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铁新材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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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川铁新材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 川铁新材料 (古蔺) 有限公 司编制 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川铁新材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510525-04-01-408263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龙山镇稻香村二、三、四组地理坐标105 度 55 分 17.965 秒,27 度 57 分 53.924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039 其他建筑材 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
2、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 门(选填)古蔺县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川投资备【2209-510525-04-01-408263】FGQB-0249 号总投资 (万元)8000环保投资 (万元)129环保投资 占比 (%)1.6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 否是: 未批先建, 目前主体工程已建用地 (用海)面积 (m2 )160.66 亩 (约 107000m2 )设完毕 , 调试设备中,未生产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3、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 相关要求,对照表 1 专题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 所示。表 1-1 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是否设置该类别的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英、苯 并 a 芘、氰 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 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本项目不涉及排放该类 污染物否 1 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 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 用于生产不外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无有毒
4、有害易燃 易爆的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 项目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生 产用水为自来水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不包 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 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 附录 B 、附录 C。综上,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 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
5、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C30 非 金属矿物制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 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为允许类” ,故项目为允许类。本项目使用的各 2 种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中的限制类 和淘汰类设备。 同时,本项目取得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备 案号:川投资备【2209
6、-510525-04-01-408263】FGQB-0249 号。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龙山镇稻香村二、三、四组,本项目 用地面积 160.66 亩,用于碎石加工、水洗砂生产线的建设。本项目分为两个厂区,一厂区位于古金高速红线范围内,占地为古金 高速临时占地。二厂区位于一厂区西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州经古蔺至金 沙高速 (古蔺至川黔界段) 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古蔺县 6 个镇 (街道) 16 个村 (社区) 221.4784 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本项目 使用土地中有 81 亩为该批复中已批准的永久
7、建设用地。根据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 5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泸州经 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 (古蔺至川黔界段)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古 自然资规行审临函2021109 号) ,同意使用龙山镇稻香村二、三、四 组集体土地共计 76233.69 平方米,作为项目用地范围设置临时施工便道等 配套设施临时用地。本项目使用土地中有约 79.66 亩 (即 53109.322 平方 米) 为该批复中批准的临时用地。本项目作为古金高速建设配套设施,为临时工程,因此本项目用地符 合规划。3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 控的指导意见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保
8、护部发布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 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 依据该文件,“两高”项目的范围暂时为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 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本项目为碎石加工、水洗砂建设项目,属于建材行业范围。项目采用 3 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使用高耗能设备,仅用电、水作为能源,污染 物经过有效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建设单位设立 管理台账,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该指导意见要求。4 、项目选址合理性以及相容性分析根据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东南侧 15-50m 范围内分布有敏感点,约 20 户住户。本项目生产需员工 20 人
9、,生活污水经 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 设备进行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相 应措施后,不会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对外环境 影响较小。此外,从外环境分析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敏感点和珍稀动植物等制约因素,外环境比较单一,无其他环境敏感 点存在。同时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 区等,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综上,项目与外环境相容,选址是合理的。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
10、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 20209 号) 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1 10 号) ,对项目拟建区域总体管控要求分析如下:1) 与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1-2 本项目与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 符合四川省 总体管 控要求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 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 活等领域污染治理。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 县龙山镇稻香村二、三、四组, 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 产,生活污水经 MBR 一体化污水
11、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用作周符合 4 边农田农肥2) 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1-3 与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指标符 合 情 况川南经济区1 、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 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 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 2 、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 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 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 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 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 3 、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 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 、针对内江、 自贡等缺水区域,提 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 出最严格的
12、水资源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 蔺县龙山镇稻香村二、三、 四组,且不属于高环境风险 企业;本项目属于碎石加工、 水洗砂生产项目,不属于轻 工、化工传统产业;本项目 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 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 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 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本 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产业。符 合3) 泸州市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4 本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符合性分 析是否符合1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 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落 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 求逐步搬迁退出;禁止在长江干
13、流岸线三公里范围 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 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 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不属于风险较高企业项目、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符合2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 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 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 白酒等重点发展 产业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积极引入高端装备、新材料、 节能环保等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符合3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落实 排污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
14、确保跨 (共) 界流域水 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 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没有 排污口符合4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 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新 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位 于古蔺县, 不属于泸 州市三区符合 5 及泸县5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 实煤炭、石油及化工品、LNG 、危险化学品等航运 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项目不属于航运项目符合6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 实施方案,重点流域实现常年禁捕;涉及“长江上 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5、”的区域,严格落 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排放持久性有机 物、涉五类重金属废水企业。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区域内符合7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积极开展小水 电整治,严格禁渔措施,加大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 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赤水河生态功能。加大赤水 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赤水河入长江口水 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 II 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 不会对赤 水河造成污染符合8加强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建设项目精准管控,提高 古叙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 的影响。项目不属 于生态脆 弱区
16、域内符合4) 古蔺县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5 本项目与泸州市古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严格实施环境监督管 理,严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杜绝生 态破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项目不在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符合2黄荆省级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的要求进行保护、管理。项目不在黄荆省 级自然保护区符合3页岩气开发实施废水重复利用,压裂返排液回用 率达到 85%以上,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处置;提高页岩气开采清洁生产水平, 落实生态修复措施。项目不是页岩气 开
17、发项目符合4严格按照赤水河流域 (四川) 小水电清理整改 方案落实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对保留类小水 电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完善生态调度方案和生态 补偿机制。对退出类小水电按时限要求加快退出, 实施生态修复措施。项目不是小水电 项目符合 6 5石漠化区域严格按照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 复技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保护、治理。项目未在石漠化 区域符合6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 理,对赤水河流域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提高古叙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 对环境的影响。切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 工作。项目不是矿山项 目符合(2) 环境管控单元1) 项目拟建区域管控单元根据四川省
18、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 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 (试行) 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 析技术要点 (试行) 的通知 (川环办函2021469 号) ,并在四川政 务服务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查询本项目“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报告,符合性分析如下,该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 3 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下表。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各个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 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项目对应 情况介绍符 合 性 分 析类别对应管控要求 7 环境综合 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ZH51052 530001 , 一般管
19、控单元普适性 清单管 控要求空间布 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 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 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 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 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 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 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 江通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 口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 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
20、总体规划的码头项 目。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 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 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 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 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 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在长江、沱江设计洪水位线以上 100 米范围 内,不再规划建设新的城乡居民小区 (点) 。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 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全部基本农田 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 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 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开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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