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鑫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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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珠海市鑫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位 (盖章) : 珠海市鑫岩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2六、结论44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 a 项目卫星四至图附图二b 项目四至现状图附图三 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四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五 项目声环境功能图附图六 项目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七 项目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八 项目土
2、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九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十 珠海市金湾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租赁合同附件 3 土地证附件 4 大气现状报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珠海市鑫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专区南港西路智海公司院内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10 分 54.963 秒,北纬 23 度 01 分 0.265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含水 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
3、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 (万元)600环保投资 (万元)260环保投资 占比(%)43.3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及文号:关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307 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核准用
4、地面积为 15.88km2 ,区域面积 15.6694km2 。地块 1:东至南三路, 南至珠海大道,西至珠港大道,北至纬二十路;地块 2:东至大平湾,南至大平 湾,西至 270 省道,北至石榴花顶山;地块 3:东至 270 省道,南至南水湾,西 至南水湾,北至南蛇山;地块 4:东至 270 省道,南至 270 省道,西至南水湾, 北至南水湾;地块 5:东至登高顶山,南至登高顶山,西至 270 省道,北至登高顶山。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专区南港西路智海公司院内,不在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用地范围内。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5、导目录(2019 年)以及负面清 单附件 2 中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措施的修订,本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准入类,符合该文件要求。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项目不属于禁止和许可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
6、。2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分析,详见下表 1- 1。表 1-1 广东省“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 态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6194.35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 细化工专区南港西路智海公司院符合2保 护 红 线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 。
7、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 平方公里, 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 25.49%。内,广东环境管控单元图(附 图十),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 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 境 质 量 底 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 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 消除劣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 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 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 (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 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 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 质量稳步提升。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 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相
8、应的排 放标准,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 响较小。项目主要外排水为生活 污水,污染物主要为 CODCr、BOD5 、氨氮、SS ,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至南水 水质净化厂处理,经 A/O 微孔曝 气氧化沟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黄 茅海近岸海域。符合资 源 利 用 上 线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 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 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 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 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 排放控制等要求。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 量、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 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生 态 环 境 准 入
9、清 单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 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 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 细化工专区南港西路智海公司院 内,主要从事建筑用沙的生产, 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 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 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中禁止和许可事项, 符合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 一 核 一 带 一 区 区 域 管 控 要 求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 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 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区域布局管 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
10、 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 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 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 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 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 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 升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 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 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 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 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止新建、 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 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 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 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 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根据广东环境管控
11、单元图(附 图十),项目属于陆域一般管控 单元,项目属于“一核一带一区 ” 的珠三角核心区。项目不设置锅 炉、燃煤燃油火电机组;主要从 事建筑用沙的生产,属于废弃资 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发展改革委令第 29 号)中所列 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水泥、平 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 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等项目,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相 符。符合3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 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 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 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 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
12、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 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 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高能耗 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 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 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 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 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 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 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 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 (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 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 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 “油改气 ”、“油改电 ”,降低港口 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
13、企业对城 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 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 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 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 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项目主要从事建筑用沙的生产, 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 于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与能源 资源利用要求相符。符合”“ 一 核 一 带 一 区 区 域 管 控 要 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 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 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 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 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 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
14、每小 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 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 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 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 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项目堆放粉尘通过围挡、洒水抑 尘后,无组织排放;卸料、物料 运输粉尘通过定点洒水抑尘后, 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处理达标后,排至南水水
15、质 净化厂处理,经 A/O 微孔曝气氧 化沟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黄茅海 近岸海域;洗砂水经沉淀后循环 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雨水导流渠进入雨水 收集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厂区 抑尘;抑尘水蒸发损耗。符合4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 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 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 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 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 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 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 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
16、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 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 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 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 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 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 力结构优化。项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危 险废物按要求进行申报转移。强 化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使用 过程的监管,防止因渗漏污染地 下水、土壤, 以及因事故废水直 排污染地表水体。符合环 境 管 控 总 体 管 控 要 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 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以推动产 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 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 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
17、 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省级以上 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 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 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 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 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 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 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 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 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 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 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 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 不断提升工艺
18、水平,提高水回用率, 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 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 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 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 细化工专区南港西路智海公司院 内,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 点管控单元。符合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 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 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 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 至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经 A/O 微孔曝气氧化沟工艺处理达标后符合5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 染物减量替代。以
19、城镇生活污染为主 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 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 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 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 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 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 发展,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加 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 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排入黄茅海近岸海域;洗砂水经 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导流渠 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上清液 用于厂区抑尘;抑尘水蒸发损耗。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 严格限
20、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 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 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项目不属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 石化、储油库等项目,生产过程 中不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 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符合3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合理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珠海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区施策,分 类准入;统筹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21、如下:表 1-2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40430008 金湾区平沙镇-南水镇一般管控单元对照情况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区 域 布 局 管 控1- 1.【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 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 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 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 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 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 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 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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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 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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