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合同法1-5章民法总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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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章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目的一、合同法的目的二、合同的适用范围二、合同的适用范围三、合同法的原则三、合同法的原则四、合同的分类四、合同的分类一、合同的目的一、合同的目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二、合同的适用范围二、合同的适用范围现行合同法现行合同法9999年年1010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第第二二条条:本本法法所所称称的的合合同同是是平平等等主主体体的的自自然然人人、法法人人、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之之间间设设立立、变变更更、终终止止民民事事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关关系系的的协协议议。婚婚姻姻、收收养养、监监护护等等有有关关身身份份关关系系的的协协议议,适
2、适用用其其他他法法律律的的规规定定。案例: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案例: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三、合同法的原则三、合同法的原则(合同法(合同法3-73-7条)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缔约强制是例外,在运输合同、电信
3、业务等方面有不得拒载、不得不办理电信业务的强制性缔约规定,意在保护弱势一方。例如,我昨天和公交司机吵架了,今天我再坐这个公交,司机不得拒绝我上车,他有必须与我达成让我坐车的强制性义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例王某有一可以观海的别墅,当她得知一栋大楼将要建设,阻挡观海视线后,将别墅卖给另一想买观海别墅的李某。李某不知将要建设大楼,买王某的别墅。问,王某的行为违法了合法订立的什么原则?四
4、、合同的分类四、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了解真正双务合同,不真正双务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两个“栗子”1.买水泥:A公司向海螺、河螺、江螺三个厂发了三份邮件,问对方是否有型号150的水泥,本公司需要5000吨水泥。三个水泥厂都收到了邮件,其中河螺厂直接拉了5000吨150号水泥到A公司;江螺厂给A公司发了封邮件,报送了水泥型号、价格、数量,A公司随后给江螺公司去电,让运水泥来。河螺厂要A公司收水泥,A拒,问本案如何处理?2.买房子:李明到碧桂园售楼
5、部看房子,大厅的展示让其很满意,于是订购了一套房子,签了合同,在交房时,发现厕所和厨房的位置(厕所的门正对着厨房的门)和大厅展示的示意图不一样,于是要求退房。请问是否可以要求退房?碧桂园是否违约?两个“栗子”的核心问题:合同是否成立?怎样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一、订立的概念一、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当事人为了达成一致意向而进行的谈判全过程。区别于合同的成立:静待的结果。订立合同的方式:书面、口头、默式行为 书面形式的含义: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
6、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微信短信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1.是建议性规范,并非强制性规范。2.当事人、标的、数量视为合同必备条款。二、订立的程序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要约的含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内容具体确定2.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作出:对特定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内容不明确,一般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如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7、、商业广告。注:商业广告如果内容具体,是为要约。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特别法律规定:原则上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要约的生效要约的生效:到达注意: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的判断:1.纸质要约:邮戳到达日;到达办公地点日。2.数据电文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
8、间。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撤回:是指要约未到达受要约人、还未生效的前提下,要约人发出撤回要撤回:是指要约未到达受要约人、还未生效的前提下,要约人发出撤回要约的通知并且该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约的通知并且该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效力的行为。撤销:是指要约已经到达了受要约人、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发出承撤销:是指要约已经到达了受要约人、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要约人发出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使要约的法诺的通知之前,要约人发出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使要约的法律效力消灭的行为。律效力消灭
9、的行为。撤销对受要约人不利,故法律规定以下情形,要约不得撤销:撤销对受要约人不利,故法律规定以下情形,要约不得撤销:1.1.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工作。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合同法第20条:失效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1.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
10、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有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案例案例 被告因建造大楼急需水泥,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
11、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均先后回复函电告知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同时即派车给被告送去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遂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函电发出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
12、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1.食品公司向三家厂发函是什么行为2.三厂回函是什么行为3.本案中成立的是哪一个合同?4.原告建设水泥厂的行为分析。(订立的程序二)(订立的程序二)承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人是受要约人。(一)承诺的构成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得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做变更)。3.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二)承诺的效力: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思考: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脑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到甲商
13、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问乙大学拒收是否违约?解答:乙大学没有违约。因为乙大学在接到甲厂的要约函件后,并未作出承诺,而是作出了新的要约。所以原来的要约未获承诺,合同未成立;乙大学作出的新要约
14、,甲厂也未作出承诺,故合同未成立;甲厂后发货,又构成新的要约,乙拒收意味着拒绝承诺,合同未成立。练习练习1.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BD考点:1.欺诈,撤销权;缔约过失责任2.商品房销售 视为要约的情形 违约责任 2.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
15、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AB.根本违约。买卖合同因为根本违约而被解除的,可以同时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损失。3.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为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
16、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正确的是()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A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几种:生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概念: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及第三方产生的法律效力。29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思表示。成立后的合同才会生效。案例1.甲乙于6月1日签订了一水果买卖合同。问:该合同何时生
17、效?30 案例2.甲将一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商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合同,6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审核,国家专利局于6月28日批准登记。问: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31(6月1日成立,6月28日生效。在6月1日-6月28日之间,合同处于已成立但未生效的状态)32 合同生效的条件:成立后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1.缔约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周岁,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者视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认识、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认识、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33 n。
18、思考:未成年人买彩票,中了高额奖,是否有权领取?34 分析: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7月1日实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但是万一未成人买了,中了,自己是不可能领取的,由于彩票是不记名的,可以让父母去领取。35 2.意思表示真实。即心里所想的与表现出来的意愿一致。例如:王某开车出去旅游,在半路上车胎爆了,于是到附近街道买轮胎,店主看王某是外地人,以高出正常价格10倍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虽然不高兴,但还是买了。请问这个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如果未生效,王某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年之内起诉)36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订立买卖毒品的合同)4.标的须确定。(订立关于租用月球空间的合
19、同。)37二、合同的无效二、合同的无效合同欠缺生效要件而无法律效力。自始无效:从合同成立时就无效当然无效:不论是否经过法院或仲裁庭确认,都无效;38 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种类:1.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注(1)违反的仅仅是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包括其他立法文件;(2)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不能以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案例:某经济特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内有一条规定:“凡在本市出租房屋,不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无效。”适逢该市居民甲于2001年将私房出租给打工者乙,二人订立了书面租赁合同但未登记。后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诉诸法院。法院认为,该合同违
20、反了上述条例的强行法规范,依法判决租赁合同无效。问:法院判决有无问题?为什么?39 2.合同违反公序良俗。(买卖人体器官合同)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骗保)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例:某国营企业与某私营企业订立合同,该私营企业欺诈该国营企业,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国营企业遭受损害,不能上升到国家遭受损害,不然,会造成企业主体地位不平等)5.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表面上合法,实质上非法。案例:甲是某市市长,贪污500万,钱不敢存银行,于是与其心腹乙(某公司董事长)签订一份以市长儿子名义投资的协议,投资500万。实质上甲的儿子并未参与乙公司
21、任何经营活动。乙公司实质上是为甲洗钱。40三、合同的可撤销三、合同的可撤销(一)概念:是指合同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得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有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因合同的签订违反真实意思表示而受损的一方。(二)导致合同撤销的情形:1.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41 欺诈与重大误解的区分:重大误解人的错误认识源于误解人自己的疏忽或缺乏经验等自身原因,受欺诈人的错误认识来自于相对人的欺诈行为。案例:某服装厂欲购买纯毛衣料100万米,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
22、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也是按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该如何处理?(本案是属于欺诈还是重大误解)案例:甲将祖传的一幅画出让给乙。交付后,乙将该画送权威部门鉴定,结果为赝品。乙要求退货并返还价款,甲以该画系祖传,并不知真假为由而拒绝。问,此转让行为的性质?42 胁迫:是指以正在实施的或将来实施的危害使对方感到恐惧而接受胁迫人提出的条件订立的合同。注意:强迫签订的合同,由于意思表示不一至,故合同不成立。例如:1.某大一新生晓明在某商场买运动鞋,试穿时发现鞋底开胶,于是喊来服务员,服务员
23、说是晓明故意弄坏的,要晓明买下该双鞋,如果不买,就不允许他走。晓明无奈只得买下该双有质量问题的鞋。问这个买卖是否合法?晓明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胁迫)2.甲要乙签订合同,强制拉着乙的手指在合同上按了印,合同成立没?(强迫,按印不是乙的意思)趁人之危: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合同。司考题司考题10年卷三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屋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24、;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B45 2.重大误解指一方当事人因为自己过失导致对涉及合同的重大事项发生错误的认识,并使得自己遭受重大损失的法律事实。3.显失公平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极不平等,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在无其他撤销事由的前提下,导致结果显失公平。案例:小刘从商场购买了1000元的商品,付款时,小刘分两次数了10张100元钞票给收银员,可是收银员只拿了5张,另外5张没有收。于是小刘赶紧把这5张拿回皮包里。等小刘出了商场,保安跑过来喊他,说少收了500元,望小刘归还。小刘拒付,理由是收银员故意不
25、收。请问本案该如何定性?案例:王某有一根项链,张某看其特漂亮,想购买,王某看出了张某的心思,于是以高出项链价值50倍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张某虽然觉得有点贵,但是咬咬牙还是买了。问这个买卖行为是乘人之危还是显失公平?46(三)撤销权1.定义: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效力的权利。案例:甲乙订立一合同,甲以受欺诈为由,通知乙撤销合同。问:该合同是否被撤销?2.主体:A.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合同中,仅受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B.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形式撤销权。47 案例:甲乙订立合同,甲利用乙不知道市场行情的机会,捏造市场行情,高价将一商品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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