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_T 2238.2-2021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机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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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010CCSF01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2238.22021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第2部分:教育机构EnergyconsumptionquotaofPublicInstitutionsPart2:educationalservices2021-07-23发布2021-08-23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5/T2238.22021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定额指标.14.1一般规定.14.2能耗定额指标.14.3能耗指标修正.35教育机构能耗统计范围.35.1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35.2建筑能耗的统计范围.35.3建筑面积的统
2、计范围.35.4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46教育机构能耗计算方法.46.1综合能耗的计算.46.2非供暖综合能耗的计算.46.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计算.46.4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的计算.46.5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56.6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的计算.56.7人均电耗的计算.56.8自供暖人均能耗的计算.56.9单位建筑面积自供暖采暖能耗.57管理措施.6附录A(资料性)内蒙古自治区温度区域划分.7附录B(资料性)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8附录C(资料性)教育机构用能人数计算方式.9附录D(资料性)教育机构自供暖能耗指标.11IDB15/T2238.2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
3、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5/T2238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第2部分。DB15/T223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党政机关;第2部分:教育机构;第3部分:卫生机构;第4部分:其他类型机构。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学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立光、刘满义、李俊权、诺拉、常洺赫、尚少君、白洋、浦志强、张克勤、唐建平、曹文继、虞伯桐、张维化、师磊。IIDB15/T2238.22021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第2部分:教育机构1范围本文件规
4、定了教育机构能耗定额指标的术语和定义、定额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教育机构在运行阶段能耗的计算、评价、考核、对新建项目的能耗管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教育机构educationalservices高等教育、中等教
5、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中等教育机构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初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等,初等教育机构即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其他教育机构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进修学校等不属于以上四类的教育机构。4定额指标4.1一般规定4.1.1教育机构能耗定额指标按温度对地域的影响划分为严寒区、寒冷区A、寒冷区B,参见附录A。4.1.2按本文件执行的教育机构,在满足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教育机构能耗指标实际值不应超过所规定的能耗定额约束值,宜小于教育机构能耗定额基准值,争取
6、达到能耗指标引导值。4.1.3由于教育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中不同类别能源占比不同,从而导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而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超标的情况出现,应进行综合考量(考虑是否有必须保证当地正常工作的特殊用能的情况)后判断其是否超标。4.2能耗定额指标1区域分类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单位面积非供暖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单位面积电耗(单位:千瓦时/平方米)引导值基准值约束值引导值基准值约束值引导值基准值约束值严寒区中等教育29.630.134.51.261.9926.5712.514.625.9严寒区初等教育2828.729.31.243.9337.641112.424
7、.6严寒区学前教育28.729.230.71.21.352.111213.625.5寒冷区A中等教育29.630.349.71.746.4726.8814.218.726.1寒冷区A初等教育28.428.943.21.23.0731.2311.81326寒冷区A学前教育28.929.545.81.492.193.713.118.626.7寒冷区B中等教育30.931.950.11.492.9522.7315.619.427.8寒冷区B初等教育28.52945.51.221.8912.8913.614.827.3寒冷区B学前教育29.230.446.11.662.655.7714.71926.9
8、全区高等教育31.133.838.51.773.16.3214.425.240.3区域分类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电耗(单位:千瓦时/人)引导值基准值约束值引导值基准值约束值严寒区中等教育355.9566.5964.5133.9205.6359.5严寒区初等教育294.3473.4877.6130.8203347.4严寒区学前教育286.6357.3657.2125.9170.3290.3寒冷区A中等教育435.4674.81131.1155.1227.2405.4寒冷区A初等教育300.8488.5999.8135.7203.5389寒冷区A学前教育290.4365.9757
9、.8133175319.5寒冷区B中等教育335.4537.8917.7129.8202.4347寒冷区B初等教育274.5444.9833128.1202343.7寒冷区B学前教育248.5348.2626121.6168.6279.1全区高等教育744.9890.71192.6375.0552.8664.6DB15/T2238.220214.2.1教育机构单位面积能耗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机构单位面积能耗指标4.2.2教育机构人均能耗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机构人均能耗指标2DB15/T2238.2202
10、14.3能耗指标修正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综合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电耗修正值按公式(1)计算:𝐸𝐸𝑖𝑖𝑖𝑖𝑖𝑖=𝑖𝑖𝑖𝑖𝑖𝑖1𝑇𝑇𝑖𝑖.(1)式中:i五类能耗指标名称,i=1,2,3,4,5,分别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综合能耗、人均综合能耗
11、、人均电耗;j第j类教育机构,j=1,2,3,4,1为高等教育机构,2为初等教育机构,3为中等教育机构,4为学前教育机构;𝐸𝐸𝑖𝑖𝑖𝑖𝑖𝑖第j类教育机构第i类能耗指标实际值的修正值;𝑖𝑖𝑖𝑖𝑖𝑖1第j类教育机构第i类能耗指标实际值;𝑇𝑇𝑖𝑖所处地区能耗温度系数。5教育机构能耗统计范围5.1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5.
12、1.1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的计算范围为:在统计报告期内,教育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力、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其他石油制品等)。固体燃料发热量按GB/T213的规定测定。液体燃料发热量按GB/T384的规定测定。能源的低位热值应以实测为准,若无条件实测,可参照附录B,将热值折算为标准煤,进而综合计算得到能源消耗量。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应符合GB/T2589的要求。5.1.2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单位,可提交有公信的佐证材料进行修正。5.1.3教育机构中可独立核算的、能分项计量的非办公用能不计入综合
13、能耗计量,如:职工宿舍、食堂、对外开放赢利性的区域能耗等(用能单位在上报该类数据时应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佐证材料)。5.2建筑能耗的统计范围5.2.1用能单位在上报各类数据时应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佐证材料。5.2.2教育机构建筑能耗的统计范围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报告期内,各类建筑运行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包括照明、空调、电梯、办公设备、动力系统等的能耗。5.2.3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用能,不计入教育机构建筑能耗中。5.2.4用于建筑外景照明的用电,不计入教育机构建筑能耗中。5.2.5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光电、光热装置和风电装置向建筑提供的能源不计入教育机构建筑能耗中。5.3建筑面
14、积的统计范围5.3.1教育机构建筑面积按GB/T50353进行统计,用能单位在上报各类材料时应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佐证材料。5.3.2在计算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电耗时,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应与建筑能耗和电耗的统计范围相对应,没有计入建筑能耗、电耗统计范围的区域,应去除该区域的建筑面积。1)为了使不同地区的同类型单位在相对公平的情况下,降低温度对于能耗排名的影响,应采用能耗的温度校正公式对能耗指标实际值进行修正。3𝑖𝑖𝑖𝑖𝑛𝑛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为kgce/m;A教育机构建筑面积
15、,单位为m。DB15/T2238.220215.4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5.4.1用能单位在上报各类数据时应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佐证材料。5.4.2教育机构用能人数的计算范围:在统计期报告内,常驻人员含在编(注册)人员、长期聘用和借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全天服务人员、流动人员等各类编外人员。5.4.3教育机构的各类型用能人数计算方法可采用附录C进行计算。6教育机构能耗计算方法6.1综合能耗的计算在统计报告期内,教育机构在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内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的乘积之和,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𝐸𝐸=𝑛𝑛Ү
16、96;𝑘=1(𝑖𝑖𝑘𝑘𝑝𝑝𝑘𝑘).(2)式中:𝐸𝐸教育机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𝑖𝑖𝑘𝑘第k类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𝑝𝑝𝑘𝑘第k类能源的折算系数,参照附录B计算;𝑛𝑛教育机构消耗的能源品种数。6.2非供暖综合能耗的计算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
17、除供暖能耗和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按照公式(3)进行计算:𝐸𝐸𝑁𝑁𝑁𝑁=𝑚𝑚𝑘𝑘=1(𝑖𝑖𝑘𝑘𝑝𝑝𝑘𝑘).(3)式中:𝐸𝐸𝑁𝑁𝑁𝑁教育机构非供暖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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