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安居宝建材厂年产6万m³机制砂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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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桂平市安居宝建材厂年产6万m机制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桂平市安居宝建材厂 编制日期: 202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7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5六、结论37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件4 项目与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关系图附件:附件1 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4 土地租赁合同附件5 石场(泥)皮清理合作
2、协议附件6 废泥饼处置协议附件7 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桂平市安居宝建材厂年产6万m机制砂项目项目代码2208-450881-04-05-9564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罗秀镇新垌村十二垌子岭地理坐标(东经1101415.22,北纬2326.9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加工,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3、填)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3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负面清单。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评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A、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
4、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B、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C、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的规定: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
5、类管控区包含以下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林业一级保护林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世界自然遗产产地核心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生态保育区;国家级海洋公园重点保护区、预留区;地质公园中二级(含)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含)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重要化石产地;极重度和重度石漠化区域。未纳入一类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类管控区。在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供水、防洪等民生工程需要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
6、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调查情况,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采取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能达标排放或得到有
7、效的处置处理,产生的“三废”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管理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量和水量,项目区域非缺水区域,电力供应充足,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可利用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之列。本项目拟建地不在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因此,本项目不属
8、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广西桂平市罗秀镇新垌村十二垌子岭,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行业;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二)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 1号),贵港市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精细化的环境管理。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
9、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
10、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广西桂平市罗秀镇新垌村十二垌子岭,本项目所在的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1-1。表1.1-1 项目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红线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冶炼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污染项
11、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等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规划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开展清理整顿。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排放有毒有害物,且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不在人口密集区,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符合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
12、山东湖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文件相关要求。项目不涉及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监控污染物排放监控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行业。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推动实施火电、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本项目无废水排放,仅排放少量无组织粉尘。符合推动钢铁
13、、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本项目不设锅炉,无组织粉尘排放达标。符合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沉淀池泥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规定处置。符合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善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VOCs收集系统,控制VOCs排放强度。本
14、项目不排放VOCs。符合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粵桂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平南县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时监控。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符合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符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本项目不向水体环境排放废
15、水。符合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效果,防止渗滤液的泄漏和直排,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
16、本项目不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也不产生危险废物。符合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将按要求执行。符合加强西江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估。加强西江干流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流域综合防治体系。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
17、本项目将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符合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符合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本项目不涉及岸线开发。符合能源资源: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
18、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贵港“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和贵港江南水电站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高耗能行业,且不使用燃料。符合(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中的第11条“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项目经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208-450881-04-05
19、-956462)同意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广西桂平市罗秀镇新垌村十二垌子岭,周边具备良好的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条件。项目于2022年8月11日通过了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 1号)相符,项目所处位置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环境噪声质量较好,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
20、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地所在区域不属于特殊保护区域或环境特别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电供应均有保证,交通便利,能满足本项目日常运营需求,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五)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用地面积较小,项目储运、生产流水线流畅,项目用地范围内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依托南面的广西桂平市鼎盛页岩砖厂的办公生活区,距离项目区域120m,受项目生产区的影响小。因此,总平面布置合理。(六)项目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根据对项目周边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距离最近的乡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为罗
21、秀镇柠檬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最近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罗秀镇新伟村新垌村片水源地保护区。(1)罗秀镇柠檬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罗秀镇柠檬河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桂平市罗秀镇政府驻地附近小河边,属于傍河型地下水,取水口坐标为1101710E、23353N。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如下: 一级保护区A、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1km的水域,其宽度为五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0.03km2。B、陆域范围: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50m内范围以及以取水口为圆心,50m为半径的扇形区域。面积:0.21km2。 二级保护区A、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
22、区水域上游边界上溯2.1km,下边界在取水口下游300m处。面积:0.06km2。B、陆域范围:为一、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km 的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陆域范围。面积:10.26km2。项目位于该水源地保护区的西南面,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距离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最近距离约3.2km,距离该水源地取水口约5.9km。(2)罗秀镇新伟新垌村片水源地保护区罗秀镇新伟新垌村片水源地属于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口坐标为1101547E、230218N,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如下: 一级保护区自罗秀镇新伟新垌村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向周边延伸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自罗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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