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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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3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背景(一)任务来源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需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法规与标准司具体负责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重点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发电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一致。(二)工作过程 2020年7月,我部组织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清华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等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标准文本框架,
2、并起草形成初稿。2020年8至10月,编制组就本标准初稿征求了陕西、四川等地方生态环境厅及其支撑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核查机构和部分发电企业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20年11月,我部组织召开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技术审查专家组原则同意本标准。二、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为做好全国碳市场数据核算和报告工作,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数据质量,有必要出台行业标准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1 三、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一)延续以往数据核算与报告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基于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和多年碳排放数据报送工作实践基础编制。(二)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本标准按照重点排放单位如实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思路,规范了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获取程序、方法和支撑材料要求,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核算和报告边界,完善了数据监测、报送和台账管理等要求,确保数据来源可追溯、报送结果可核查。四、标准编制的技术路线 整合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和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配额分配相关数据需求,通过文献调研、实地调研、专家访谈、归纳总结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识别了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需求和重点问题,结合专家建议和企业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完成本标准的编制。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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