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ppt
《(47)--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7)--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ppt(3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三章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推荐阅读:推荐阅读:1.1.尹田:尹田:民事主体理论与立法研究民事主体理论与立法研究,法律,法律 出版社出版社20032003年版。年版。民法学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从整体着眼将民民法学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从整体着眼将民法体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法体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法律关系正是贯穿始终的一根法律关系正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红线,它将民事主体、客体、行为、各种民事权利等诸要,它将民事主体、客体、行为、各种民事权利等诸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清晰的脉络。素整合为一体,形成清晰的脉络。民事法律关系结构图:民事法律关系结构图:社社会会关关系系民法调整
2、民法调整民事法民事法律关系律关系主体主体自然人自然人法人法人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内容内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物权物权债权债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人身权继承权继承权民事义务民事义务客体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物、行为、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记、人身利益产生产生变更变更终止终止民事法律民事法律事实事实行为行为事件事件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指指导导表意行为(民事行为)表意行为(民事行为)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民民事事责责任任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和期间和期间限制限制延伸代理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部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3、的内部构成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侵权;合同;得利;管理侵权;合同;得利;管理“whowho”主体主体 “objectobject”客体客体“whywhy”原因原因 “what what”内容内容“resultresult”变动变动权利、义务权利、义务 发生;变更;转让;消灭发生;变更;转让;消灭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平等主体之间具有可诉性的社会关系方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刑事法律关系。一、概一、概 念念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
4、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二、特征二、特征1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要主要为私法关系为私法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2 2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要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3 3民事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民事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一)依调整对象不同,分为财产法律关系
5、和人身法律关系(二)依义务主体范围不同,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一切不特定人,其义务一般表现为消极不作为的民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可以基于一定的因素相互转化。不属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1)恋爱关系:约会、婚约、定情约定等恋爱行为民法不调整,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2)亲情关系:帮助看护小孩或老人等,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3)好意施惠关系、社交。又称情谊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搭便车;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顺路代为投递信件
6、;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请吃饭、看电影、干妈与义父等关系,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4)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有些约定貌似合同,但是按其性质不适宜采用合同法调整或者以合同法调整将产生不公正的结果的,这些约定属于“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不属于法律事实,不产生合同法上的法律效果。例如:甲男与乙女同居期间郑重约定,乙女应当按时服用避孕药。乙女想生一个小孩,籍此“抓住”甲男,因而偷偷停服药物。乙女生下小孩后,甲男与乙女分手,法院判决甲男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甲男则诉请乙女赔偿自己因支付抚养费所受的损失,因为乙女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根据民法理论,甲男与乙女之间的约定涉及到“最为隐秘的个人自由
7、领域”,这个领域是不容通过合同予以约束的。即便当事人具有受约束的意思,也不成立有效的合同。因而,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不构成合同,甲男不得诉请乙女承担违约责任。再比如:A.B.C.D和E五人约定,每人每周各出10元钱,交给E购买彩票,并选择五人事先确定的号码。一次,E因为过失没有去购买彩票,无巧不成书的是,他们事先确定的号码这次却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100万元。A.B.C.D起诉,要求E赔偿其各自应得的奖金。根据民法理论,五人的约定亦属于“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E无须对其余四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
8、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在什么人之间发生,谁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都涉及到民事主体问题。主体的种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A.自然人是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B.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C.国家有时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D.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存在。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他们实际上不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是作为公民的具体形态
9、出现的,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一一)民事权利民事权利 (二二)民事义务民事义务 1 1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概念 2 2、民事义务的法律特征、民事义务的法律特征 (1 1)强制性)强制性 (2 2)限定性)限定性 3 3民事义务的分类。民事义务的分类。(1 1)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 2)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3 3)本义务和附随义务)本义务和附随义务(三)民事责任(三)民事责任 三、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1、客观性2、需求
10、性:即能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需求和精神需要3、法律性:必须是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客体。(三)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以及工商业标记、人身利益和权利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依据(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点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特点:1.客观性2.法定性 (一一)行为行为 1 1表意行为。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又称系的行为,又称民事民事行为行为。2 2非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但依据法是行为人主观上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47-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47 第三 民事法律 关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