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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峨边县母举沟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 年 5 月目 录1 概述.11. 1 项目概况 11.2 环评工作的由来 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4 项目特点 3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5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62 总则72. 1 编制依据 72.2 产业政策符合性. 102.3 规划符合性 11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92.5 评价工作等级 192.6 评价范围及时段 232.7 评价标准 242.8 评价重点.282.9 环境保护目标.282. 10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293 工程分析313. 1 工程开发
2、背景 3 13.2 本项目工程介绍 323.3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433.4 观测计划 463.5 下泄生态流量 473.6 工程施工规划 483.7 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523.8 初期蓄水工程运行.533.9 发电流程.53I3. 10 环境影响源分析.54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4. 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4.2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734.3 生态现状评价.855 环境影响分析及回顾性评价.101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01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045.3 景观影响分析. 1145.4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156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3、1166. 1 水文情势影响减缓措施 1166.2 工程河段水质保护措施 1186.3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196.4 声学环境保护措施 120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206.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16.7 水土保持措施 1296.8 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1307 环境风险评价.1347. 1 施工期环境风险回顾. 1347.2 运行期环境风险分析及应急措施.1347.3 小结. 1368 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1378. 1 水文情势监测. 1378.2 水环境监测. 1378.3 噪声监测. 1388.4 环境管理计划. 1389 环保投资概算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1I
4、I9. 1 环保投资概算. 1419.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210 评价结论与建议.14410. 1 评价结论. 14410. 1. 1 项目基本情况. 14410.1.2 项目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 14410. 1.3 项目与流域规划符合性 14510. 1.4 工程分析结论 14510. 1.5 环境现状结论. 14510.1.6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14610.1.7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14610. 1.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710.2 公众参与. 14710.3 建议. 147III附 件:附件 1 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附件
5、2 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附件 3 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4 关于母举沟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设施验收意见附件 5 母举沟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设施方案审核意见附件 6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附件 7 峨边县母举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附件 8 峨边县母举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 9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附件 10 峨边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乐山泰昌投资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附件 11 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6、关于大山沟等 10 座电站建设时间的证明附件 12 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附件 13 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母举沟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附件 14 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审批(核准)、环保等手续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546 号)附件 15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完善合法性手续任务清单的通知(乐水函2020237 号)附件 16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题报告的批复附件 17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峨边彝族自治县 613 林场水电站、白沙河电站、大堡电站
7、等 50 座电站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的批复附件 18 母举沟水电站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HW08)代处置委托合同书附件 19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附件 20 土地使用证IV附件 21 证明附件 22 委托书附 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 3- 1 母举沟电站前池、压力管道及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2 引水枢纽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图附图 5项目与黑竹沟自然保护区关系图附图 6项目与黑竹沟风景名胜区关系图附图 7项目与黑竹沟森林公园关系图附图 8外环境关系图附图 9监测位点图附图 10 现场照片V1 概述1.1 项目概况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位于四川
8、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勒乌乡境 内,母举沟水电站主坝址位于母举沟中游与二支沟汇口处下游,引水途中另有涡 罗挖曲沟支取水口,与主坝址共同引水至母举沟下游建厂发电,电站距西河约 30km ,距峨边县 75km 。电站为引水式电站,电站以发电为主,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电站工程主要由取水枢纽、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组成。取水枢纽由母举沟取 水枢纽、涡罗挖曲取水枢纽组成。电站取水口位于官料河支流母举沟及其支流 二支沟上,电站拦水坝为底栏栅坝,坝高 4.6m 。厂址位于沟口处左岸,控制集 水面积约 101km2 。主要建筑有底栏栅坝、暗涵、沉砂池、引水渠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副厂房、开关站等。电站装机容量
9、 25000kw ,总装机 10000kw ,设计引用流量 4.2m3/s ,主坝即 母举沟拦水坝位于母举沟与二支沟汇合口下游 20m 处,发电引用流量 3.5m3/s , 引水线路上沿途接入涡罗挖曲沟水,发电引用流量 0.70m3/s,设计年发电量 4450 万 Kw h。2010 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 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评估意见进行了批复(乐发改能交2010865 号)。 2011 年取得了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出具的关于母举沟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峨水函201119 号)、母举沟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 告书的批复(峨水函201127 号
10、)、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工 程行洪论证与河流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峨水函201121 号),四川省林业厅 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13D056 号)。2016 年峨边县国 土资源局颁发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峨边国用(2016)第 8864 号、第 8865 号、第 8866 号。2011 年公司递交了项目核准请示,同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了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乐发改基础2011 1136 号)。本项目于 2012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6 年 8 月建成发电,至今安全运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2 年 5 月,公司
11、已取得峨边彝族自治县水1务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取水(峨边)字2012第 12 号)。2017 年 9 月 编制完成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设施方案,并 于同年通过县水务局审核。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按照不低于取水口多年平均流量的 10%确定为 0.27m3/s(其中母举沟取水口下泄生态流量为 0.27m3/s ,涡罗挖曲取 水口下泄生态流量 0.06m3/s ),已按要求在坝址位置安装了生态流量下泄在线监 控系统,电源采用太阳能电池板,通信采用在线实时传输图像至峨边县下泄生态 流量监测平台,县级平台监控中心通过 GIS 平台综合监控所有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及报警情况。1.2 环评
12、工作的由来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审批(核准)、环保等 手续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546 号文)附件 1 中第四条规定“2012 年 1 月 19 日-2016 年 10 月 9 日建设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2.5 万千 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23 号)要求,小水电项 目申请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查同意后由市(州)核准。未取得省发 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查同意由市(州)自行核准建设的项目,按照川发改能源2015340 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善后处理”。按照关于加强 2.5 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
13、(川办发 20123 号)、川发改能源2015340 号有关规定以及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审批(核准)手续清理整改的通知)(乐发改 基础202053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电站属于手续不完善的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善后处理。2020 年 7 月 14 日,乐山市水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完善 合法性手续任务清单的通知(乐水函2020237 号),母举沟水电站属于“ 附件 9 峨边彝族自治县长江经济小水电完善合法性手续任务清单”上的项目,需完善相关环保手续。2021 年 3 月 3 日,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区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
14、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河流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将母举沟水电站纳入“ 附件2 乐山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电站项目环评审批任务清单” 中,并要求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环评报告书(表)的编制2及送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 四 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8 水力发电 4413 ,总装机 1000 千瓦及以上 的常规水电(仅更换发电设备的增效扩容项目除外);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峨边县母举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编
15、制单位立即针对项目进行了现 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母举沟水电站是利用母举沟及涡罗挖曲支沟的流量发电,属于引水式电站, 装机容量为 25000kW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本 项目代码为“D4413 水力发电”。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16、类 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010 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 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评估意见进行了批复(乐发改能交2010865 号)。 2011 年公司递交了项目核准请示,同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乐发改基础2011 1136 号)。本项目符合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母举沟流域规划、四川省生 态功能区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未突破环境质量底线,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1.4 项目特点1
17、.4.1 建设内容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利用母举沟干流及涡罗挖曲沟的流量发电,尾水排放母举沟。电站装机容量 25000kw,总装机 10000kw,设计引用流量 4.2m3/s,3设计年发电量 4450 万 Kw h 。该工程属小(1)型,工程等别为等,主要建筑物电站厂房为 4 级建筑物。1.4.2 建设意义项目的建设是对母举沟的水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为区域的水电开发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项目的实施能带动峨边县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对稳定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积极的作用。1.4.3 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1 、流域规划2005 年底,峨边县委托设计单位对全县小
18、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规划, 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2006 年 5 月,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受四川 省峨边彝族自治县发改局委托,承担峨边县官料河、白沙河、杨河、黑龙溪、足 槽溪、治岩河 6 条河流及其上支流的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于同年 8 月编制完成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2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已编制完成可研阶段 3 个专题报告,并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获得批复文件,各专题如下:母举沟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峨水函201119 号);母举沟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批复(峨水函201
19、127 号);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工程行洪论证与河流稳定评价报告及批复(峨水函201121 号)。3 、用地手续2013 年,四川省林业厅出具了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13 D056 号);2016 年峨边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峨边国用(2016)第 8864 号、第 8865 号、第 8866 号。1.4.4 水电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利用母举沟及涡罗挖曲沟水量进行发电。同时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 母举沟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设施方案,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按照不低于 取水口多年平均流量的 10%确定为 0.27m3/s(其中母举沟取水口下泄生态流量为
20、0.21m3/s,涡罗挖曲取水口下泄生态流量 0.06m3/s)。本项目于 2012 年建设,20164年 8 月建成投入营运,属于乐山市内前期小水电项目,整改达到要求后予以保留, 本项目符合所在流域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 ”规划、水电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年)要求。1.4.5 外环境关系本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勒乌乡境内,明确本项目厂房、压 力前池及管道不在乡城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根据工程影响范围和工程与外环境关系,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影响范围 内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母举沟
21、水电站位于峨 边县勒乌乡母举沟下游,坝区、厂区均有乡镇公路通过。电站距西河镇约 30km, 距峨边县城约 75km 。周围分布有余坪村居民,以及耕地、灌丛、乔灌木林植被等。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于 2012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6 年 8 月建成投入营运,至今安全运行, 本次评价为补评。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污染,详细调查项目实 施区的环境现状,重点回顾分析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以及实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根据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概况,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 、分析项目与流域规划等要求的符合性;结合工程评价河段的用水要求及 区域能源结构,分析工程开发任务
22、的合理性;结合工程区的环境现状、环境功能 要求以及工程施工期的遗留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运行与施工迹地恢复等提出环保措施要求。2 、关注电站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陆生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环境保护措 施有效性。调查、了解母举沟水电站影响区域及评价范围的环境功能、环境现状, 特别是调查工程影响区域野生动植物的分布情况,识别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调 查工程实施现状,重点调查电站厂房等施工区与弃渣场的现状,明确目前存在的遗留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3 、结合流域的水电开发情况以及工程实施现状,调查分析、回顾分析水电 站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进一步保护补救措施。重点回顾分析母举沟退
23、水河段生态环境影响。54 、根据电站目前运行期已采取的环境措施,整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通过上述分析论述,对母举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及运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 性做出明确结论,并对其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环保对策措施,为主管部门决策和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提供依据。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对各污染源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有效, 技术可行,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 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 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及其它措施,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
24、析,该项目的运行可行。6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与规章(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25、 年 1 月 1 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7 年 11 月 4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7 月 2 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4 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年 6 月 29 日(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18)中华人民共
26、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1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20)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 年 2 月 6 日(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 年 12 月 7 日(2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2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2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 年 4月 25 日(2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7干意见,2017 年 2 月 7 日(2
27、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函1988 144 号),2003 年 2 月21 日修订(2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2001 年 8 月 4 日修正(2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 号),2010 年 12 月 21 日(29)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公告 2015 年第 61 号),2015年 11 月(30)水电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评函20064 号),2006 年 1 月 13 日(31)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环办函200611 号),2006 年 1 月
28、9 日(3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3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 号),2012 年 1 月 6 日(3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 98 号) ,2012 年 8 月 7 日(3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 号) ,2013 年 8 月 5 日(36)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发2014 65 号) ,2014 年 5 月 14 日(37)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
29、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 1162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部委,2016 年 5 月 30 日(3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流域水电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 源2016280 号) ,2016 年 2 月 5 日(3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保护部 令第 16 号) ,2020 年 11 月 30 日(4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 ,2019 年1 月 1 日8(42)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43)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7 月 26 日(44)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30、2015 年 3 月 1 日(45) 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4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2 年 7月 27 日(47) 四川省实施办法,2019 年 1月 1 日;(48)四川省实施办法,2019 年 9月 26 日(49)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2016 年 7月 28 日(5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2013 年4 月 16 日;(5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 发201824 号) ,2018 年 7 月 20 日;(52)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生
31、态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0 265 号) , 2020 年 3 月 16 日;(53)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0 年 3 月 20 日;(54)四川省新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川府发200037 号),2000年 8 月 15 日;(55)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川府函201627 号) ,2016 年2 月 4 日。2.1.2 规程、规范和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2、 大气环境(HJ 2.2-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 88-2003);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10)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1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1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7 年第 4 号) ,2007 年
33、1 月 19 日;(1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1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规范(NB/T 35037-2014);(15)水电工程过鱼设施设计规范(NB/T 35054-2015); (16)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NB/T 35091-2016);(17)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 10079-2018); (18)水电工程陆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 10080-2018); (19)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SL 359-2006)。2.2 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符合性2.2.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代码为“D4413 水力发电” 。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 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 、与可再生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