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3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南丹县鑫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鑫雍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1 月I概述项目由来2018 年 3 月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方解石矿 资源/储量简测地质工作, 查明矿区范围内保有方解石矿资源储量(333)26.32 万 t。为 合理利用该矿区资源, 南丹县鑫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投资建设 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项目,矿区中心地理坐标: 东经 1073224.24,北纬251236.63。项目代码为: 2019-451221- 10-03-036726。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2017 年修订,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44 号,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 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140、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中的 “全部”,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南丹县鑫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 开展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技术人员在对该项 目进行实地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 文
3、件, 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指出存在的 环境问题, 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项目的决策、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建设项目特点项目位于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属新设矿区, 由南丹县鑫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获得矿权后, 矿区范围占地面的面积为 0.4798km2,开采标高+1080m +850m,开采矿种为方解石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年产 5 万吨方解石原矿。根据该 矿山的地形情况, 先开采号矿体, 后开采号矿体,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开采 号矿体水平方向
4、由东向西推进, 开采号矿体水平方向由南东向北西推进。设计从运 输公路旁开始, 按 15m 台阶高度从上而下采剥, 号矿体直至采场底盘标高+945m、号矿体直至露天开采最低标高+850m 为止。II项目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态影响以及爆破、采装、堆放、运输过程中 产生的粉尘影响和开采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结合项目对环境影响特点,本报告针对性地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将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 依照有关程序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组织有关专 业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 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了 评价
5、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了工作方案。根 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同时对项目进行工 程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在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进行影响预测与评价。在预测 与评价的基础上, 针对项目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
6、.1-2016)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工作过程见图 1。本次环评重要时间节点如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时间: 2019 年 10 月 11 日。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时间: 委托广西高标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6 日进行了现场监测, 对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土壤环境进行了采样分析。III图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矿产资源规划的相符性与广西矿产资源规划
7、符合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广西重点加强铝矿、锰矿、锡矿、铅矿、锌矿、锑矿、钨矿、钛矿、金矿、稀土矿等金属矿产和高岭土、滑IV石、碳酸钙等非金属矿产勘查开发。本项目属于碳酸钙非金属矿产开采,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 年)中的砂石资源开 发新要求, 要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开发布局, 坚持环境保护优先, 全面避让生态保护红 线; 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要求, 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要完善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砂石
8、开发准入条件,健全砂石开发行业治理体系。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广西砂石资源禁止开采区内,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 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与河池市矿产资源相符性分析根据河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期间调整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准入门槛,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生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划目标: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全面提高产资源保障 能力;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有序合理规范, 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 节约与综合利用水 平显著提高,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大
9、中型矿山及金属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 小型砂石土矿山按照绿色和谐矿山条件进行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矿区土 地复垦程度不断提高; 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 以市场为主导的矿产资源优化配路体系不断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重点开发利用锡、铅锌、锑、铜、碳酸锰及砂石土 类等矿产资源, 对钨、煤等矿种实行限制开采。矿山总数控制在 547 座以内, 大中型矿 山占全市矿山总数的比例达 12%以上; 生产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 85%以上。砂石土 采矿权数控制在矿山总数内, 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12%以上, 矿石开采总量 2286 万吨,河池市 10 个机动指标作为砂石土
10、矿用。重点开采矿种: 河池市重点开采的砂石土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电石用灰岩、 方解 石、重晶石等。 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方解石中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 10 万吨/年,小型 3 万吨/年。项目位于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 矿区范围不在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内, 矿区范围已由金城江国土资源局划定。开采规模 5 万吨/年, 此外, 矿区不存在矿权纠纷, 项目V建设符合河池市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与南丹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规划方向和目标: 科学合理开发锡、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产, 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加强方解石、建筑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非金属矿产开发力度, 并对
11、小、散矿山进 行整合, 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 逐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格局, 采矿权 控制在 48 个以内(重要矿产 11 个,建筑石料用灰岩 9 个,其他非金属矿山 28 个), 大中型矿山占全县矿山总数的比例达 60%;推动矿业转型升级, 推进金属矿产就地选冶 加工;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5%以上;新建小型露天采石场设计生产能力须达到 10 万吨/年以上(县城附近提高至 50 万吨/年),新建砖瓦用页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12 万吨/年,新建方解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 5 万吨/年。规划划分了 6 个允许开采区:者麻村方解石允许开采区(SCY001)、芒场镇波鸾- 磨岩方解石允
12、许开采区(SCY002)、南丹县城关镇允许开采区(SCY003)、铜坑矿采 石场允许开采区(SCY004)、吾隘镇石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05)、八圩乡甲坪村方 解石、石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06)。划分 12 个禁止开采区: 南丹县六寨雅陇菊石保 护区、三匹虎自然保护区、南丹县里湖(仁广) 铁陨石雨保护区、广西南丹九龙沟自治 区级森林公园、河边场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南丹罗富泥盆纪地质标准剖面保护区、车河 坡前水库、白裤瑶民俗文化风景走廊、桥村饮用水保护区、国家 I 级公益林、河池市南 丹县假发洞饮用水保护区、河池市南丹县火幕水库饮用水保护区、河池市南丹县幸福泉 饮用水保护区、河池市南丹县接
13、龙滩水库饮用水保护区-河池市南丹县扁坡饮用水保护 区; 除上述保护区外, 禁止开采区还包括: 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极重度和重度石漠 化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重要旅游通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一定范围内; 级保护 林、主要城镇、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范围; 重要工业区、城镇市政 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主要河流流域两侧一定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露天开采矿产资源。项目为新设矿权, 南丹县鑫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获得南丹县芒 场镇尧林村方解石场采矿权, 设计开采矿种为方解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矿山位于 芒场镇波鸾-磨岩方解石允许开采区(S
14、CY002)内, 总生产规模为 5 万 t/年。因此符合南丹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的发展方向与目标。VI(3)与广西生态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的通 知(桂政办发20088 号)可知,南丹县北部属于该功能区划中的 1-4-2 南丹-环 江-金城江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该区土壤侵蚀敏感性和石漠化敏感性极为敏感, 土壤保持服务功能极为重要, 生态保护主要方向与措施: 调整产业结构, 加速城镇化进 程, 加快农业人口转移, 降低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 通过封山 育林、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农
15、村生态能源建设、改变耕作方式、草食动物舍饲圈养 等措施, 恢复自然植被, 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 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 严 禁乱砍滥伐树木; 开展有色金属矿业及冶炼业的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 治理矿区环 境污染, 推进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该区不属于规划中划分的 9 个重要生态功能区(桂 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桂东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 区、桂西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都阳山岩溶山地土壤保持重要区、 大明山-高峰岭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 要区、大容山水源涵养重要区、六万山水源涵养重要区、十万大山水源涵养
16、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项目矿区位于南丹县城东北方向, 处于“1-4-2 南丹-环江-金城江岩溶山地土壤保持 功能区”。但项目为开采过程及闭矿后将采取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因此项目建设与广西生态功能区划相符。根据河池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 年), 规划共划分 4 个重要生态功能区: 环江北部-罗城西北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南丹西部- 天峨中西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态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南丹东南部-环江西南 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盘阳河流域山地土壤保持与水源 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位于南丹县芒场镇尧林村, 处于南
17、丹县北部, 不在以上 4 个 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根据 南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项目 位于规划允许开采区内,项目开采过程及闭矿后将采取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因此项目建设与河池生态市建设规划相符。(4)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VII表 1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表项目相关政策项目情况符合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 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 在地、地质遗迹
18、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等区域内采矿项目所在区域不在依法划定的自 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 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 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 保护区符合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 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项目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 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符合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项目不在地址灾害危险区符合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项目矿山开采后对矿区以及工业 场地进行复垦符合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 渡区) 内开采矿产资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功能保 护区和自然保
19、护区(过渡区)符合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 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地质灾害易 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项目选址符合南丹县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2016-2020 年)符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项目已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复垦方案编制,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符合矿山基建对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底土和岩石等应 分类堆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对表土、 底土和适于
20、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均应进行 保护性堆存和利用, 可优先用作废弃地复垦时的土壤重构用土。项目对表土、废石分类存放, 表土作为后期复垦用土,废石作为矿区周边村路路基回填符合矿山基建应尽量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矿山 基建临时性占地应及时恢复项目不占用农田和耕地符合采矿对于露天开采的矿山,宜推广剥离排土 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矿山采用剥离-排土-开采-复垦符合宜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 预先截堵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 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下井巷项目采用截排水沟对初期雨水进 行收集,作为矿区降尘用水符合根据表 1,项目建设用地不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规定的
21、禁止采矿的范畴内,项目与该政策是相符的。(5)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项目与 HJ651-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见表 2。VIII表 2 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表项目相关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般 要求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 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 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内采矿。 禁止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 目标可视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项目不在禁采区内建设符合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区域
22、主体功能区 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 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 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项目采用截排水沟、沉 淀池、复垦、洒水降尘 等措施,降低开采活动 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 污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 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 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 分区,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 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 复治理水平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照本标准各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丹县 芒场镇尧林村 方解石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