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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7.220.01CCS Y 55山西省地14方标准DB14/T 28672023徒步赛事活动规范2023-10-17发布2024-01-17 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14/T 2867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赛事分类.15赛事组织.26裁判员和志愿者.37运动员.48服务人员.49安全管理.4DB14/T 2867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体育局提出、实施监督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
2、山西省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体育发展中心、华舰体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雄、张茂林、葛小云、甘降雷、郭沛栋、赵鹏、薛晓凌、申宝华、闫春辉、王峰、杨升平、康兰福。DB14/T 286720231徒步赛事活动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徒步赛事活动的术语和定义、赛事分类、赛事组织、裁判员和志愿者、运动员、服务人员、安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徒步运动赛事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
3、94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T 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体育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徒步赛事以步行方式并在指定赛道上进行的有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3.2流量控制对赛事进行中某个时段或赛程进行最大流量的分流、调度或限制。3.3熔断根据体育赛事中风险达到某种预判条件而采取的中止活动的措施,以实现避免或降低危险的目的。4赛事分类4.1按赛程距离4.1.1按赛程距离可分为短距离、中长距离和长距离
4、赛。4.1.2赛程距离 S10km 的为短距离赛。4.1.3赛程距离 10kmS40km 的为中长距离赛。4.1.4赛程距离 S40km 的为长距离赛。DB14/T 2867202324.2按竞赛性质4.2.1按竞赛性质可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4.2.2在团体赛中可以区分个人成绩时,可包含个人名次。4.3按赛事级别4.3.1按赛事组织方或参赛者来源可分为 A、B、C 三个赛事级别。4.3.2A 类赛事是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定向运动协会、中国登山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国内徒步运动赛事。4.3.3B 类赛事是各省或全国性各行业体协举办的徒步运动赛事及邀请赛和中国登山协会特许的徒步运动赛事。4.3.4C 类赛
5、事是 A 类和 B 类以外的其它徒步运动赛事,包括群众性或商业性赛事。5赛事组织5.1赛事主办方5.1.1赛事主办方除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外,应是依法注册登记,以组织徒步活动赛事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协会、俱乐部等,并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机构。5.1.2主办方应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参赛运动员必要的服务。5.2赛事方案赛事主办方负责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全面组织,提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方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名称;规模;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参赛资格;经费来源;总裁判长及委派主要裁判;安全、医疗、线路及场地保障工作机构;熔断机制及应急措施。5.3工作内容5.3.1应成立赛事
6、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卫生检疫、安保交通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5.3.2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等部门。5.3.3主办方在赛前应召开技术会议、赛事联席会议和裁判会议。5.3.4赛事信息应在报名前 30 天向社会公布。5.3.5主办方(组委会)应印制赛事官方手册,手册至少应包括参赛指南、运动医学参赛建议、赛道路线图及赛道描述、起终点图、服务区分布图、补给分布图、洗手间分布图、交通指南、竞赛规程、裁判名单、徒步领队、医疗急救方案等实用信息。5.3.6主办方(组委会)可采取线下报名或网上报名等多种报名方式,并根据运动员条件和赛事规模规定
7、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截止日期后 5 个工作日应给出报名结果通知。DB14/T 2867202335.3.7主办方应对起(终)点、徒步步道、驿站、补给点、服务中心以及通讯、定位桩、摄录像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满足赛事需要。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2894、GB/T 10001 的规定。5.3.8赛事前应对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服务人员和协助单位人员进行培训。5.3.9主办方应根据徒步赛道和参赛人数,实施总量限制或分批出发等流量控制措施。5.3.10主办方应根据距离制定关门时间。长距离或中长距离到达关门时间时,应分段清查未完成比赛人员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5.3.11赛事需在起点、每 10 公里分段计
8、时点、最远距离折返点和终点设置比赛录像,以便记录完成比赛的所有人员。5.3.12赛事结束后应现场或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比赛成绩。5.3.13关于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中规定的高危险性赛事,在赛事完成后,主办方应在 15 日内向体育行政部门报告赛事情况。5.4应急预案5.4.1主办方应对赛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运动员生命或健康受到意外伤害;其它不利于赛事正常进行的情况。5.4.2应急预案应经评审并确认有效。5.4.3应急预案涉及各方应进行应急演练,参与者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9、及职责。5.5物资保障5.5.1徒步赛事物资和装备以运动员自备为主,主办方补充为辅。5.5.2主办方应根据赛事需要做好装备及必要物资准备。5.5.3驿站(露营点)、补给点、服务中心应根据赛事规模做好餐饮、饮用水和住宿等物资的提供。5.5.4赛程超过 10km 时,补给点、服务中心应提供运动饮料、能量补品等。能量补给品包括专业能量补充品、水果、固体及液态食品等适合于徒步途中食用,有助于运动表现的食物。5.5.5主办方应为参赛运动员发放参赛包,参赛包应包括号码布、运动员手册、徒步路线图、计时芯片、转运包、身份手环等。5.5.6主办方应确认各种标识标志完好,安装位置正确。通讯、定位桩等设施状态良好。
10、5.5.7应配备医疗救助车辆及抢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并有现场救护必需的人员和物资。6裁判员和志愿者6.1裁判员6.1.1裁判员应具有相应资质。6.1.2裁判员应进行赛前培训,熟悉并能正常开展相关工作。6.1.3裁判员应有专用服装或标志。6.2志愿者6.2.1志愿者应由主办方公开招募,经培训后,熟悉赛事规则,掌握服务技能,并考核合格,取得赛DB14/T 286720234事志愿者证书。6.2.2志愿者人数应能满足赛事需要。6.2.3志愿者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区、始(终)点引导;参赛包管理和发放;驿站、补给点、服务中心服务或指引;交叉路口、折反点、转弯处指引;维护道路管理路段秩序,保障运动员安全;
11、协助医疗救护人员救治、转运需救治人员。6.2.4志愿者在赛事活动中应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热情服务。7运动员7.1运动员应遵守赛事规定和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员和管理者要求,自觉维护比赛秩序。7.2运动员应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确认是否可以参加越野跑比赛。7.3运动员应按照赛事要求准备必要的徒步装备。8服务人员8.1服务人员应按照赛事安排,提供符合要求的各项服务。8.2提供餐饮、住宿的服务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8.3赛事期间服务人员应坚守岗位,严守工作纪律。9安全管理9.1主办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安保工作。9.2主办方应制定并落实赛事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岗位要进行严格培训,落实岗位责任。9.3赛事前或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应启动“熔断”机制: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9.4实施熔断措施后,应立即向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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