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要求(T-STIC 120062—2022).pdf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要求(T-STIC 120062—202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要求(T-STIC 120062—2022).pdf(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ICS 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团 体 标 准 发发 布布 实实 施施 发发 布布?I 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要求.24.1基本要求.24.2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服务.24.3数据应用服务.34.4服务反馈.55管理要求.55.1管理目标.55.2服务条件.55.3服务平台.65.4评价与改进.66评价要求.76.1评价准则.76.2评价结果.7附 录 A(规范性)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的服务要求评价工具.8附 录 B(规范性)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的管理要求评价工具.13参 考 文 献.15T/STIC120062-
2、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瑞眼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智维云图(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鹏、吴蔚、黄玲、贺纯明、康娜、黄佩、麦永湛、王策、刘秀亮、方云祥。本文件首期承诺执行单位:上海瑞眼科技有限公司、智维云图(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思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智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碧声建设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本文件为首次制定。T/STIC120062-20221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消防物联网系统数据服务商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活动相关的服务、管理以及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消防物联网系统数据服务商规范其服务活动和自我评价,也适用于认证机构及相关方开展第三方认证及符合性评价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2
4、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6875.3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GB/T 26875.8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GB 5044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G/TJ 08-2251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T/CSCA 13000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运行平台 数据传输导则3术语和定义DG/TJ 08-225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消防大数据分析big data analytics of fire safety通过大数据收集技术、大数据预处理技术、大数
5、据存储与管理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对大型复杂消防数据源进行计算剖析,发现目标对象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设施异常、管理缺陷等隐患信息,以支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3.2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data service for administration of fire safety利用消防物联网系统,通过消防大数据分析,借助系统运行平台和用户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工具,为火灾防范预警、消防风险管控、标准化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服务。3.3T/STIC120062-20222消防物联网系统fire internet of things system(FIoTS)
6、利用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感知、采集、传输、交换、汇聚、处理和应用,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消防安全管理应用和消防安全数据服务的信息系统。3.4用户信息传输装置user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device设置在联网单位,通过有线/无线网络与应用支撑平台进行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传输的装置。3.5信息采集装置information collecting device集成传感器件获取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的装置,分为需配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上传信息的一般型和自带信息传输功能上传信息的集成型两种类型。3.6消防设施联网工程fire
7、facilities IoT project为用户安装物联感知设备及相关配接设备,利用物联网技术手段,采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4服务要求4.1基本要求4.1.1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应基于消防物联网系统,采集、传输和处理用户消防数据,为用户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所需的数据应用服务,提升用户消防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4.1.2应根据用户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方案通过后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服务的基本内容;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费用与支付;服务验收与维护;争议解决;赔偿方式和条件。4.1.3应根据用户需求和服务需要,为用户提供消防物联网系统平台和移动
8、端应用程序等服务工具。4.1.4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用户培训,确保用户熟练掌握消防物联网系统平台和移动端应用程序的操作方法、现场信息采集装置的维护、检查方法等。4.2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服务4.2.1应提供消防数据采集服务,实时采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采集的数据内容应符合现行 GB 50440 的相关规定。T/STIC120062-202234.2.2应提供电子标签、视频扫描码、移动定位等数据采集方式,用户可采集消防重点部位和消防设施日常巡查过程中的巡查人员、消防设施、点位、时间、结果等信息。4.2.3应提供消防数据传输服务,用户数据传输应符合现行 GB/T 2
9、6875.3 的相关规定。4.2.4应提供数据对接服务,按照现行 GB/T 26875.8 和 T/CSCA 130003 的相关规定,将用户消防数据接入消防救援机构数据对接平台,帮助用户取得数据对接报告。4.2.5数据传输服务应具有数据交互重发机制,用户数据信息重发次数应不少于 3 次,记录数据交互失败信息。4.2.6应构建包括设备实时数据、操作状态信息数据、人工录入数据等原始数据库,存储用户全部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可供用户查阅。4.2.7应严格保存、记录用户数据,不得修改和删除火灾报警信息、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巡检巡查信息等数据。4.3数据应用服务4.3.1一般规定4.3.1.1应利用机器
10、学习、神经网络、预测分析等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收集的消防数据进行清洗、过滤、分析与建模,挖掘消防大数据价值,为开展消防数据应用服务提供支撑。4.3.1.2应为用户提供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满足用户数据集成共享、互联互通的需求。4.3.1.3数据应用服务应依托数据应用平台展开,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火灾防范预警、火灾风险管控、应急救援演练及消防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所需的数据应用服务,提升用户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效率。4.3.2远程监测与告警服务4.3.2.1应提供火警告知与报警服务,发生火灾报警时,应在 5 秒内向用户发送报警信息。两个及以上设备同时报警时,应通过人工客服电话向用户确认火警
11、真实性,人工客服应保证 724 小时不间断服务。4.3.2.2应提供火警信息上报服务,当确认发生真实火警时,应在 2 秒内将报警信息自动转发至 119报警服务台或消防应急联动中心。4.3.2.3应提供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报警信息远程监测服务,当消防设施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在10 秒内向用户发送报警信息:消防水箱(池)的水位异常报警;各供水分区最不利点处低压异常报警;消防水泵、稳压泵控制柜(箱)设置为非自动状态;消防水泵、稳压泵控制柜(箱)电源故障;试验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低压力异常报警。当消火栓按钮发生动作报警时,应在 5 秒内向用户发送报警信息。4.3.2.4应提供 AI 视频分析与报警服务,
12、在 10 秒内向用户发送消防车道占用、疏散通道阻塞、电动车充电等告警信息。4.3.3防火巡检数字化管理服务4.3.3.1应提供防火巡检数字化管理服务,利用数字化服务系统设计、记录、统计、分析和查询防火巡查检查工作,提升用户防火巡查检查效率和管理水平。T/STIC120062-202244.3.3.2应提供防火巡检路线规划服务,根据巡查点位和巡查计划为用户自动规划合理、高效、无遗漏的巡查路线。4.3.4消防维保数字化管理服务4.3.4.1应提供消防维保数字化管理服务,通过数字化服务系统向维保机构自动下发维保计划和维保派单等信息,保证消防设施及时有效维保。4.3.4.2应提供消防维保数字化管理服务
13、,自动记录消防设施维保数据,防止维保人员篡改、造假、删除维保数据。4.3.4.3应提供维保监督和进度提醒服务,每月向用户发送消防设施维保统计报告,监督维保机构工作履职。4.3.5消防资产管理服务4.3.5.1应提供消防设施设备资产管理服务,在线建立消防设施、部件的种类、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日期、运行状态及维护保养等消防设施台账,便于用户查询和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资产。4.3.5.2应提供消防资产分析服务,每月向用户发送消防设施完好率、故障率等统计分析报告,便于用户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4.3.6消防水系统监测预警服务4.3.6.1应提供消防水系统在线监测服务,便于用户远程实时监测消防
14、水泵运行状态、消防水系统管网压力、消防给水设备水位等信息。水系统监测信息应符合现行 DG/TJ 08-2251 的相关规定。4.3.6.2应提供消防水系统隐患排查与预警服务,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自动排查水系统是否存在管网漏水、阀门关闭、管网欠压及传感器故障等风险,向用户发送隐患预警信息,提醒用户及时处理,提高消防水系统可靠性和有效性。4.3.7火灾风险智能管控服务4.3.7.1应提供单位火灾风险智能评估服务,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消防安全动态智能评估模型,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在线评估,系统排查火灾隐患。评估模型应获得消防救援机构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可。4.3.7.2应为用户搭建火灾隐患全息感知网络,提
15、供火灾风险评分定级服务,每日自动评定并公布用户火灾风险。4.3.7.3应提供火灾风险排查服务,每日自动排查用户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火灾隐患,确保隐患识别准确率为 100%,并自动生成隐患整改建议。注:隐患识别准确率,是指系统自动识别的火灾隐患与用户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一致的比例。4.3.8三维建模与可视化管理服务4.3.8.1应提供三维快速建模服务,利用图像识别、机器学习及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将建筑平面图纸转换为三维模型,平均建模时间不应超过 3 小时。4.3.8.2应提供消防全要素三维可视化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计算,分层显示报警点位、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应急疏散演练过程、最优疏散路径及火灾
16、风险、隐患等信息。4.3.9线上应急疏散演练服务4.3.9.1应提供线上应急疏散预案管理服务,帮助用户实现在线录入、编辑、审核、更新、检索、下载应急疏散预案。T/STIC120062-202254.3.9.2应提供智能应急疏散演练辅助服务,利用大数据计算模型,将应急预案与事故类型、级别等信息自动匹配,启动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自动将应急预案的流程操作和执行信息推送给相应的演练参与人员,辅助用户开展应急疏散演练。4.3.9.3应结合消防全要素三维可视化服务,提供线上三维消防应急演练服务,实时展现演练过程和消防设施动作信息,计算人员疏散最优路径,用户可根据演练记录检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优化完善。4.
17、3.10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服务4.3.10.1应提供消防标准化管理服务,为用户建立电子化消防档案系统,用户可录入、上传、编辑、审核、下载消防标准化管理文件,同时利用监测告警、防火巡检、维护保养、资产管理等数据服务,自动补充完善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记录,实现用户消防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和智能化。4.3.10.2应提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管理服务,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视频信息采集装置、用户应用平台终端等工具监测人员是否在岗,人员离岗时应在 20 秒内向用户发送报警信息。4.3.10.3应提供人员履职评估服务,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员等消防工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8、。4.4服务反馈4.4.1应派专人负责用户意见和建议的收集与反馈,并设立用户投诉热线,接收用户举报投诉事件。4.4.2应及时响应处理用户投诉,制定有效的纠正措施,明确投诉处理反馈时限,持续提升服务质量,降低用户有效投诉率。4.4.3应定期邀请用户对办事效率、人员素质、服务态度、问题反馈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改进,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5管理要求5.1管理目标组织应建立包含了服务要求的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时间不超过 5 秒;其他异常报警时间不超过 10 秒;建筑平均三维建模时间不超过 3 小时;单位火灾隐患识别准确率达 100%;系统运行平台支持 50000TPS
19、 以上的并发访问量;用户满意度不低于 94 分;用户有效投诉率0.1;投诉反馈时限不超过 1 个工作日。5.2服务条件5.2.1服务机构5.2.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技术人员数量应不低于企业员工人数的 70%。5.2.1.2应为客户投保财产基本险、产品责任险等商业保险,额外补充普通火灾保险无法覆盖的免赔额度。T/STIC120062-202265.2.1.3应按照消防救援机构及现行 T/CSCA 130003 的规定,将消防数据接入消防救援机构数据对接平台,对数据格式、数据内容、数据准确性、数据稳定度及传输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确保数据传输质量。5.2.2服务人员5.2.2.
20、1服务人员应由从事火灾报警、消防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专业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5.2.2.2消防物联网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体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并保存记录。5.2.2.3应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保存考核记录。5.2.3服务设备5.2.3.1服务过程中使用的采集设备、传感设备、材料及配件应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5.2.3.2应根据设备种类、数量形成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实时更新台账信息。5.2.4安全与应急5.2.4.1应制定安全
21、管理要求,包括日常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内容。5.2.4.2应制定消防设施联网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和作业要求,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5.3服务平台5.3.1信息安全5.3.1.1系统运行平台的信息与网络安全应符合现行 GB/T 22239 的相关规定,获得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5.3.1.2系统运行平台机房出入应安排专人负责,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5.3.2运维管理5.3.2.1系统运行平台应具备不少于 50000 个并发接入量的数据处理能力。5.3.2.2系统运行平台数据存储应预留不少于 20%的存储空间余量。视频原始数据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12 个月,录
22、音文件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12 个月,报警数据及其他数据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2 年。5.3.2.3应建立消防物联网运行监控子系统,对访问量、访问速度、平均响应时间、IP 访问数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每日统计一次数据,出现系统访问异常及时预警。5.3.2.4应提供用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CRM 系统),包括客户合作管理子系统、业务操作管理子系统、数据分析管理子系统以及信息技术管理子系统,服务人员线上响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5.3.2.5系统运行平台应实时监测信息采集装置运行状态,信息采集装置的通信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 秒。当信息采集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在 10 秒内收到报警信息并通知用户,并在用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服务要求T-STIC 1200622022 基于 数据 分析 消防安全 管理 服务 要求 STIC 120062 202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