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LM1标段黄鹿临时碎石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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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G 5 京 昆 高 速 绵 阳 至 成 都 段 扩 容 项 目 L M 1 标 段 黄 鹿 临 时 碎 石 加 工 场 建 设 项 目 建设单位(盖章) 四 川 中 甲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 LM1 标段黄鹿临时碎石加工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510623-04-01-753799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黄鹿镇在建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黄鹿服务区右幅地理坐标104 度 4
2、0 分 7.369 秒, 31 度 14 分 44.581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砖瓦、石 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建设性质团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选填)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302-510623-04-01-753799】 FGQB-0030 号总投资 (万元)2500环保投资(万元)408.5环保投资占 比(%)16.34施工工期1 个月
3、是否开工建 设团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 )47865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 “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详见表 1- 1。表 1-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 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 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不涉及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 有害污染物,不涉及二噁英、苯并 芘、氰化物、氯气, 因此项目不涉及大 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 外送污水
4、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 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 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用槽罐车外 送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涉及直排,因此 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 则(HJ 169-2018) 附录 B,本项目涉 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械油、废机油, 储存量远低于临界量,因此本项目不涉 及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1 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 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 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无河道取水口,因此本项目不涉 及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
5、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本项目属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海 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不涉及海洋专项 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一) 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G5 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C1 标段合同协议 书 (见附件 6)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 C1 标段由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施工总承包, C1 标 段工程范围为 K42+100 至 K130+033.309,路线长约 89.51 公里,为新建段。为确保 G
6、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所需机制砂、米石、碎石的供应, 四川 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交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四川中甲 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机制砂、米石、碎石用于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的建 设(见附件 11) 。为此, 四川中甲建材有限公司拟在中江县黄鹿镇在建 G5 京昆高速绵 阳至成都段黄鹿服务区右幅建设“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 LM1 标段黄鹿临 时碎石加工场建设项目 ”,项目生产的机制砂、米石、碎石全部供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 成都段扩容项目使用, 项目为临时工程, 计划运行 12 个月, 运行期满后拆除本项目涉及 的建筑物和设备设施,并
7、进行迹地恢复。 项目占地面积 47865m2 ,全部位于黄鹿服务区 红线范围内, 项目不新增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自然资预审字201873 号) ,G5 京昆高速绵 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用地“符合用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综上,本项目用地全部位于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黄鹿服务区红线范 围内,且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用地已经通过了自然资源部预审,因此本 项目用地可视为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二) 与德阳市关于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规范发展符合性分析 2 根据德阳市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8、于推动工业园区外工业 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德园区办201810 号) ,通知就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规范发 展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 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工业企业管理工作, 确 保符合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 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二、对暂无入园计划的工 业园区外工业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 的, 在不新增用 地的情况下, 允许实施新建、技改项目;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下的, 在不新增 用地的情况下, 允许实施技改项目。 三、对园区外已供工业用地,允许在不新增工业用 地的基础上引进、新建工业项目, 以促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四、
9、对已落地在德阳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工作的通知(德办发201750 号) 中明确的 10 个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 所在地政府按照属地原则, 落实主体责任, 确保 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同时应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 所在地政府牵 头负责建设并按时建成投运。 ”项目位于中江县黄鹿镇在建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黄鹿服务区右幅,属于园区 外项目,项目用地全部位于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黄鹿服务区用地红线范围内, 不 新增用地, 项目为临时工程, 计划运行 12 个月, 运行期满后拆除本项目涉及的建筑物和 设备设施, 并进行迹地恢复。 因此, 本项目符合
10、德阳市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一)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及第 1 号修改单(2019 年) 相关内 容,本项目属于“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 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 第十 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为 允许类”。故本项目
11、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项目已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 川投资备【2302-510623-04-01-753799】FGQB-0030 号),符合管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二)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3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 号) 。本项目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地图 1- 1 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红线分布位置关系示意图 (
12、源自川府发201645号)2、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项目位于中江县黄鹿镇在建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黄鹿服务区右幅,站区中心 坐标为 104.668563,31.245792,不属于产业园区内, 因此需分析与“三线一单”的符合 性。根据四川省政务网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模块(,四川 政务网-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输入本项目经纬度坐标、行业类 别等信息后, 查询得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管控单元和管控要求, 开展本项目与“三线一 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根据查询, 项目位于德阳市中江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 中江县一般管控单元
13、, 管控单元编号: ZH51062330001), 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和要 素管控分区查询结果如下图: 4 图1-2 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和要素管控分区查询结果(源自四川政务服务网站)表 1-2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062330001中江县一般管控单元德阳市中江县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 元一般管控单元YS5106232230002凯江中江县西平镇控制单元德阳市中江县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农业污染 重点管控区YS5106232320001中江县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 点管控区德阳市中江县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
14、境布局敏 感重点管控区YS5106231410001中江县土壤优先保护区德阳市中江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分区农用地优先保护 区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见下图 (图中表示项目位置) 。 5 图 1-3 项目及周边的环境管控单元图(源自四川政务服务网站)(2)本项目与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的符合性表 1-3 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及项目符合性分析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优先保护单元中,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 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其他区域严格禁 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 除国家重大 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
15、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一般生态 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 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 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 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 循环、 “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 素, 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 提出污 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一般管控单元中,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对其中的永久基 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
16、线范围内, 项目位于中江 县黄鹿镇在建G5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黄鹿 服务区右幅,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项目占地面 积47865m2,全部位于黄鹿服务区红线范围内, 项目不新增土地, 不涉及基本农田。根据2021 年中江县环境状况公报,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 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2021年,中江县地表水 总体为良好。凯江、郪江2条国控考核河流均达 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l 类水质标准,新增“十四污”国控考核河流 “富顺河(又名清溪河) ”达到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水质标准。因 此,项目实施与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不冲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
17、“三线一单”总体管控要求。(3)与德阳市、中江县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德阳市中江县。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德府发2021 7 号),德阳市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共 58 个,详见图 1-4。 6 项目所在地图 1-4 德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源自德府发20217号) 项目与德阳市、中江县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4 德阳市总体管控要求及项目符合性分析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1)对装备制造、磷矿开采、化工、电子信
18、息、新材料等重点发展的产业 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本项目进行机制砂、米石、碎石加工, 与该规 定无关(2)加大总磷污染防治,严控磷矿开采及磷化工产业规模,逐步消纳现有磷 石膏存量,实现磷石膏渣产消平衡;落实涉磷矿山渣场和尾矿库的防渗、防 风、防洪措施,全面完成磷石膏堆场整治,严控河流及地下水污染;本项目进行机制砂、米石、碎石加工, 与该规 定无关(3)对区外企业制定严格的环境管控要求, 高风险企业按相关要求退城入 园, “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实现动态清零;本项目进行机制砂、米石、碎石加工生产, 环 评要求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不 属于高风险企业和“散乱污”企业(4
19、)禁止在绵远河、石亭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 项目, 禁止在绵远河、石亭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 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进行机制砂、米石、碎石加工, 且不在 绵远河、石亭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与该规定 无关(5)针对化工园区提出更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制定绿色化工相应指 标等要求;本项目进行机制砂、米石、碎石加工, 与该规 定无关(6)全域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及生物质锅炉;项目不涉及燃煤及生物质锅炉(7)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 沱江流域执行四川 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23
20、11-2016);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 不外排, 不属于水 资源消耗大的项目,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 后用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处理(8)什邡市、广汉市、绵竹市、罗江区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新建、改建、扩建增加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需满足区域重点重金属总量管控要 求,并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与该规定无关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德阳市“三线一单”总体管控要求。 7 表 1-5 中江县总体管控要求及项目符合性分析禁止新引入不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 现有企业 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 按照相关规定适时搬迁、关停或退 城入园。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 已建成
21、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 扩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 求进行管理,对全部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 理。涉及基本农田的区域, 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 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禁止新建 20 蒸吨及以下燃煤及生物质锅炉。符合。本项目为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 都段扩容项目配套 的临时工程, 项目用 地全部位于黄鹿服 务区红线范围内, 不 新增土地; 项目不涉 及锅炉。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得新建低于清洁生产二级标准的项目。现有排放 VOCs 和恶臭污染物的项目, 原则上应限制其发 展, 污染物排放不得增加。单元内如新布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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