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一案双查情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展一案双查情况.docx(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开展一案双查情况篇一:一案双查 关于石油企业落实 “一案双查”制度的 初步探讨 摘要:“一案双查”制度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通俗地讲即下属违纪违法,相关领导人也不能置身事外,要接受谈话和调查处理。石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工作,首要听从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须要,因此必需选择适当的方法。本文就石油企业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的紧迫性、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的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纪检监察 一案双查保证措施 一、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的紧迫性 十八届中心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把纪委的职责作了明确框定:“帮助”和
2、“组织协调”两项职责,今后,党委对反腐工作“站在一边看”的时代,真正结束了。2022年中心的反腐之路中将“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为重点,主要领导是反腐“第一责任人”,不啻一张张落实到各级一把手头上的“责任状”。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确定中就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帮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殊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需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也提示,反腐败斗
3、争不应是纪委一家单打独斗,而应是一种全党合力。 腐败之根在于用人制度,党委主要领导若在选人、用人上把关不严,纵容“蛀虫”,就可能被一并问责;而纪委若不主动、明确、真实地提出检查考核看法,也可能失察渎职党委、纪委都要在反腐上“动真格”。 二、落实“一案双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立案范围界定不清 由于“一案双查”涉及领导干部,由谁建议、由谁来查办,是由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一案双查”建议,还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党组织提出,目前没有形成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看法。 (二)“一案双查”操作性不强 如从违纪人员职务上,不明确是指班子成员还是详细指某种层级以上干部;从违纪人员数量上,不确
4、定是指一起案件涉及几个人以上;从涉案资金数额上,数额界定不明;这些定性、定量的关键性的量化因素不明确,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在实施一案双查过程中无法定性操作。 (三)“一案双查”处分标准模糊 目前在我们某些单位内部还存在着以指责教化、通报指责、诫勉谈话、经济惩罚等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状况,在肯定程度上弱化、淡化责任追究效果。 (四)“一案双查”保障措施不到位 1.领导机制不健全,“抬得起板子落不下手”的状况屡有发生,缺乏向领导追责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在石油企业,有些“一把手”在执行某项决策时,自己单独做确定,或只和个别领导通气,上会只是走过场,做个会议记录。结果出问题时,找不到责任人。说是个人确定
5、的却有会议记录,说是集体探讨确定的,却是个人说了算。 2.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查办案件是纪委一家的事情,在决策过程中没有派有关纪检、审计等内控体系和监督部门参与,导致实施过程中监督不到位,出现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变更集体确定等问题,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状况通报,驾驭、分析、筛选案源线索脱节. 3.没有建立检查考评机制,没有将“一案双查”状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案件检查工作考核目标. 4.末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在实施办案工作过程中,对应查不查、查而不实、查而不究、究而不严等行为没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方法。 (五)监督监管制度落实乏力 1.部分单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
6、,民主作风意识不强,各级监察部门在接受上级业务领导的同时,在经费、人员岗位支配等方面却受制于本单位的领导,使得监督功能有所减弱。 2.领导干部的在确定重要决策时,决策过程没有肯定的透亮度,广阔职工群众不能刚好了解各项工作的开展状况。 3.由于受到业务工作和行政领导的制约,监督时间、人员不能完全落实,监督出现盲区。 4.畏权心理作祟,不敢对领导的言行进行有效监督,隐含着对权力的推崇与畏惧。 三、落实“一案双查“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稽核、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统一相识,加强领导,相互沟通,亲密协作,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形成案件查办的合力。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支
7、持,共同做好一案双查的各项工作。强调纪律,确保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相互协作、主动作为。 (二)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要求 1.严格责任分工。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作为“内查”的两个主要牵头部门,既要做好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又要确保各自的职能得到规范行使,做到主抓不缺位,协抓不越位,不推诿、扯皮,各自发挥应有的作用。 2.明确一案双查范围。对上级交办、同级转办、审计部门查办案件、外部举报中涉及到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违反廉政工作纪律的行为以及重大违法案件,都应列入一案双查范围。 3.查前的联系协调机制。在选案查案环节要做到仔细分析、区分案源状况,凡涉及纪检监察人员有违法违纪问题的,需刚好与上级监察机关部门联系
8、,共同制订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 4.查中的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财务审计与监察室联合办案。财务审计主要检查相关责任人涉及违规支取、违法问题;监察主要检查纪检部门及其人员是否有违反党纪政纪条规、不履行或不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及是否有失职、渎职等行为,同时跟踪审计办案过程,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执法实力的监督。 5.加强查后管理。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季召开一案双查工作互动会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对于“双查”案件,监察部门要定期进行监察回访,重点关注纪检人员的执法看法、执法质量和廉洁自律状况,保障一案双查的成果。 (三)配强人员,提高队伍战斗力 1.配强纪
9、检组长,纪检组长是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排头兵,是双查工作的主要组织协调者,对双查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配强纪检干部,要将业务娴熟、综合素养高、组织原则性强、作风扎实的同志充溢到纪检监察部门,使一案双查工作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确保检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3.多方参加,增加“双查”工作的检查力气,解决由监察部门一家检查所带来的人员少、力气薄弱、财务政策把握不准、业务实力不强、阻力较大等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 4.抓好学习培训。重点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财务、审记等部门人员,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加工作责任心。 5.要充溢簇新力气。优化“双查”人员结构,尽可能
10、把年龄轻、懂业务、会查账、素养高的干部充溢到部门,建设上下一体、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一案双查队伍。 6.仔细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7.推行跟案学习、上挂熬炼、分类指导、因岗施教等教化培训模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打造一支忠诚牢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四)统一思想,加大监督力度 1.落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案双查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既给纪检监察部门供应独立办案的空间,又要以班子集体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
11、局面,确保一案双查顺当开展。 2.打好思想基础。大力宣扬一案双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使各部门、各岗位、各层面的职工形成统一相识,明白一案双查的目的和意义,打消患得患失的各种顾虑,同时运用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教化职工树立责随意识、风险意识,解除阻力,主动参加,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3.扩展监督力气。把各部门负责人纳入专项工作小组,在宣扬教化、监督查办上形成整体合力;发挥审计及各兼职监察员在一案双查中的联系和监督作用,把兼职监察员作为联系点串联起来,构筑一案双查的信息交换平台。 (五)拓宽渠道,严格责任追究 1.纪检监察部门要实施全方位监察,通过到基层走访、到群众中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企业状况反馈
12、、实地调查和个别约谈等方式,多方面了解监察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状况,确保监察的客观性。 2.注意开展案例剖析和问题反思,针对案件反映出监察干部执纪的不足和问题,深化分析根源,刚好改进提高,削减失职渎职行为。 3.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将一案双查工作和执法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将一案双查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中,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应查的项目不查,或对发觉的问题隐瞒不报、不照实报告, 以及对该移送的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等问题,要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对确定存在执法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对确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赐予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法律、
13、法规和党纪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峻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一案双查工作中执行不力或不仔细履行工作职责的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赐予通报指责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促进“双查”工作全面到位。 (六)主动营建崇尚廉洁良好氛围 1.主动抢占反腐倡廉舆论阵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扬教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支配,与党的宣扬思想和干部教化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整合宣扬平台资源,形成“融合发展、整体联动”的全媒体、大宣扬体系. 2.加大网络宣扬力度,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着力构建全局网络举报受理、回复、处置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舆情会商、舆论引导、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使网站成为宣扬反腐倡廉
14、建设的有效平台。 (七)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化 把党风廉政教化作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强化党委责任,分层分类施教。坚持把廉洁从政、平安从政教化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季度培训的必学课程。深化开展案例教学、警示教化和“党员廉政教化大讲堂”等活动,各基层单位“一把手”每年至少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现场教化;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的集中警示教化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八)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基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必需坚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
15、峻失职的意识,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仔细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仔细开展述责述廉、网上公示活动。 2.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特地机关的作用,既帮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加强常常性检查监督。各基层单位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切实落实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探究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详细化、程序化、制度化看法,保证纪委
16、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3.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方法,深化政风行风员工满足度测评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 (九)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任务,建立“一案双查”常态化机制 整合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员工监督、舆论监督力气,发挥监督综合效应。纪检监察、组织、宣扬、信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建立监督信息研判处置机制,及早发觉和订正领导干部用权不当行为,构建“一案双查”常态化机制。 参考文献: 实行“一案双查”须明确五个问题2022年7月8日 14:11中国纪检监察报刘辉 篇二:“一案双查”实施方法 封法发2022138号 封
17、丘法院“一案双查”实施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深化推动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司法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说“一案双查“,是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庭室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即责任人与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追究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个人责任同时追究,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同时追究。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法院违法案件的内查,司法违法案件的外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有关稽查工作制度、方法、管理规程实施。 第四条 “一案双查”中的内查工作(以下
18、简称内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三)教化、预防、惩治相结合的原则; (四)分工负责、协同协作的原则。 其次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我院成立“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领导成员为副组长。监察、业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一案双查”办公室主 任,监察室主任为常务副主任。 第三章 工作分工 第六条 “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状况报告,探讨部署全院“一案双查”工作。“一案双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一案双查” 工作的组织部署; (
19、二)受理执法过错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和申诉,下达复核确定书; (三)确定离岗人员; (四)其他处理事项。 第七条 “一案双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负责“一案双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对各个庭室、工作人员在“一案双查”中发觉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等工作; (二)依据“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支配,组织实施司法案件的专项调查。 (三)对我院在“一案双查”中涉及科级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等工作由市中院“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八条 “一案双查”监察部门根据职责实施,负责检查当事人违法行为和调查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的内容涉及到相关部门工作的,
20、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后上报监察部门。 第四章 内查范围 第九条 在司法审判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中发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内查的范围: (一)涉嫌违法审判,程序违法的案件。 (二)司法工作人院在办案时有违法违规现象,且情节严峻的。 第十条 司法检查、执法监察以及财政、审计部门等部门检查中发觉的违规执法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内查内容 第十一条 内查主要检查我院及各庭室、派出法庭,司法工作人员日常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正值性以及廉政规定执行状况。详细包括: (一)案件的审判,立案的受理状况,当事人的认定,审判方式的确定,适用法律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判过程中是否根据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
21、进行司法审判,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在执行过 程中的问题,以及案件结束后的归档是否严谨有序。其他审判和管理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程序和要求、内容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惩罚金额是否合法、适当,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爱护等。 (二)我院各庭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案源传递。发觉符合内查范围第十条规定情形的,10日内将状况报监察室,并填列“一案双查”内查状况报告表。案件检查人员在对案件检查过程中,发觉符合内查范围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在发觉线索24小时内将状况口头报监察部门,并在对案件检查的同时,根据证据取证规则,刚好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填列“一案双
22、查”内查状况报告表“一案双查”内查调查表,并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根据案件受理权限,3日内报监察部门。 司法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以及财政、审计部门检查中发觉的执法违法和违反廉政规定行为,应在24小时内,由相关科室填列“一案双查”内查状况报告表,报监察部门。 第十三条 调查核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传递的材料和线索进行审核。对情节较轻、事实清晰、无须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转交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扣分及相关处理。对情节较重,或者案情须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填列“一案双查”内查调查审批表,报经“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进行调查核实。 执法过错行为,由业务科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涉嫌违纪问题或因执法违法应追究纪
23、律责任的行为,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业务科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对核查状况,牵头部门应组织形成调查报告,并填列“一案双查”内查结论表。调查报告和核查结论表应在案件调查结束后7日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一案双查”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四条 探讨处理。领导小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内查案件进行探讨处理。遇有重要状况,随时召开会议。对须要追究责任的案件,由领导小组探讨确定负责办理的职能部门。对查无问题的案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结案和对调查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 (一)对核查属实的违规违纪案件,由“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领导小组会议探讨的看
24、法,移交业务科、人事、或监察部门处理。业务科、人事、监察部门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追究有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和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符合内查规定情形,不按规定内容、时限上报,或在检查中发觉违法违纪违规状况不报告或隐瞒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峻影响和后果的,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篇三:一案双查 制度 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 纪委“一案双查”暂行方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力促进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25、任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一案双查”是指公司纪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第三条 在案件调查中,发觉发案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一案双查”: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
26、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担心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本部门发觉的严峻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干脆管辖 的下属发生严峻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以上(含党纪政纪重处分)的,或者发生窝串案的,或者1年内发生2起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或者连续2年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四条 公司党
27、委和纪委也可依据了解和驾驭的有关状况,干脆要求进行“一案双查”。 第五条 “一案双查”的主要对象是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及对发案详细岗位和人员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分管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峻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检查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制的状况。 单位内设部门或者职责范围内管辖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发生严峻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检查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分管领导履行责任制的状况。 第六条 案件调查组在案件调查时应当留意发觉发案单位及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第三条所列情形或有关线索,由案件检查室在移送审理前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提出是否启动“一案双查
28、”建议,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会商,提出是否进行“一案双查”的看法,经分管党风政风的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公司纪委常委会审定。 第七条 调查核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案件,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工作职责,对责任追究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一案双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必要时,请党委工作部参加调查。 第八条 “一案双查”主要围绕案件调查核实的主要案情涉及的责任情形和第五条所列检查对象进行。 第九条 “一案双查”的时间范围一般为主要案情发生前一年度至立案调查期间。必要时可自主要案情发生前两年度起先检查。 (一)主要案情发生前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
29、任人负总责状况:包括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状况,组织探讨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重大事项状况,组织探讨并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工状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进行监督检查状况,实行措施加强对班子成员进行教化状况,对班子成员苗头性问题发觉和订正状况,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的状况等。 2、 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状况:包括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教化管理状况,对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加强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状况等。 (二)主要案情发生后至案件初核前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检查对象是否发觉涉案当事人相关违纪违法事实或有关线索、是否收到群众涉及案情
30、的举报或反映、是否在调查处理其他案件(或信访件,含上级交办)时发觉有关线索,以及调查、处理、订正等状况;是否存在消极漠视、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放任、包庇、纵容等问题。 (三)案件初核及立案调查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检 查对象支持协作案件初核和调查工作的状况,是否存在敷衍应付或者干扰、阻碍、破坏初核和调查工作的问题。 第十条 “一案双查”应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一条 检查结束后,案件调查组要将“一案双查”状况和处理建议的书面报告与案件调查资料一并移送审理。“一案双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基本状况、结论以及是否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依据、处理建议等。 第十
31、二条 依据检查结果,须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同违纪案件处理看法一并报公司纪委常委会探讨。确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根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赐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第十四条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协调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对责任追究案件工作进行检查,刚好发觉并订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暂行方法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暂行方法,组织人事及有关部门协作。 第十六条 本方法由公司纪委、纪委监察处负责说明。 第20页 共20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