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305-2019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docx
《DB61∕T 1305-2019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1∕T 1305-2019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01.040.13Z00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13052019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sonecologicalenvironmentalmonitoringqualitymanagement2019-12-30发布2020-01-30实施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1/T13052019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7附录A(资料性附录)承诺书.10附录B(资料性附录)技术人员上岗证.11附录C(资料性附录)仪器设备标签.12IDB61/T13052019
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保护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旗龙、周弛、施敏敏、张沛、王晓岩、任越、李倩、吴卫东、王团安。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电话:029-85429136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环保综合办公大楼九层邮编:710054IIDB61/T13052019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活动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境监
3、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日常质量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RB/T143实验室化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南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态环境监测ecologicalenv
4、ironmentalmonitoring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3.2生态环境监测机构ecologicalenvironmentalmonitoringagency指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机构。3.3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ecologicalenvironmentalmonitoringqualitymanagement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5、、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4基本要求1DB61/T130520194.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4.1.1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不应包含与生态环境监测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4.1.2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表达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及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岗位,保证各项质量活动有效实施。4.1.3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4.1.4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对潜在影响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
6、追随性的风险应采取回避制度等措施,消除其风险。应通过合同约定、签订承诺书(参见附录A)等形式,防止录用或使用在两个及以上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业的人员。4.1.5有替客户保密监测结果和数据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工作需求配备保密设备并由专人管理。4.1.6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做出规定或承诺。4.2监测技术人员4.2.1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采样、现场测试时,必须至少有两名
7、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人员在场。外部人员包括设备设施安装、维护、设备现场检定/校准人员等均需遵守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并履行其职责。4.2.2在管理体系中明确管理层,管理层可由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组成;必要时,可将机构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为管理层;管理层应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4.2.3技术负责人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满足资质认定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历、职称、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年限的要求。4.2.4授权签字人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
8、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熟练掌握各行业排污特点,各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常规污染物标准限值,能有效识别出所签发报告中数据相关性是否合理;满足资质认定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资历、职称、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年限的要求。4.2.5对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应通过理论考试、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实样测试(应优先选用盲样测试方式)等进行能力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颁发上岗证(参见附录B);对内审员、质量监督员、大型设备操作员、报告签发人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可以文件形式进行任命/授权。当任命/授权或持证上岗领域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能力确认并重新任命/授权或颁发上岗证。质量监督员
9、的数量和专业范围应覆盖其全部监测领域;应重点对新进人员、承担新开展项目监测人员、转岗人员、承担重点监测任务的技术人员等开展质量监督。4.2.6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实施人员培训并保留相关记录。应根据业务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人员等信息,并对培训所需资金及其他资源予以保障和安排,实施培训计划后可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质量监督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4.2.7建立并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档案,档案管理应做到“一人一档”。人员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教育培
10、训、能力确认、授权、发表论文、监督记录等证明。技术人员档案应至少一年更新一次。4.3场所环境2DB61/T130520194.3.1有满足本机构所有监测项目所需的工作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多场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现场仪器间、样品储存间、样品前处理间、样品分析间、天平室、仪器间、试剂间、剧毒/易制毒试剂储存间、标准物质储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监测工作所需的场所;对临时的、可移动场所进行有效标识。应将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所必需的场所及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4.3.2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监测工作要求。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配备
11、排风、防尘、避光、避震和温湿度控制设备设施。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监测时,应提出相应的环境控制要求,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以满足环境条件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需至少配备下列设备设施、以满足环境条件要求:a)样品储存间应按标准规范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备;b)样品前处理间、样品分析间应根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设备运行条件配备空调、除湿系统、通风等设施;c)天平室应设置缓冲间,配备温度、湿度控制设施,并避免阳光直射;万分之一及以上高精度天平应置于专用的防震实验台;d)试剂储存间、剧毒/易制毒试剂储存间应配备具有通风功能的试剂储存柜,应安装防爆灯,剧毒/易制毒试剂储存柜应按照“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
12、人运输、双人双锁”进行管理;危险废弃物应按照GB18597执行;标准物质应独立存放,并满足证书要求条件;e)土壤样品风干室应通风良好、整洁、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样品制备室应通风良好,并对每个制样工位进行有效隔离;f)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等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监测时,其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4.3.3根据监测项目所涉及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对环境条件予以监控和记录,如环境条件不利于监测活动开展时,应停止监测活动,并经过有效处置后恢复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至少应监控下列监测活动的环境条件:a)微生物操作间应监控浮游菌、沉降菌;b)样品、试剂、标准物质存放的冷藏、
13、冷冻设备应监控温度;c)仪器间应根据仪器使用环境条件要求监控温度、湿度等;d)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监测时应观测天气状况、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4.3.4对监测项目的交叉污染进行有效识别,当相邻区域的监测活动出现不相容或相互影响时,应采取有效隔离等措施,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至少应将以下监测项目及场所进行区分并有效隔离,具体内容如下:a)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总氮和总硬度样品测试区域;b)不同类别样品采样设备及存放设备;c)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难挥发性有机物样品前处理区域、测试区域;d)实验室试剂、标准物质存放区域;e)土壤样品风干、制备区域;f)其他识别出的
14、有相互影响的区域。4.3.5建立和保持监测场所良好的内务管理程序,对实验室内务及安全提出要求并定期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有害生物、辐射、高温、高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监测场所应配备急救箱、灭火器、紧急喷淋设施、烟雾报警器等与监测领域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报警设施,实验区域应张贴实验室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水上作业、高空作业、有毒作业,应配备救生衣、安全帽、安全绳、防毒面具等必要的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在交通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监测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装备。3DB61/T130520194.3.6监测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有毒
15、有害废物应妥善处理。应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应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对处理危险废物的种类、处理量、处理单位、处理日期等进行记录。4.3.7将办公场所和检验检测场所进行有效隔离,并对进入检验检测场所的区域予以控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对各检验检测功能区进行明确标识,标识应包括实验室名称、门牌号、安全卫生责任人等;仪器间、剧毒/易制毒试剂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特殊区域,同时还应有警示标识。4.4监测设备设施4.4.1配备满足生态环境监测要求的设备和设施,设备包括抽样、样品前处理、测试、数据处理与分析的
16、仪器、工具等。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信息和通讯、监测采样车、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设施的性能应满足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设备设施数量应满足工作需求。4.4.2租用仪器设备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确保租用仪器设备满足RB/T214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相关规定。4.4.3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管理程序应对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维护和停用等进行规定。4.4.4购置的仪器设备应经调试、验收合格,对监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经检定或校准、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4.4.5设备设施验收应由供
17、货方、设备设施管理员及使用人员等共同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应制定设备设施检定或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后应确认其满足监测要求后方可使用,确认方式、过程、原始数据和确认结果应予以记录。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应在监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4.4.6对所有设备使用标签标明其基本信息和状态内容如下:a)对经检定/校准后确认合格的设备粘贴检定/校准合格证;b)对辅助设备包括冷藏设备、恒温振荡器、超声仪等粘贴辅助设备合格证(参见附录C);c)实验室所用危险气体包括乙炔、笑气等压力表也应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粘贴状态标识。4.4.7编制仪器设备维护规程,维护规程应便于使用
18、人员取用。应按维护规程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维护,维护规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维护目的;b)维护依据;c)维护条件,电源电压、温湿度等;d)维护周期;e)维护内容,包括外观及初步检查、空白检验、重复性检验、准确性检验等;f)维护结论,对仪器是否符合监测工作要求做出判断,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和限制使用。4.4.8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设备开机前要求,包括环境条件要求和配件安装、接线等要求;b)接通电源开机后要求,包括开机步骤,预热时间、有关数据显示要求、状态记录等;c)仪器设备状态检查及自校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零位、满量程调整及检查,与标准样品的比对及数据记录
19、等;d)正常测试时的具体操作步骤;e)测试结束后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复位,相关数字指示、显示要求等;f)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要求,包括关闭水、气、电源的顺序,电源插头的连接及必要的后处理等;g)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h)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处理。4DB61/T130520194.4.9有效识别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并制订核查计划。期间核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状态不稳定、使用频率高、使用条件恶劣、因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仪器过载等仪器设备:a)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大气采样器、烟尘采样器、烟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pH计等;b)期间核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1T 1305-2019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DB61 1305 2019 生态环境 监测 质量管理 技术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