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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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 目 名 称 : 白 鹿 镇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建 设 单 位 : 合 江 县 城 市 开发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编 制 日 期 : 202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白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白鹿镇地理坐标E:1055833.608 ,N:285513.01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
2、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合发改2018526 号总投资 (万元)480环保投资 (万元)29. 1环保投资占比 (%)6.06施工工期已于 2019 年 9 月建成投运用地 (用海) 面积3397.86m2是否开工建设否团是:根据现场踏勘,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白鹿镇建设“白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处理规模 1000m3/d ,共设置 2 套污水处理设施,其中 1#污水处
3、理设 施采用“A/O+MBR”处理工艺,2#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MBR”处 理工艺,于 2019 年 9 月建成投运。项目建设前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 批先建”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18 号) 文件精神,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1相关要求,对照表 1 专题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见下 表所示。表 1-1 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 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是否 设置该类
4、别 的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排放该类 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 1000m3/d ,,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 级 A 标准后通过排污通 道排放至项目西北侧无名小溪,随后进入狮子河是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供 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不 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 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 附 录 B 、附录 C。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实行) ,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不涉及机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
6、区,因此不开展地下水 专项评价。综上,本项目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 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20209 号) 以及泸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1 10 号) ,对项目拟建区域总 体管控要求分析如下:表 1-2 本项目与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 符合
7、四川省 总体管 控要求1 、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 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 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 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 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 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 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 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 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 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 。2 、重点管控 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 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
8、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 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3 、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 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 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 元,根据项目用地情况联 合认定表 (详见附件 3)可知本项目用地符合规 划,不占基本农田。符合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
9、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白鹿镇,距离长江约7.8km ,且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化工、页岩气开发项目符合3环境管控要求。针对内江、 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泸州市 总体管 控要求1 、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 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 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 关要求逐步搬迁退出;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 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目
10、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白鹿镇,距离长江约7.8km ,且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尾矿库、垃圾填埋场项目,为污水处理项。2 、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 放“两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 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 白酒等 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积极引入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尾矿库、垃圾填埋场项目,为 污水处理项目。3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 , 落实排污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确保跨 (共) 界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
11、目为污水处理项目, 处理规模 1000m3/d,共设 置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分 别采用“A/O+MBR”及 “A2/O+MBR”处理工艺,经本次环评以新带老措施整改后,均采用“A2/O+MBR”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由排污通道排放至项目西北侧无名溪沟,随后进入狮头河,不涉及沱江流域4 、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不涉及 V
12、OCs 有组织排放源,因此不涉及 VOCs 总量控 制倍量削减要求。5 、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实煤炭、石油及化工品、LNG 、危险化学品等航 运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位于泸州市合江 县白鹿镇,不涉及岸线保 护区,且不涉及航运环境风险。46 、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 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流域实现常年禁捕;涉及“长 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 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排放持久性有机物、涉五类重金属废水企业。本项目不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的区域。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7 、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森林
13、覆盖率,积极开展 小水电整治,严格禁渔措施,加大石漠化和水土流 失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赤水河生态功能。加大 赤水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赤水河入长江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 II 类标准。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水电开发项目,且 不涉及赤水河流域。8 、加强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建设项目精准管控,提高古叙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 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涉及石漠化等生态脆 弱区。泸州市 合江县 总体管 控要求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 ,加强建筑、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新增 VOCs 排放实行 2 倍削 减量替代。本项
14、目施工期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本项目不涉及 VOCs有组织排放源,因此不涉及VOCs 总量控制倍量削减 要求。加强与重庆、贵州的区域、流域协调,统筹交界地 区用地布局,强化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作,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 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狮头河等跨界 小流域的整治,加强区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保证出川断面水质达标。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 处理规模 1000m3/d,共设 置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分 别采用“A/O+MBR”及 “A2/O+MBR”处理工艺,经本次环评以新带老措施整改后,均采用“A2/O+MBR”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城镇
15、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由排污通道排放至项目西北侧无名溪沟,随后进入狮头河。强化沿江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提高园 区风险管理水平,严控流域环境风险。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 不属于化工企业。严格按照赤水河流域 (四川) 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落实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对退出类小水电按时限要求加快退出,实施生态修复措施;在退出前, 小水电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完善生态调度方案。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 不属于水电开发项目。四川佛宝自然保护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本项目位泸州市合江县 白鹿镇,不涉及四川佛宝5长江
16、干流出川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 准,赤水河入长江口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 类标准;塘河合江源头水保留区水质稳定达到类自然保护区、塘河合江源 头水保留区。2 、环境管控单元(1) 项目拟建区域管控单元识别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分析如下图所示 (图中表示项目位置)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识别系统结果,本项目拟建 区域共涉及 4 个管控单元,具体情况见下图:67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田(3)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各个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本项目与各个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对应管控要求项目对应情况介
17、绍符合性分 析1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本项目位于泸州市合江县白鹿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镇, 不涉及狮头河河道管理范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 、 坚持最严格的围, 本项目根据项目用地情况联空间布局约束 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 符合合认定表 (详见附件3) 可知本求进行管理,对全部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不占基本农要求进行管理; 3 、 永久基本农田, 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环境管控单元, 普适性 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ZH51052230001 ,一 清
18、单管 1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 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般管控单元 控要求 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2 、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3 、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4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 准后由排污通道排放至项目西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北侧无名溪沟,随后进入狮头 河,最终进入塘河,根据202
19、1 年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塘河水质优, 白杨溪断面水质类别为 II 类,水质月达标率为 100% ,根据本项目补充监测结1果,狮头河水质能够满足 IV 类水质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涉及 SO2 、NOx 、VOCs 的排放。符合符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 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 耕地;2 、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 污泥、清淤底泥、尾矿 (渣) 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产生污 泥经移动式叠螺机脱水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到 2025 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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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鹿 生活 污水处理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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