范围精度范围精度转速 以上测量值的 油温 其他 预热时间经预热,测量仪器应符合 规定的精度要求,在预热时间内不应显示被测气体体积分数。响应时间对于 、及 的测量通道,当用校准气进行测试时,在气体从零气切换为校准气后,仪器(包括其取样系统)应在 内指示出最终指示值的 ;对于 测量通道,在气体从空气切换为氮气(不含)后,仪器应在 内指示出与最终指示值(体积分数)的差异小于 的指示值。重复性在稳定的外界环境下,示值的重复性应达到由同一人在较短的时间间隔内对同一校准气体做 次测量时
20、其实验标准差不超过 规定的 。时间稳定性稳定环境条件下,测量仪器处于测量状态时,至少 内不需要由使用者进行内部或校准气调整,其数值应并保持在 规定的精度范围内。测量仪器应配置气体流量监控系统,当气体流量降低到一定程度从而使检测超过了 规定的响应时间或 规定的精度的 时,测量系统应自动中止测量。对气体处理系统气密度要求测量仪器应有处理系统泄漏监控程序,当泄漏超过最大允许值时自动中止测量。调节装置 仪器应有调节装置,以提供零点调节、气体标定、内部调节等操作,此装置可以是手动、半自动或自动的。调节装置对于零点标定及内部调节应是自动的。内部调节装置应不影响调零也不影响仪器的线性响应,并且适用于各种校准
21、气体之调节。操作可靠性 测量仪器应具有足够的抗干扰能力,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证仪器精度在其范围内。具有 通道的仪器应有检测 气体残余物的装置,当 气体残余值(体积分数)大于 时应自动停止测量。分析仪除被测组份外的气体干扰误差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模的 。丙烷 正己烷当量系数分析仪通入丙烷校准气时的绝对示值误差与通入相应的正己烷校准气时的绝对示值误差之差应不大于其最大允许误差模的 。当量系数的值通常在 至 之间。仪器测量程序见图 :图 双怠速法仪器测量程序 校准气体及其成分规定 校准气体应是钢瓶装标准气或由动态混合来制备。校准气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
22、标准参考物质证书。校准气体的单位为体积分数表示。校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不超过 。气体成分的不确定度应不超过被测物体积分数的,在、体积分数为 或以下可为 。过量空气系数()的计算 仪器指示的 值应按标准公式作相应计算,并按 位数字显示。仪器指示的 值应符合下列精度要求:表 值 精 度 要 求值范围 精度要求 标准计算公式如下:()()()式中:体积分数,以为单位,仅对 以 为单位;转换因子,若以 正己烷()作等价表示,此值等于 ;燃料中氢和碳的原子比,根据不同的燃料可选为:汽油:;:;:如果计算结果不符合 精度要求,应根据汽车(发动机)所使用的燃料选定相应常数值(下同)。燃料中氧和碳的原子比
23、,根据不同的燃料可选为:汽油:;:;:其他公式可采用其他等效公式,但须达到同等精度要求。附件(规范性附件)检测结果报告格式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检测站名称:检测日期:检测操作员:检测驾驶员:车辆信息车辆型号:生产企业:基准质量:最大总质量:单车轴重:底盘型号:驱动方式:驱动轮胎气压:变速器型式:档位数:发动机型号:生产企业:汽缸数:发动机排量:燃油型式:催化转化器情况:累计行驶里程:燃油规格:车牌号码:车辆识别码:车辆登记日期:车主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检测设备设备认证编码: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检测环境状态温度:大气压:相对湿度:检测结果及裁决:内容过量空气系数()低怠速高
24、怠速()()()()测试结果限值判定结果合格 不合格合格 不合格合格 不合格裁决通过 未通过 附录(规范性附录)稳态工况法测量方法 范围本附录规定了本标准 中规定的稳态工况法测量方法的测试规程。稳态工况法 在底盘测功机上的测试运转循环 在底盘测功机上的测试运转循环由 和 两个工况组成,见图 、表 所示。图 稳态工况法()试验运转循环表 稳态工况法()试验运转循环表工况运转次序速度()操作时间 测试时间 工况经预热后的车辆加速至 ,测功机以车辆速度为 、加速度为 时的输出功率的 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车辆以 的速度持续运转 ,如果底盘测功机模拟的惯量值在计时开始后持续
25、超出所规定误差范围,工况计时器将重新开始计时()。如果再次出现该情况,检测将被停止。系统将根据分析 仪最长响应时间进行预置,(如果分析仪响应时间为 ,则预置时间为 ,)然后系统开始取样,持续运行 ()即为 快速检查工况。快速检查工况结束后继续运行至 ()即为 工况。工况 工况检测结束后车辆立即加速至 ,测功机以车辆速度为 ,加速度为 时的输出功率的 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车辆以 的速度持续运转 ,如果底盘测功机模拟的惯量值在计时开始后持续 超出所规定误差范围,工况计时器将重新开始计时()。如果再次出现该情况,检测将被停止。系统将根据分析仪最长响应时间进行预制,(如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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