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HJ1099-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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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099-2020 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evel 1 calibration of ambient air ozone monitor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20-02-12 发布 2020-04-12 实施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的组成与要求.2 5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方法.4
2、 6 结果计算与评价.6 7 复校时间间隔.7 8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臭氧传递标准/臭氧控制标准的性能指标.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报告模版.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性能核查方法.1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性能核查记录表格.15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操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的要求、臭氧一级标准校准臭氧传递标准的方法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D
3、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标准样品研究所。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2 月 12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0 年 4 月 12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 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的要求、臭氧一级标准校准臭氧传递标准的方法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本标准适用于臭氧一级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的量值传递、臭氧监测一级校准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其他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可参
4、照本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开展校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 59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3.2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 ozone standard reference photometer(SRP)基于臭氧对特定波长(253.7 nm)的紫外线具
5、有显著吸收的原理,采用紫外双光程检测技术,被国际权威组织认定的臭氧标准计量器具。3.3 臭氧一级标准 ozone level 1 standard 指被生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认定的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最高计量器具。臭氧一级标准主要用于与国家计量基(标)准的量值比对、与生态环境系统内 SRP的量值比对及向臭氧传递标准进行量值传递。2 3.4 臭氧传递标准 ozone transfer standard 指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能够准确再现或准确分析臭氧浓度、可溯源至更高级别或更高权威标准的可运输仪器设备。臭氧传递标准用于传递臭氧一级标准的权威性或用于校准监测站点的臭氧校准仪器或臭氧
6、分析仪器。3.5 臭氧控制标准 ozone control standard 经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后的臭氧传递标准,是 SRP 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通常放置在实验室内。主要用作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发生故障时的备用标准或对臭氧监测一级校准存在质疑时的参考标准。3.6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 ozone monitoring level 1 calibration 指臭氧一级标准校准臭氧传递标准或臭氧控制标准的光度计的操作,用以确立臭氧传递标准或臭氧控制标准与臭氧一级标准之间臭氧浓度的定量关系。3.7 零气 zero air 指不含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及任何能使臭氧光度计产生紫外
7、吸收的其他物质的空气。3.8 量值溯源 traceability 指测量结果通过具有适当准确度的中间比较环节,逐级向上追溯至国家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准的过程。4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的组成与要求 4.1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的组成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由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零气发生装置、辅助设备、臭氧传递标准和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组成,如图 1 所示。3 图 1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的组成 4.2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环境设施的要求 4.2.1 环境条件 温度保持在(1530)之间,温度波动应不超过1/h。选用适当的空调系统,能够自动控制实验室室内温度并保持足够的空气循环使温度分布平衡。勿使空调正对着
8、仪器吹送。相对湿度保持在(1050)%之间。当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配备除湿机或加湿器,使用时避免除湿机或加湿器正对着仪器。实验室应配置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废气排出口。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工作台面应设置抽风系统,排走校准过程中产生的过剩臭氧。废气排出口应配置活性炭涤除吸收等装置,避免造成污染。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供电电压保持在:220(110%)V,(501)Hz。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如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供电电压要求为 110(110%)V,需配置稳压变压器,条件允许应配备不间断电源。4.2.2 仪器设备要求 4.2.2.1 零气发生装置 零气发生装
9、置主要由空气压缩机和零气发生器组成,为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提供稳定的零气源。零气发生器需配置颗粒物涤除装置、臭氧等干扰物涤除装置和气体干燥装置,且能够输出压力至少为 172 kPa 的零气。零气指标应符合 HJ 590 的相关要求。4.2.2.2 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用于环境的温度、湿度、压力、电压等的测量或调节,主要由温湿度计、大气压力计、电压测量表、稳压变压器等组成。温湿度计应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具备数据存储和导出功能。温度计量程范围:(050),零气发生装置 零气发生器 臭氧传递标准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 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空气压缩机 温湿度计 大气压力计 电压测量表 稳压变压器 辅助设备 4 准
10、确度:0.5;湿度计量程范围:相对湿度(0100)%,准确度:相对湿度3%。大气压力计应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具备数据存储和导出功能,压力单位应包含“mbar”。大气压力计准确度:0.1 mbar。电压测量表应能够显示实时数据,用于准确测量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内部电压。电压表量程范围:(05000)mV,准确度:0.1 mV。稳压变压器应能够提供稳定的交流电源,能够输出 110 V 的单相电压。稳压变压器输出电压:110(110%)V。4.2.2.3 臭氧传递标准/臭氧控制标准 臭氧传递标准/臭氧控制标准仪器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仪器表面应
11、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和按钮灵活有效。仪器主机面板显示清晰,字符及标识易于识别。臭氧传递标准/臭氧控制标准应能准确产生和分析臭氧浓度,具备数字信号或模拟信号输出功能,可对臭氧发生器进行反馈调节。臭氧传递标准/臭氧控制标准的性能指标参见附录 A。4.2.2.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主要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数据。5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方法 5.1 仪器预热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开机后预热稳定应不少于 48 h,臭氧传递标准/臭氧控制标准应充分预热稳定,使仪器达到最佳工作状态。5.2 管路与信号连接 5.2.1 管路连接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时应使用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臭氧发生器。
12、按图 2 所示连接空气压缩机、零气发生器、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臭氧传递标准之间的管路,各连接处应连接紧密,避免发生漏气、脱落现象。注 1:管线的材质应采用不与臭氧发生化学反应的惰性材料,如硅硼玻璃、聚四氟乙烯等。连接至多支管的管线应等长,且不超过 1 米。注 2:来源不同的零气可能含有不同的干扰物质从而产生不同的紫外吸收。因此,向臭氧传递标准提供的零气必须与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臭氧发生器所用的零气为同一来源。5.2.2 信号连接 串行接口连接方式:用数据线连接臭氧传递标准仪器的串行接口端口和电脑端口。根据臭氧传递标准的通信协议进行参数设置。5 模拟信号连接方式:用信号线连接臭氧传递标准仪器的模拟
13、信号端口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信号转换器端口。根据臭氧传递标准模拟信号的电压与量程范围进行参数设置。图 2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管路与信号连接图 5.3 参数设置 设置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臭氧传递标准的相关参数,其中稳定性因子(Instrument Stability Factor)和数据质量因子(Data Quality Factor)通常设置为 0.7,最大不能超过 2.0。其他参数设置参考臭氧传递标准仪器说明书。注: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多台臭氧传递标准时,通过调节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内置流量控制器,控制进入多支管的气体流量,保证多支管排气口余量至少为 1 L/min。5.4 仪器管路预饱和
14、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前需采用高浓度的臭氧对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臭氧传递标准和校准管路进行预饱和处理,避免管路等对臭氧产生吸附。根据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使用频率,设排气 臭氧 零气 排气 多支管 气流方向 信号连接 模拟信号连接 串行接口连接 数 据 转换器 信 号 转换器 臭氧传递标准 零气入口 排气 臭氧入口 电脑 串行接口 模拟信号端口 空 气 压缩机 零 气 发生器 UV 探测器 光 度 计 UV 发生灯 气 动 模 块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电 子 模 块 排气 6 置相应的饱和浓度与饱和时间,具体设置参见表 1。表 1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饱和浓度与饱和时间 状态 指标 更换新臭氧发生
15、灯 待机时间超过一周或使用新管路 待机时间 24 h 以内 饱和浓度 90%F.S.90%F.S.90%F.S.饱和时间(min)120 60 510 注:F.S.表示满量程。5.5 多点校准 在臭氧传递标准满量程范围内,设置浓度点不少于 7 个(包含一个零点和 6 个不同梯度的浓度点)。每个浓度点读值设置为 10 次重复读值的平均值,10 次重复读值的标准偏差应小于 2 nmol/mol。运行校准程序,首先运行 1 次多点校准,按照步骤 6.1 计算校准曲线的斜率 m和截距 I。根据以下指标判断臭氧传递标准是否需要进行零点和跨度点调节:当|m-1|0.03 或|I|3 nmol/mol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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