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硅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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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硅胶制品项且建设单位(盖章):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9 其他橡胶制 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造业 “52 橡胶制品业”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 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 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5
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建筑面积(m2)4288.0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单位为环境保护部, 关于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环 审 【2009】375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高栏港区以油气化工品、矿石、 煤炭等大宗散货、集装箱和杂货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区, 同时为临港 工业、保税仓储、修造船工业发展创造条件。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 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西路 620 号,符合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的规划要求。本项目为硅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的 定位及布局。根据环境环保部关于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环境影 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珠海港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提出了调整, 本项 目位置不属于调整的范围, 项目建设不与关于对珠海港总体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冲突。5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2006-2020 年) 中指出: “构 建生态工业体系:改进生产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生产技 术水平,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以电子信息、电器机 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森工造纸、 医药、汽车等九大支柱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构建和延伸,提 高
4、产业加工深度和产品附加值。”本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 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 1 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文件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保护红 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 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 大气环 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 护单元
5、, 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 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 全面消除劣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 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 ,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 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预测, 项目符合6实施后与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资源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 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 土 地资源、岸
6、线资源、能源消耗 等 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 总量和 强度符合控制目标。项目不属于 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 用 水来自市政管网, 用电来自市政 供电。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 理、 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 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 治理等方面 采取合可行的防措 施,以“节能、降耗、减污” 为 目标, 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 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符合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从区域布局管控、 能源资源利用、污染 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 “1+3+N”三级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
7、要求, “3”为“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 “N” 为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71 个海域 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符合(3)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西路 620 号,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 ,项 目所在区域属于金湾区平沙镇-南水镇一般管控单元,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7表 2 珠海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本项
8、目符合 性区域布局管控1-1. 【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 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 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 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 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其他区 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 为活动。1-2. 【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 内, 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 活动; 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 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 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3. 【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 内的人
9、工商品林, 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 动。1-4. 【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栏港高 栏岛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高 栏港南虎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 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 管控。1-5. 【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 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 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 造。1-6. 【其他/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 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行业类 别为 C2919 其 他橡胶制品制 造,不属于鼓 励引导类、禁 止类。本项目 位于广东省珠 海市高栏港经 济区南水镇南 港西路 620 号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 【水资源/限制类】
10、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 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 【水/综合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率。3-2. 【水/综合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 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8图 1 环境管控单元图(4)规划与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西路 620 号, 根据企业提供的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400001024) 号】 可知,本项目选址用途为工业用地,未改变原有用地性质, 项目用地符合当地规
11、划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程产生的 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 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环境现状调查结果,本项目的环 境质量满足所在区域要求,工业厂区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选址适当。(5)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要求: 以“绿色发展、环境优先; 质量核心、精 准治污;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 强化法治、社会共治” 为 原则,深化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大力控制重点行 业 VOCs 排放。实施 VOCs 排放总量控制。珠三角地区和臭 氧超标区域严格控制新建 VOCs 排放量大的项目, 实施 VOCs 排放削减替代,落实新建
12、项目 VOCs 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强 化 VOCs 污染源头控制, VOCs 排放建设项目应使用低毒、低 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材料,选先进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实现设备、装置、管线等密闭化。9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为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材 料,本项目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收集效率 90%计,采取 “活性炭+水喷淋”处理, 处理效率 70%。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相符。(6)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要求,加强涉 VOCs“散乱污”企业排 查
13、和整治工作,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推广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 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为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材 料,本项目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收集效率 90%计,采取 “活性炭+水喷淋”处理, 处理效率 70%。本项目与广东省 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要求相符。(7)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V
14、OCs)排放的意见, 加强化学原料、涂料、油墨及颜 料制造业的排放控制,强化化学品/医药/化学纤维/橡胶/塑料 制造业、涂料/油漆/油墨制造业等典型高 VOCs 排放企业的 清洁生产和 VOCs 排放治理监管工作, 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 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放 VOCs 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本项目注塑及烘干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物料均在车间固定位置内储存,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水喷淋”10处理有机废气,处理率达 70%以上,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 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要求相符。(8)与
15、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 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实施低 VOCs 含量产品源 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 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 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全面深化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参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中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
16、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 收集措施。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 册中291 橡胶制品业行业系数手册 “2919 其他橡胶制 品制造行业系数表”可知本项目所使用的涉 VOCs 原辅料固、 液态硅胶 VOCs 含量(质量比)为 3.27%,产生的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后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 15m 高空排放,不会给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 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单管控规划 与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 的闭环管理机 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确保依法持证排污、 按证排污,加大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
17、行为查处力度,适时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控制单元进行定期检 查与突击执法,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11为。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和防止“散乱污”企业回潮 的长效监管机制进步强化环保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 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 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 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 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 分质用水、 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污水零直排区”试点示范
18、。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 (即集中式地 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 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 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各地要针对“十 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现状, 谋划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提升 行动,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和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 管;结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的公布, 及时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工作。持续推进 加油站、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可能造成 地下水污染的场地防渗改造和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 回填。按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做好试点工
19、作总结和经验推广。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无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地下水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 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 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 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 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 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 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12根据现场勘察可知,本项目所在建筑地面均已硬底化处 理,另外项目所在建筑物的排水系统已完善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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