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8条)案例解读之监护人资格的恢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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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第民法典(第3838条)案例解读条)案例解读之监护人资格的恢复之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目录目录0101 申请的主体申请的主体0303 恢复的期限恢复的期限0202 恢复的要件恢复的要件0404 案例解读案例解读民法典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改表现的,经其经其申请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
2、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申请的主体申请的主体0101本条适用的对象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作为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一旦被撤销资格,即不再恢复。对未成年人而言,父母对于其不仅具有监护人的意义,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的精神和情感的寄托,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需要监护的成年父母而言,道理亦是如此。因此,本条规定给予作为父母或子女的监护人以悔过自新,恢复监护资格的机会。在维持监护关系稳定性和亲权、亲属关系的价值衡量上,选择了后者。当然,最终目的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恢复的要件恢复的要件020
3、2(1)被撤销监护资格的行为不属于对被监护人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监护人因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而被撤销监护资格,意味着其监护资格永久丧失,无法再行恢复。但对因过失犯罪,例如,因过失导致被监护人受到伤害等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恢复监护人资格。(2)确有悔改表现的情形。主观上有悔改的表示,客观上也有悔改的行为,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不能仅要求其具有悔改的意愿,而且必须有悔改的行为。监护人是否有悔改的表现,最终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当事人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其对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悔改的决心、接受教育辅导的情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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