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911-2023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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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1.200 CCS P30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112023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on construction site 2023-08-09 发布 2023-11-09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1911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4 4 基本规定.4 5 建筑起重机械和吊具.5 一般规定.5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5 汽车
2、式、履带式起重机.6 吊具.7 6 预制构件运输、进场与存放.7 一般规定.7 预制构件运输.7 预制构件进场.8 预制构件存放.8 7 预制构件安装.9 一般规定.9 起吊准备.9 构件吊装.10 构件固定与连接.11 8 安全防护.12 一般规定.12 高处作业.12 外脚手架防护.12 临边、洞口防护.13 9 季节性施工.14 一般规定.14 高温和雨季施工.15 冬季施工.15 10 安全管理.15 一般规定.15 安全技术与人员管理.1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6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17 一般规定.17 职业健康.17 环境保护.18 DB 64/T 19112023 II
3、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宁夏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中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润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代伟明、王英明、韩利钧、冯琥、唐婷婷、韩军、薛新利、杜飞龙、李伟龙、刘玉淼、李忱羲、张晓
4、、王海琳、何维宾、刘峻宏、胡军、胡国利、辛宇琛、安冬、安保文、陈晓雷、姚松凯、夏柏新、梁文胜、席婧仪。DB 64/T 19112023 3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与管理,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和吊具,预制构件运输、进场与存放,预制构件安装,安全防护,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等。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钢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
5、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25849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GB/T 27548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安全规则、检查、维护和操作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GB 5065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55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T 50905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T 5
6、123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232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JGJ 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T 104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 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 JGJ 162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 184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 JGJ 19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
7、全技术规程 JGJ/T 231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JGJ 276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34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技术规程 DB 64/T 19112023 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装配式钢结构 assembled steel structure 由钢部(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钢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混凝土构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specific statement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用以指导分项、分部
8、工程或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的技术文件。安全技术交底 technical clar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在某一单位工程开工前或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与措施等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性书面说明。吊具 hoist auxiliaries 拴挂和固定被吊物的工、机具和配件,如吊钩、吊环、吊链、起重吸盘、夹钳、平衡梁(分配梁或分配桁架)、钢丝绳、吊带、吊索、卡环、专用工装等。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次设计、
9、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 BIM。4 基本规定 4.1 装配式建筑施工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2 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3 施工前,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应组织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技术交底的编制与审批工作,并按程序开展相应的交底工作。4.4 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应辨识预制构件进场、卸车、存放、吊装、就位等各环节的作业风险因素,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4.5 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定期检
10、查和专项检查。4.6 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入场或转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7 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 JGJ 184 的规定。4.8 装配式建筑施工相关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相关资格并持证上岗;不具备规定资格,不得上岗作业。DB 64/T 19112023 5 4.9 承担预制混凝土构件装配、灌浆和密封胶施工作
11、业及钢结构焊接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具备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4.10 装配式建筑施工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和计量器具,应满足施工要求,且应在合格检定有效期内。4.11 装配式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规定。4.12 装配式建筑施工宜采用流水施工等组织手段,应采用适当、先进、合理的技术与设备,推广智慧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建造方式,提高装配式建筑施工的工程质量、生产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4.13 装配式建筑施工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4.14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应采取绿色施工措施,实现低碳建造。4.15 装配式
1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与管理,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 GB 12523、GB 50194、GB 50656、GB 50720、GB/T 50905、JGJ 33、JGJ 46、JGJ 59、JGJ 80、JGJ 160、JGJ 162、JGJ 196、JGJ 215 和 JGJ 276 等标准的规定。5 建筑起重机械和吊具 一般规定 5.1.1 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完毕后应由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应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5.1.2 建筑
13、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得使用:a)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品种、型号;b)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规定的使用年限;c)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d)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e)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5.1.3 建筑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5.1.4 建筑起重机械危险部位的安全标志应清晰、醒目、无脱落。5.1.5 建筑起重机械、场内专用车辆的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等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且考试合格,取
14、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5.1.6 建筑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需进行结构附着时,附墙件宜设置在现浇结构上,当设置在预制构件上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承载力验算,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5.1.7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作业,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 JGJ 59、JGJ 196和 JGJ 215 的规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5.2.1 装配式建筑施工时,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爬升式塔式起重机、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5.2.2 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排水通畅;安装在基坑
15、边时,应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DB 64/T 19112023 6 5.2.3 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与拆卸应由具有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审批后实施;b)安装完毕经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c)实行多班作业的,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5.2.4 安装与拆卸作业人员应熟悉装拆工艺,遵守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问题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现场安全或技术管理人员汇报,不得自行处理。5
16、.2.5 在安装与拆卸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时,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应将已装拆的部件固定牢靠,并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停止作业。5.2.6 当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独立高度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范要求。5.2.7 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应采用 TN-S 系统,并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5.2.8 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定期对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各工作机构、所有安全装置、制动器
17、的性能等进行检查,并留存记录。5.2.9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及以上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当出现四台及以上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交叉于同一区域时,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进行论证。5.2.10 群塔作业时,相邻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最小水平安全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少于 2m;处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5.2.11 司机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
18、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并上锁,并应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障碍灯。汽车式、履带式起重机 5.3.1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地面场地大小、坡度和承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与基坑、沟渠等保持安全距离,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5.3.2 起重作业前,应根据预制构件的重量、形状、外形尺寸、移送距离和起吊高度,选择适宜的起重机械,并应按起重性能曲线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应考虑吊索长度和构件本身的高度,留出相应的起吊空间。5.3.3 起重机工作时,应匀速、平稳起吊,操作应做到慢起、稳升、缓放,起重臂和起升钢丝绳不应有冲击、抖动。5.3.4 构件重量
19、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向下变幅,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5.3.5 起重机进行回转、变幅和运行时,操作应平稳,应避免急剧回转或急停,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5.3.6 履带式起重机不宜长距离负载行驶。起重机负载时应缓慢行驶,起重量不得超过相应工况额定起重量的 70,起重臂应位于行驶方向正前方,载荷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 500mm,并应将拉绳固定牢靠。5.3.7 履带式起重机作业结束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应降至 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关停内燃机,并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DB 64/T 191120
20、23 7 吊具 5.4.1 吊具应与起重机械、预制构件类型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5.4.2 吊装用吊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专门设计、工厂化制作、验收或试验检验。5.4.3 吊具、专用工装系统等应进行安全验算,并应在其额定许用荷载范围内使用。吊具应有明显的标识、编号、限重等,钢丝绳应有质量合格证明。5.4.4 作业前应对吊具、专用工装系统等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应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5.4.5 预制构件吊装时,吊索与构件水平夹角不宜小于 60,不应小于 45;对尺寸较大或形状复杂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分配梁等吊具。5.4.6 吊装作业时不得
21、损坏吊具,必要时加保护衬垫。5.4.7 吊具上有可能外露伤人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5.4.8 吊具闲置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使其不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因素影响。5.4.9 钢丝绳出现缺陷时应及时报废,报废标准应按 GB/T 5972 执行。5.4.10 起重机械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表面有裂纹、破口;b)危险断面及钩颈永久变形;c)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 10%;d)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e)销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的 5%。6 预制构件运输、进场与存放 一般规定 6.1.1 预制构件运输与存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1.2 预
22、制混凝土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吊装与搬运;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桁架、薄壁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100%,其他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75%。预制构件运输 6.2.1 预制构件运输时,应结合构件特点及施工现场具体条件,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与装卸机具,宜选择专业运输工具。6.2.2 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堆放应制定专项方案。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专项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6.2.3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平面规划设置预制构件的运输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现场运输道路应坚实平整,并采取有效排水措施;b)运输道路承载能力应满足重型车辆满载
23、时的通行要求,当利用地下室顶板作为构件运输道路时应验算顶板结构承载能力,不满足时应采取支撑、加固等措施;c)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按照构件运输车辆的要求合理设置转弯半径及道路坡度;d)构件运输时,预埋吊件所处位置应避免遮挡,易于起吊。6.2.4 预制构件应按吊装顺序、流向组织运输,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卸车就位与堆放,宜避免现场二次转运。6.2.5 预制构件的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要求,装卸与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DB 64/T 19112023 8 a)应根据构件类型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各种运输架应进行承载力和刚度验算;b)构件运输前,应对驾驶员进行运输要求交底,内容包括运输路线、运输速度
24、、路况等;c)装卸构件时,应采取保证车体平衡且不滑移的措施;d)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处应设置保护衬垫;e)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6.2.6 预制混凝土构件装运时的支撑点与装卸车时的吊点应满足设计要求。支撑吊点受力状态改变时,应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抗裂验算,抗裂验算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临时加强措施。6.2.7 预制构件重叠平运时,应采用钢丝绳与花篮螺栓连成一体并固定于车厢上,以免构件在运输时滑动变形或者互碰损伤。各层预制构件之间应设置木方支垫,垫块位置应保证构件受力合理,上下对齐,并应加垫木楞或草袋等物使其紧密接触。预制
25、构件进场 6.3.1 预制构件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按下列规定检查验收:a)构件的质量保证文件、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及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应齐全;b)构件标识应明显、清晰。标识应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质量验收标识、联系电话、强度等级和燃烧性能指标等;c)构件上的吊装用预埋件、吊点及吊钩等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d)构件外观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6.3.2 预制构件进场宜按照装配计划采用随进随装的方式,减少预制构件堆放场地占用和二次转运。预制构件存放 6.4.1 堆放预制构件的场地平面布置应满足各类预制构件卸车、堆放、吊装的安全要求并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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