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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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编制日期: 2023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 11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4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33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47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64 -七、结论- 66 -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 3:项目雨污管布置示意图附图 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5:项目与运江镇运江河饮用水水源地、运江
2、镇总体规划关系图附图 6:项目与运江镇罗秀河水源地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7:项目与周边水系图附图 8:江镇运河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分布图附图 9:项目与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 10:项目现场照片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 4:设施农用地申报及备案附件 5:关于同意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意见附件 6:土地租赁合同附件 7:用地红线图附件 8:关于责令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书附件 9:养殖废水灌溉协议附件 10:责任声明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项目项目代码2208
3、-451322-04-01-67697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芽村村民委长塘村上塔岭一带地理坐标(109 度 46 分 10.667 秒,24 度 8 分 56.507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渔业 04-5 内陆养殖 0412- 网箱、围网投饵养 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用地(用海)面积 (m2 )/长度(km)21785.3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4、)8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2.55%施工工期2022 年 8 月-2022 年 12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1 、建设情况:本项目于 2022 年 8 月开始建设,拟于 2022 年 12 月投产。蛙池、曝气池、清水池、沉淀池等池体开挖,办公生活区、仓库、固体废物暂存间等辅助设施基本建成。2、处罚情况:2022 年 12 月 28 日,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对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项目已建设完成,部分蛙棚已养殖, 目前尚未取得项目环评审批,不能开展建设和生产。为确保环境安全,现责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停止养殖和
5、其他建设行为,直至取得环评批复。3、执行情况: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收到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责令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书见附件 8 ,现象州县运江镇胜美牛蛙养殖场补办环评手续。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 1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 政发202114 号)的要求,分析论证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分 6
6、9 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 控单元三个类别。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7 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 控单元 26 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 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 6 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象州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情况见下表。表 1-1 象州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数环境管控单元 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象州县7优先保护单元广西大瑶山国
7、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广西大瑶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广西来宾红水河珍稀鱼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 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 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象州县县城下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象州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4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2 -象州潘村-普和重晶石矿区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1一般管控单元象州县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根据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及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见附图 9),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表 1-2 来宾市生态环境管
8、控要求一览表管控单元类 型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 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 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 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 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 决局部生
9、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 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表 1-3 本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一览表管控类 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空间布 局约束1. 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 运江镇芽村村民委长塘村 上塔岭
10、一带,属于一般管 控单元,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符合2.新建、扩建的“两高 ”项目应按照生态环 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 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 的“两高 ”项目符合3.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自治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 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加快淘汰钢 铁、铁合金、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 工、平板玻璃
11、、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和过剩产能,坚决关停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不属于严重过剩行业符合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本项目为淡水牛蛙养殖,符合- 3 -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不涉及钢有色、石化、水 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6.金秀瑶族自治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 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广 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忻城县执行广 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 面清单(试行)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 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已投入
12、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需达 到一级 A 排放标准,新建(扩建)的县级及以 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不涉及符合2.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北之江流域内的 城镇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配 套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 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的污水 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并实时监控。本项目养殖废水采用独特 的“微生物复合菌群 ”对 养殖废水处理达标后,灌 溉期时,50%尾水循环回 到蛙池,50%尾水用于农 灌区农灌;非灌溉期全部 回用于蛙池,整个生产周 期不外排水;综合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 林地施肥,不外排。符合3.“两高 ”行业项目
13、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要 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符 合行业准入条件环保要求和环保选址防护距 离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氨氮、 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要求。本项目为淡水牛蛙养殖项 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符合4.新建“两高 ”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 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 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 号) 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为淡水牛蛙养殖项 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符合5.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
14、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 目符合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 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为淡水牛蛙养殖项 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环境风 险防控1.健全完善区域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合 作机制,继续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等水环 境保护联防联控,完善水环境日常监管及突发 环境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联合监测、预警 和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投产前企业将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 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水质状况监(
15、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 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 (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芽村村民委长塘村上塔岭一带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 4 -水源治理或替换。3.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建立完善 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本项目将按排污许可等内 容开展自行监测符合4.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 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不涉及符合5.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统筹 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重点增加砷渣、典型冶炼废渣等危
16、险废物综合 利用能力;鼓励有色、石化、化工等大型企业 集团和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建设,采取严格的防雨放渗漏措施。养殖废水采用独特的“微生物复合菌群 ”处理达标后,灌溉期时 50%尾水循环蛙池,50%尾水用于农灌区农灌,非灌溉期全部回用于蛙池,不外排。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1.市、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 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采。项目养殖用水源于运江和 养殖水回用,生活用水源 于自打水井,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少。符合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 利
17、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源 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 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强 度双控制度和“增存挂钩 ”机制,建立生态产 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 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项目完成设施农用地申报 及备案表,用地面积 32.68 亩。整体布置紧凑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符合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 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矿山最 低开采规模标准,未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 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已有矿山开采能力应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不涉及
18、符合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 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 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强化岸线用途管制。不涉及符合5.能源资源:建立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预警制 度,重点围绕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 能耗行业,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和能效。推进新 能源建设,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中和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为牛蛙养殖项目, 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为 电源和水源,不属于有色 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符合本项目位于来宾市一般管控单元,象州县一般管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见下表:表 1-4 象州县一般管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环境 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
19、情况判 定 结- 5 -及编码果ZH45132230001象州县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 局约束1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 农田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 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 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 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运 江镇芽村村民委长塘村上塔 岭一带,项目完成设施农用地 申报及备案,不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 合2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 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符 合3 禁止将重金属或
20、者其他有毒有害 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 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或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生活垃圾收集 后运到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符 合污染物 排放排 放管控2025 年,象州运江老街国考断面水质拟执行类标准,最终以国家下达为 准。项目综合污水经过化粪池处 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养 殖废水采用独特的“微生物复 合菌群 ”处理达标后,灌溉期 时,50%尾水循环回用于蛙 池,50%尾水用于农灌区农 灌,非灌溉期全部回用于蛙 池,整个生产周期废水不外排。符 合综上,本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 效率等方面均符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
21、“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来政发202114 号)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 2021 年 设区市城市及各县区(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221 号), 2021 年象州县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可以入颗粒物(PM10 )、细 颗粒物(PM2.5 )、一氧化碳(CO)、臭氧(O3 )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因此象州县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本项目综合污水经过化粪池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养殖废水采用 “微生物复合菌群 ”处理达标后,灌溉期时 50%养殖尾水循环回用蛙池,50%尾水 用于农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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