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845-2023 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辽宁省).pdf
《DB21∕T 3845-2023 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辽宁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21∕T 3845-2023 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辽宁省).pdf(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35.240.20CCS L 67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38452023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administrativeservice network office center2023-10-30 发布2023-11-30 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1/T 3845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15 建设要求.25.1 级别划分.25.2 人员配备.25.3 办公场
2、所.25.4 设施设备.26 管理要求.26.1 管理制度.26.2 网办中心职能.36.3 人员管理.46.4 运行管理.46.5 服务流程.46.6 服务反馈.56.7 档案管理.67 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67.1 服务监督.67.2 服务评价.67.3 持续改进.6参考文献.8DB21/T 3845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本
3、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众、解放、杨帆、于爽、季青楠、叶松、邱学思、韩燕妮。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联系电话:024-86863555。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联系电话:024-83962042。DB21/T 384520231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简称“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建设要求、管理要求、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
4、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的建设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31722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
5、义适用于本文件。3.1网办中心network office center由各级公安部门设立的,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部门。来源:GB/T 321682015,3.1,有修改3.2服务对象service target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来源:GB/T 32170.12015,3.2,有修改4基本原则4.1依法依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2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便民利企为目的。4.3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制度。4.4坚持一
6、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便捷企业群众办事。DB21/T 3845202325建设要求5.1级别划分网办中心按照行政职级宜分为三个级别:省级网办中心、市级网办中心、区(市、县)级网办中心。包含省、市、区(市、县)公安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非涉密网办业务,办理事项应列出清单并公示。5.2人员配备5.2.1网办中心应配备与服务功能、服务规模相适应,具有与服务岗位相符合的技能知识、熟悉相关政策的人员。5.2.2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和派出机构的政务服务窗口人员中调整。5.2.3派驻网办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符合“身份合法、技能合格”的总体要求。5.2.4进驻网办中心的人员应
7、经过准入培训、准入考核、准入试用、正式进驻、报备审核等准入环节,综合评定达标后的人员可进驻网办中心,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照准入、退出管理要求调整岗位。5.2.5网办中心应定期举行技能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5.3办公场所5.3.1网办中心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5.3.2网办中心应按照服务流程需要,结合本地区网办业务受理数量、服务功能需求,合理设置办公场所面积。5.3.3办公场所应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环境整洁,通风良好,装修防火设计应符合 GB 50222 的相关规定,消防标识设置应符合 GB 15630 的规定,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 GB 50395 的规定。5.3.4网办中心应统一采用“
8、所在行政区域公安局(分/县、市局)网办中心”命名,在办公场所内部和外部醒目位置直观、清晰展示。示例 1: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网办中心。示例 2:康平县公安局网办中心。5.3.5其他标识标志应设置规范,场所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5.4设施设备5.4.1网办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5.4.2网办中心应至少配备 1 台用于滚动报导各类信息的多媒体显示屏幕。5.4.3网办中心可配备录音电话和岗位所需的移动终端。5.4.4网办中心应配备联通工作所需的网络环境,包括公安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安全应符合 GB/T 22239 和
9、GB/T 31722 的要求。5.4.5各级网办中心服务平台应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应用软件(如辽事通、辽宁公安等 APP)实现信息互通。6管理要求6.1管理制度网办中心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DB21/T 384520233人员保障制度:派驻网办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留人事关系,人员的变更应严格遵守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准入、退出管理等相关要求,进驻网办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向相关部门备案;快速响应制度:网办中心应简化办事手续,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电话“一对一”回访工作机制,及时答复咨询及问题;便民服务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承办人员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告知
10、当事人;审核未通过的,根据“一次性告知”原则,告知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或不予审核通过的依据和理由;通报协调制度: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或难以解决的问题,网办中心应同步报送本级相关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安全责任制度:应加强技术防范和信息安全管理,不应泄露或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服务信息;不应为他人查询权利人有关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急处置制度:网办中心因突发故障致使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的,应及时上报情况,并采取线下办理等补救措施,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其他渠道予以解释说明;档案管理制度:依据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统一制作档案,统一严格管理,提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21T 3845-2023 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辽宁省 DB21 3845 2023 公安 政务 服务网 中心 建设 管理 规范 辽宁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