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羊子口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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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羊子口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都江堰宏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21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都江堰市羊子口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民丰社区地理坐标厂址 ( 103 度 38 分 55.125 秒, 30 度 57 分 51.714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88 水力发电 4413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km)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团 技术改造建设
2、项目申报情形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成经信能源【2016】49 号总投资(万元)2481.76环保投资(万元)23.5环保投资占比(%)0.95%施工工期2017.1.-2019.05.是否开工 建设否团 是:已全部建成,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机电设备改造、金属结构改造。无 处罚。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审批(核准) 、环 保等手续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546 号) 要求, 2016 年 10 月 10 日前批复实施的农村水
3、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需按照要求履行环保手续。1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地表水: 本项目属于水力发电中引水式发电项目,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的项目需进行地表水专项评价(水文要素影响型二级)。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走马河(聚源枢纽匣上段) 、徐堰河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报告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根据2021年6月16日通过评审的 走马河(聚源枢纽匣上段)、徐堰河 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 ,明确走马河、徐堰河已建的14座 电站(含本项目) ,经当地主管部门
4、对电站进行了评估分类, 均属于整改类。表 1-1 与所在河流回顾性评价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回顾性评价的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羊子口电厂、羊子口保安电站、 黄鹤电站、新胜电站增效扩容 建成投产时间均在2015年1月1 日之后,需进一步核实电站相 关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正在补办环保手续符合2各电站应进一步完善核算电站 坝址年均流量情况, 根据最新 核算成果制定生态流量下泄要 求。目前执行的生态流量为 7.72m3/s,根据坝址年均流量 核算成果为94.98m3/s,按生态 流量占多年平均流量的10%, 建议将生态流量调整为 9.5m3/s符合23开展全流域梯级联合生态调度目前项目所在流域
5、未建立流 域整体生态流量、生态用水调 度方案, 在方案制定后,项目 将执行方案的要求。符合4环保措施优化调整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次评价已对危险废物管理 和环境风险防范提出了相应要求。符合5落实水生生态影响补救措施1、开展人工增殖放流;2、加强宣传教育;3、加强保护监管;4、加强水污染防治。已落实综上, 项目符合所在河流 走马河(聚源枢纽匣上段) 、徐堰河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 的要求。其他符合 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D4413 水 力发电”。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
6、委员会 令第 29 号) 规定, 鼓励类“四、电力中的 1、大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 限制类“三、电力中的 2、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本项目电站 属于等小型工程, 引水式水力电站, 已设置下泄生态流量及在线监测设施, 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视为允许类, 因此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016 年 4 月,都江堰市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同意关于都江堰宏兴水电责 任有限公司羊子口电厂和都江堰市羊子口保安电站由羊子口电厂统一申报 材料的证明, 2016 年 5 月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水务局、成 都市财政局以成经信能源【2016】49 号下达了关于走马河羊子口电厂增效 扩
7、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同意本项目增效扩容工程的建设。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3其他符合 性分析2、用地符合性企业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见附件)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增效 扩容不新增占地。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与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市县级行政区汇总表和登记表的函(川 府发20181201 号) 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行政区都江堰市涉及岷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红线总面积2.2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5.03% , 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58%。该区河流分属嘉陵江、涪江、岷江水系,是白龙 江、岷江和涪江等多条河流的重要水源涵养地
8、。植被以常绿阔叶林、常绿与 落叶阔叶混交林和亚高山常绿针叶林为主, 是我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要区域, 具有极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该生态红线区域是大熊猫 栖息地核心分布区。区内建有多个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 用水源地等。按要求该区域应重点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 加 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位于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民丰社区, 属于平坝地区, 建设范围不涉 及上述的生态红线,不涉及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表 1-2 成都市市域生态红线范
9、围一览表(都江堰市部分)序号行政区域行政区区域面积km2生态红线 面积km2占国土面 积比例(%)保护地情况主导生态 系统功能1都江堰1208.71347.7928.77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都江堰青城山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一级公益林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4其他符合 性分析说明:本表摘自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市县级行政区汇总表和登记表的函(川府发20181201 号)(2)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 20209号)符合性2020 年 6 月 28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10、、环 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通知(川府发20209 号),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 ,建立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体系并监督实施提出了要求。文件中提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其要 求为“按照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部署, 立足五大经济 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 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 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
11、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 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 应不 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 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 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根据川府发20209 号文附件 1 四川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 所在地属于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成都平原经济区。5其他符合 性分析表 1-3 项目与成都平原经济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2、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符合加快地区生产总值(GDP) 贡献小、污染 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级, 结构优化。项目不属于(GDP)贡献小、 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符合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 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不属于该条所述的重 点发展产业。符合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位于岷江流域,项目仅 产生生活污水且经市政管 道排入都江堰市水质净化 中心处理,项目不需要执行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优化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
13、品产业布局, 严控环境风险, 保障人居安全。项目属于电力和热力生产 业,不属于涉及危化学品和 危险废物的产业。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 也是 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对重点功能区的要求是“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 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 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项目涉及的走马河河段功能类别为类。根据2019 年都
14、江堰市环境质 量概况分析, 走马河崇义断面 (项目下游 8km)水质满足三类功能要求, 且 水质呈优。6其他符合 性分析其他符合 性分析项目建设对坝址上游、减水河段(无入河排污口)以及尾水口下游河流 水质不构成影响,对环境质量底线不构成负面影响。综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中要求重 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 域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项目已取得取水证取水(都) 字(2019)第11号, 同时都江堰市
15、水务局关于都江堰羊子口水电站工程项目取用地表水的批复(都水发【2018】92号) 确定了生态流量, 项目对水资源的利用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 的要求,对水资源的利用不会突破水资源的利用上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 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对成 都平原经济区产业定位的要求如下:“加快地区生产总值(GDP)贡献小、 污染排放强度大 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级,结构优化。对 重点发展的
16、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 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 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不属于上述严控产业,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不冲突。(3)与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工作成果 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成都市境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89.44km2 (矢量文件图面测量面7积为 1199.45km2 ) ,涉及蒲江县、大邑县、邛崃市、龙泉驿区、温江区、 双流区、简阳市、东部新区、都江堰市、崇州市、金堂县、郫都区、彭州市、 新都区和新津区等 15 个县(市、区) ,主要涉及国家公园( 1 个) 、风景 名胜区(5 个)、自然保护区(4 个,新调入 1个)、森林公园(2
17、个)、 地质公园( 1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7 个,新调入 11 个)和 其他各类保护地。本工程位于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民丰社区, 属于平坝地区, 建设范围不涉及上述的生态红线。 项目与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图1- 1。本项目图1-1 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图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监测因子未出现超标, 满 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2 类标准限值,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项目增效扩容
18、前后运行期均不排放废气, 项目运营不会造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降低。 项目与成都市大8其他符合 性分析气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见图 1-2。本项目图 1-2 成都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分布图本项目图 1-3 成都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分布图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要求为: “减少人类活动 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维持自然生态环境现状, 确保水质稳中趋好; 加强水源涵养地保护及水土流失预防力度。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9其他符合 性分析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要求, 维护好水质量, 持续推进水质改 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坚持预防为主,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 优
19、化产业布局, 加强协调联动,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严格环境风险源 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开展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 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强化工业、企业集中分布区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建设规范的工业园区, 实施 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 并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 建设 相应的防护工程。”本项目与上述管控要求不冲突。成都市水环境分区管控 位置关系见图 1-3。本项目图 1-4 成都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布图本项目位于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民丰社区, 属于优先保护单元, 管控要 求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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