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551-2023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指南(河南省).pdf
《DB41∕T 2551-2023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指南(河南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1∕T 2551-2023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指南(河南省).pdf(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ICS 23.040.01 CCS E 98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5512023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指南 2023-10-31 发布 2024-01-29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551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服务单位.2 5 服务条件.2 6 服务过程.3 7 售后服务.4 8 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与改进.5 附录 A(资料性)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6 附录 B(资料性)制冷装置档案.11 附录 C(资料性)月度巡检记录表.12 附录 D(资料性)维修记录表.13 DB4
2、1/T 255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涛、原星、曹丹、唐娆、李婧、宋振江、王凯军、毛晓刚、王群、张瀚麟、宋文静、王聪、刘潘飞、任霞、张吉懿、刘瑞蓉。DB41/T 25512023 1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提供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的服务单位、服务条件、服务过程、售后服
3、务、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品加工、肉类加工、食品冷冻、冷链物流、冷饮加工及制冰等行业的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 GB/T 33841.1 制冷系统节能运行规程 第1部分:氨制冷系统 GB 50072 冷库设计标准 GB 51440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
4、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AQ 7015 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全维保服务 系统巡检、维修服务、维护服务、保养服务、安全培训、节能服务等的统称。3.2 系统巡检 指对氨制冷系统以月为单位进行周期性检查,提交制冷设备运行的月度评估报告,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行。3.3 安全培训 以提高氨制冷系统使用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3.4 节能服务 通过对设备运行参数的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设备运行状态,提供节能服务方案。DB41/T 255120
5、23 2 4 服务单位 4.1 单位资质 4.1.1 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 GC2 级安装(含修理、改造)。4.1.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宜包含制冷空调成套设备的技术咨询、现场维修、维护保养服务,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节能安全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等内容。4.2 服务人员 4.2.1 服务单位配置服务人员的能力水平应满足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需要。4.2.2 参与氨制冷系统维修维护保养服务人员应持有与相关作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3 安全管理 4.3.1 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维保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4.3.2
6、 服务单位应针对氨制冷系统制定维保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泄漏、中毒、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灼烫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培训、演练。4.3.3 服务单位应为服务人员配备合格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5 服务条件 5.1 服务环境 5.1.1 使用单位相关工程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设计。其中制冷系统设计应由发证机关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设计。5.1.2 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制冷系统氨充注量大于等于 10 t 的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5.1.3 使用单位应采用具备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按照 GB 51440 相关要
7、求执行。5.1.4 服务单位承接服务的制冷设备操作及管理应符合 GB/T 28009 规定。5.2 备品备件 服务单位采购的备品备件应采用具备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产品,并具有相关产品合格证书,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等应当选购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产品,同时建立制冷设备配件进出库台账,并保证备品备件供应及时。5.3 服务协议 服务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协议要素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甲乙双方全称及地址、电话、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
8、b)设备基本参数;c)维保内容:系统巡检、维修服务、维护服务、保养服务、安全培训、节能服务;d)维保期限;e)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DB41/T 25512023 3 f)维保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g)故障急修和救援的到达时限;h)维保服务依据的标准;i)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j)维保记录和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k)违约责任;l)纠纷处理。6 服务过程 6.1 服务承接 服务单位承接服务前,应依据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见附录A)对氨制冷系统状况进行评估,并向委托方提交承接评估报告。6.2 服务准备 6.2.1 服务人员应穿戴好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服务标识。
9、6.2.2 服务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携带专业维修工具及作业所需装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6.2.3 初步巡视制冷系统,统计制冷设备使用及运行情况,填写制冷装置档案(见附录 B),建立使用单位制冷设备档案。6.3 服务内容 6.3.1 服务单位到使用单位现场按相关制度对制冷系统主机、容器、换热器、管道、阀件等设备设施进行月度巡检,记录制冷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除隐患,填写制冷系统运行参数表,提供月度巡检记录表(见附录 C)。6.3.2 当发现制冷设备故障时,分析制冷设备故障原因,制定安全的维修方案及预案,并实施维修,维修完毕后,填写维修记录表(见附录 D),归入使用单位制冷设
10、备维修档案。6.3.3 根据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制冷压缩机/机组定期维护保养。6.3.4 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以及运转状态制定制冷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设备在进行维护保养之后必须填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有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签名并存档。6.3.5 定期维护保养:对照氨制冷压缩机组运行时数检修期限表,对主要制冷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维护保养无法有效解决的缺陷。6.3.6 制冷设备及管道每隔一年进行涂漆防锈,立式冷凝器每年去垢清洗一次,蒸发式冷凝器定期投放阻垢剂和杀菌灭藻剂,以及清淤工作。集油器放油操作旺季应半月一次,淡季可为一月。对于进入系
11、统的空气要及时排除,保证设备经济、高效的运行。6.3.7 确保系统各设备、控制仪表、保护装置、阀件、隔热层及其保护层等处于正常状态,设备维护保养“四项要求”:a)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b)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黑油污、无碰伤,各部位无“跑、冒、滴、漏”现象,垃圾清扫干净。c)润滑:氨制冷压缩机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各类阀门涂抹润滑油,起到密封、顺畅开闭的作用。DB41/T 25512023 4 d)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维护规定,合理使用维护,监测异状,不出事故。6.3.8 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或有
12、事故发生的危险时,维保服务应立即停止操作,上报使用单位,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6.3.9 设备在停机进行维护保养时,为防止他人误操作导致设备启动发生意外,必须按下设备紧急开关并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6.3.10 服务单位人员进入封闭有限空间检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a)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b)根据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点的数量配置应急救援设备设施。c)作业前,对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作业设备和工具的齐备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
13、。d)作业前,应封闭作业区域,并在出入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安全告知牌。e)熟悉设备检修工艺以及检修设备的构造,作业时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设专人现场监护、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6.3.11 服务单位对氨制冷系统低温设备和管道进行维护保养时,为防止冷量损失和产生影响环境卫生的凝结水,要求对低温部分进行保温。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厚度,应满足保温后表面温度在当地夏季最高温时低于露点温度,以保证保温层外表面不结露。6.3.12 服务单位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至少包含以下材料:a)培训计
14、划;b)培训方案;c)培训内容;d)培训签到表;e)培训试卷;f)培训效果评估。6.3.13 根据制冷系统运行参数的技术分析,确定关键节能点,制定节能措施和节能服务方案。6.4 服务终止 服务终止时,服务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将相关资料移交使用单位。7 售后服务 7.1 故障及投诉处理 7.1.1 告知使用单位故障受理值班电话,并安排专人 24 小时接听电话。7.1.2 服务单位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听投诉电话的服务人员应能够直接受理投诉事宜。7.1.3 服务单位接听投诉电话的服务人员应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使用单位、详细地址、来电话人姓名、投诉内容、用户的具体要求和意见等。7.1.4 服
15、务单位接听故障受理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的服务人员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7.1.5 服务单位受理故障报修或者用户投诉后,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处理,不拖延、推诿,需要文字说明的事项应及时给予书面回复。7.1.6 服务单位对于超出服务范围的用户要求,应合理、明确、详细地做出口头或书面解释说明;对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服务单位应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DB41/T 25512023 5 7.2 纠纷处理 对于服务单位负责提供的制冷配件质量纠纷、安全技术纠纷、约定时限纠纷等,根据协议约定处理。8 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与改进 8.1 服务单位应建立维保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定期、不定期
16、对维保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做出改进方案,不断提高自身信用度。8.2 服务单位每年对使用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回访,内容包括制冷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使用单位反馈意见等,并记录回访信息。8.3 服务单位应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照承诺目标定期对自身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对没有达到承诺目标的制定改进措施。8.4 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填写氨制冷系统使用单位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维保服务工作情况以及氨制冷系统安全运行情况,收集掌握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在处理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使用单位。8.5 使用单位可委托
17、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对氨制冷系统维保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价。8.6 服务单位应根据内部服务质量评价、第三方开展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针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对本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改进。DB41/T 25512023 6 A A 附录A (资料性)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 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见表A.1。表A.1 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依据 存在问题 及整改 措施 1 基本要求 冷库及制冷系统是否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冷库安全规程 GB 280092011 第 4.1 条 冷库是否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制冷设备是否具有合
18、格证,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冷库安全规程 GB 280092011 第 4.2 条 冷库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冷库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制冷系统安装施工单位应具有的条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安装压力容器: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GB级、GC2 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取得压力容器安装 1 级许可单位 冷库安全规程 GB 280092011 第 4.3、4.4 条 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 70152018 第 4.4 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是否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校验,并出具有效检测合格报告。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 70152
19、018 第 4.10 条 2 制冷机房外部区域 安全阀泄压管:安全阀是否设置泄压管;安全总泄压管出口是否高于周围 50 m 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 5 m;是否采取防止雷击和防止雨水、杂物落入泄压管内的措施。冷库设计标准 GB 500722021 第 6.7.13 条 室外制冷设备:设于室外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等制冷设备,是否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和警示标识。是否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冷库设计标准 GB 500722021 第 6.7.11 条 氨制冷机房事故排风机是否能手动启停和通过制冷剂泄漏指示报警设备发出的信号强制开启,冷库设计标准 GB 500722021 第 7.2
20、.5 条 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是否设室外消火栓。其距离不宜小于 5 米,并不大于 15 米。冷库设计标准 GB 500722021 第 7.2 条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 70152018 第 5.3 条 在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是否设置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并设置警示标识。每套制冷机组启动控制柜(箱)及机组控制台是否设置紧急停机按钮。冷库安全规程 GB 280092011 第 7.1 条 充氨口:制冷系统充氨口应设置在氨制冷机房外并设安全标识,是否采用耐压 3.0MPa 以上的连接件,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 冷库安全规程 GB 280092011 第
21、 11.3.3、12.2条 氨制冷系统是否装设紧急泄氨器,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将氨液溶于水中,排至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消纳贮缸或水池中 冷库设计标准 GB 500722021 第 6.7.17 条 DB41/T 25512023 7 表 A.1 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续)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依据 存在问题 及整改 措施 3 制冷机房内部区域 制冷机房内是否设置氨气体浓度指示报警设备,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 1.5*10-4时,氨气指示报警设备发出的报警信号是否能自动启动制冷设备间或冷阀站间的事故排风机。氨浓度探(检)测器宜设置在制冷设备间或制冷阀站间被保护空间的顶部 冷库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1T 2551-2023 氨制冷系统安全维保服务指南河南省 DB41 2551 2023 制冷系统 安全 服务指南 河南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