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体系(T-GZGFA 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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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60CCS A11团体标准T/GZGFA 22023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体系Certification System of Green Finance Support Projects2023-11-30 发布2023-12-01 实施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发 布T/GZGFA2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认定条件与结果.15 认定体系.2附录 A(规范性)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10附录 B(规范性)体系类别解释说明.111参考文献.522T/GZGFA2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
2、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南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
3、公司、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财绿融咨询有限公司、颖投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陶金成、赵家秀、胡悦、黄志海、欧阳芳、刘杰、张玉婷、柳韵、芮晶晶、黄威、陈争一、庄文婷、王平、张学玲、丘楚怡、周一帆、黄蓓东、吴金俊、张涵、李水生、胡晓玲、冯志凯、陈双莲、宋思琪、何军飞、赖彩虹、汤闰。T/GZGFA220231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体系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金融支持
4、项目认定条件与结果,以及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体系。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内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的认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绿色金融支持项目 green finance support project具有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具有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属性的项目。4 认定条件与结果4.1 基本条件4.1.1 项目业主申报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的项目业主应满足以下条件:a)企业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范围内;b)企业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c)企业无不良信
5、用记录,主要包括信贷/债券等逾期,担保的企业/个人违约;d)企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环境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按照附录 A),未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且未受安监、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e)企业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4.1.2 项目申报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a)项目所在地属于广东省广州市行政区辖区范围内;b)满足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海岛管理政T/GZGFA220232策;c)应达到地方和相
6、关行业的环保标准,项目所在地区有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应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还需满足所处行业特征污染物或重点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要求;d)绿色项目认定申报时,应具备项目立项文件;e)不在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两高一低产业目录里,但属于由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转型金融目录除外。4.2 认定结果4.2.1 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结果包括:通过认定;不通过认定。4.2.2 认定结果可作为广州市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的参考依据。5 认定体系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应符合4.1的要求,且符合表1所规定的范围。表1所规定的各类别的解释说明参见附录B。表1 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体系一
7、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1 绿色战略性新兴产业1.1 先进交通装备1.1.1 整车制造及消费1.1.2 关键零部件及配套设施生产制造1.1.3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1.1.4 智慧轨道交通装备制造1.1.5 新能源飞行器制造1.2 新型健康服务业1.2.1 绿色康养1.2.2 智慧医疗1.3 高效节能装备制造1.3.1 节能锅炉制造1.3.2 节能窑炉制造1.3.3 节能内燃机制造1.3.4 高效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1.3.5 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1.3.6 节能型气体压缩设备制造1.3.7 节能电动机、微特电机制造1.3.8 节能风机风扇制造1.3.9 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制
8、造1.3.10 高效节能磁悬浮动力装备制造1.3.11 节能农资制造1.3.12 节能采矿、建筑专用设备制造1.3.13 高效节能商用设备制造1.3.14 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制造T/GZGFA220233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1.3.15 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1.3.16 高效节能炉具灶具设备制造1.3.17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1.3.18 能源计量、检测、监测、控制设备制造1.4 先进环保装备制造1.4.1 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制造1.4.2 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1.4.3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装备制造1.4.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制造1.4.5 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制造1.4.6 放射性污
9、染防治和处理设备制造1.4.7 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设备制造1.4.8 新能源环卫车制造1.5 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1.5.1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1.5.2 水资源高效及循环利用装备制造1.5.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制造1.5.4 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制造1.5.5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装备制造1.5.6 再制造装备制造1.5.7 垃圾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1.5.8 废气回收利用装备制造1.6 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1.6.1 风力发电装备制造1.6.2 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1.6.3 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1.6.4 水力发电和抽水蓄能装备制造1.6.5 核电装备制造1.6.6 燃
10、气轮机装备制造1.6.7 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1.6.8 新型储能装备制造1.6.9 燃料电池装备制造1.6.10 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1.6.11 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1.7 新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1.7.1 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1.7.2 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1.7.3 核能发电建设和运营1.7.4 生物质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1.7.5 陆上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1.7.6 水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1.7.7 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1.7.8 热泵设施建设和运营1.7.9 分布式能源工程建设和运营T/GZGFA220234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1.7.10 新型储能设
11、施建设和运营1.7.11 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1.7.12 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营2 工业绿色化改造升级2.1 生产过程节能降碳2.1.1 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2.1.2 汽轮发电机组系统能效提升2.1.3 电机系统能效提升2.1.4 产品(工序)能效提升2.1.5 余热余压利用2.1.6 能量系统优化2.1.7 绿色照明改造2.1.8 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2.1.9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2.1.10 油气田甲烷采收利用2.1.11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2.1.12 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减排2.2 生产过程污染防治2.2.1 工业脱硫
12、脱硝除尘改造2.2.2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2.3 非电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2.4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2.5 工业厂矿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2.2.6 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2.2.7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2.2.8 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2.2.9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运输2.2.10 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2.2.11 工业噪声污染治理2.2.12 新污染物治理2.2.13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2.2.14 园区污染治理集中化改造2.2.15 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2.2.16 无毒无害原料生产与替代使用2.2.17 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产2.3 生产过程资源循环利用2.
13、3.1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2.3.2 水资源高效及循环利用2.3.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2.3.4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2.3.5 垃圾资源化利用2.3.6 废气回收利用2.3.7 园区循环化改造2.4 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2.4.1 煤炭清洁生产2.4.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T/GZGFA220235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2.4.3 清洁燃油生产2.4.4 天然气清洁生产2.4.5 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3 绿色服务3.1 咨询监理3.1.1 绿色产业项目勘察服务3.1.2 绿色产业项目咨询服务3.1.3 绿色产业项目施工监理服务3.2 运营管理3.2.1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3.2.2 合同能源
14、管理3.2.3 合同节水管理3.2.4 电力需求侧管理3.2.5 资源循环利用第三方服务3.2.6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3.3 监测检测3.3.1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3.3.2 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3.3.3 环境损害监测评估3.3.4 污染源监测3.3.5 企业环境监测3.3.6 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安全预警3.3.7 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3.4 评估审查核查3.4.1 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3.4.2 碳排放核查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核查3.4.3 建筑能效与碳排放测评3.4.4 清洁生产审核3.4.5 环境影响评价3.4.6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3.4.7 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损害
15、赔偿评估3.4.8 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和生态系统评估3.4.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3.4.10 水土保持评估3.5 绿色技术产品研发认证推广3.5.1 绿色技术产品研发3.5.2 绿色技术产品认证推广3.5.3 绿色技术交易3.6 资源环境权益交易3.6.1 碳排放权交易3.6.2 用能权交易3.6.3 用水权交易3.6.4 排污权交易3.6.5 林权交易3.6.6 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4 海洋经济4.1 海洋生态保护4.1.1 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修复4.1.2 海洋增殖放流与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营T/GZGFA220236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4.1.3 海域水环境治理4.1
16、.4 海洋监测检测4.1.5 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和运营4.2 绿色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4.2.1 绿色船舶制造4.2.2 船用绿色动力装备制造4.2.3 船舶绿色低碳升级改造4.2.4 海洋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4.2.5 海洋油气开采装备制造4.2.6 非常规油气勘查开采装备制造4.2.7 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制造4.3 海洋资源绿色开发4.3.1 海水、苦咸水淡化处理及综合利用4.3.2 绿色海洋渔业4.3.3 海洋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4.4 海洋能源绿色开发4.4.1 海洋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4.2 海上风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4.4.3 海上光伏设施的建设和运营4.4.4 海水源
17、热泵的建设和运营4.5 绿色港口4.5.1 绿色港航4.5.2 船舶港口污染防治4.5.3 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5 绿色农林牧渔业5.1 生态农林牧渔业5.1.1 现代化育种育苗5.1.2 种质资源保护5.1.3 绿色农业生产5.1.4 绿色、有机认证农业5.1.5 农作物种植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和运营5.1.6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5.1.7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5.1.8 森林资源培育5.1.9 林业基因资源保护5.1.10 林下种养殖和林下采集5.1.11 森林游憩5.1.12 绿色畜牧业5.1.13 绿色淡水渔业5.1.14 农业领域互联网应用5.2 农业资源循环利用5.2.1 农林废弃
18、物综合利用5.2.2 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5.2.3 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5.2.4 节水农业5.2.5 生态循环农业5.3 农业污染防治与土地整治5.3.1 农用地污染治理5.3.2 农林草业面源污染防治T/GZGFA220237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5.3.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3.4 畜禽和水产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5.3.5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5.3.6 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5.3.7 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6 绿色城乡基础设施6.1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6.1.1 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营6.1.2 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6.1.3 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
19、建筑建设和运营6.1.4 全过程绿色建造6.1.5 建筑绿色运营6.1.6 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建造6.1.7 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6.1.8 建筑用能电气化、智能化改造6.1.9 绿色高效制冷改造和运行6.1.10 物流绿色仓储6.1.11 绿色农房建设、改造和运维6.1.12 绿色建筑材料制造6.2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6.2.1 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6.2.2 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6.2.3 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漏损控制建设和运营6.2.4 水利设施智能化改造6.2.5 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排查改造建设修复6.2.6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和运营6.2.7 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20、6.2.8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6.2.9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营6.2.10生态安全预警体系和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维6.2.11 地下综合管廊6.3 城乡能源基础设施6.3.1 电网节能改造6.3.2 特高压电网6.3.3 能源互联网6.3.4 能源管理中心6.3.5 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工程建设和运营6.3.6 电力负荷调控响应系统建设和运营6.3.7 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6.3.8 城镇电力设施智能化建设运营和改造6.3.9 城镇一体化集成供能设施建设和运营6.3.10 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建设运营和改造T/GZGFA220238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
21、级类别6.3.11 天然气输送储运调峰设施建设和运营6.3.12 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6.4 信息基础设施6.4.1 通信网络节能改造6.4.2 绿色数据中心建设6.4.3 数据中心节能改造6.4.4 智慧城市7 绿色交通基础设施7.1 城乡公共交通7.1.1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升级改造7.1.2 充电、换电和加气设施建设和运营7.1.3 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运营7.1.4 共享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7.1.5 城乡客运系统建设和运营7.1.6 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和运营7.1.7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7.1.8 环境友好型铁路建设运营和铁路绿色化改造7.1.9 绿色民航7.2 货运
22、交通7.2.1 多式联运系统与公转铁、公转水建设和运营7.2.2 公路甩挂运输系统建设和运营7.2.3 绿色物流8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8.1 生态保育8.1.1 生物多样性保护8.1.2 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性运营8.1.3 天然林保护修复8.1.4 国家储备林建设8.1.5 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和运维8.1.6 生态产品监测体系和生态感知系统建设和运维8.2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8.2.1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8.2.2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修复8.2.3 土地综合整治8.2.4 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8.2.5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8.2.6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8.2
23、.7 矿山地质环境、油气田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8.2.8 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8.2.9 水体生态修复8.3 环境污染治理8.3.1 城市扬尘综合整治8.3.2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8.3.3 水体保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8.3.4 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8.3.5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8.3.6 环境噪声污染治理8.3.7 恶臭污染治理8.3.8 交通车船污染治理T/GZGFA220239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8.4 灾害应急防控8.4.1 气候风险和灾害预警系统8.4.2 海洋灾害防御减灾8.4.3 农、林业灾害预警与防治体系8.4.4 有害生物灾害防治8.4.5 水生态系统旱涝灾害防控及应对8.4.6
24、 重大基础设施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T/GZGFA2202310附录A(规范性)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A.1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93号)中规定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条件认定。A.2 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A.2.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中规定的水利水电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条件认定。A.2.2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照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建199613 号)中规定的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条件认定。A.2.
25、3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8 号)、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办安监2016146 号)中规定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A.2.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号)中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A.3 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30 号)中规定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T/GZGFA2202311附录B(资料性)体系类别解释说明一级类别一级类别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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