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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项 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广州必勇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广州必勇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_2023年10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 态环境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2六、 结论7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6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77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78附图 3 项目四至照片79附图 4 项目敏感点分布图80附图 5-1 改扩建后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81附图 5-2 改扩建后项目 1#厂房生产车
2、间平面布置图82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83附图 7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84附图 8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85附图 9 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86附图 10 项目位置与流溪河位置关系图87附图 11 项目位置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88附图 12 项目位置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89附图 13 项目位置与水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90附图 14 项目位置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91附图 15 项目周边水系图92附图 16 项目位置与广东省环境
3、管控单元关系图93附图 17 项目位置与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关系图94附图 18 广东省“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示意图95附图 19 项目引用大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96附图 20 公示截图97I附图 21 总量截图98附件 1 营业执照99附件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0附件 2(2)用地文件104附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7附件 4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108附件 5 现有项目验收批复112附件 6 现有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115附件 7 引用监测报告140附件 8 排水证151附件 9 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合同152附件 10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164附件 11 MSDS 报告16
4、5附件 12 生活污水现状监测报告172II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必勇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7-440114-99-01-842170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 13 号地理坐标1132136.1040 ,23277.23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 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区改建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5、(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4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93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9702.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改扩建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依据如下: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不需设置依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改扩建项目外排废气含颗粒 物、油雾,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 物。地表水新增工
6、业废水直排建设项(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花东污水处 理厂; 中央空调冷却塔水循环使 用,定期外排至市政管网;切削 加工冷却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 捞渣;切削废水、冲洗废水、喷 淋塔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由 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空压机 废水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元泰(广 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参考本报告表第四章的环境风险 分析,本改扩建项目有毒有害和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储量未超过 临界量,为一般风险。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
7、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改扩建项目用水为市政管网供 水,不设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海洋建设项 目。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产业的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次改扩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属于市
8、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2 、与“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 13 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2。表 1-2 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表类别管控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全省总 体管控 要求
9、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 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 属于“化学制浆、电镀、 印染、鞣革 ”等重污染 企业。相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 量;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本项目不使用煤炭,本 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 污染/资源型项目,用水 均来自市政管网,含油 水、冲洗水循环使用, 满足节水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 染物实施减量替代。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 地表水
10、、类水域新建排污口, 已建排污口不得增 加污染物排放量。本改扩建项目已申请 VOCs 总量指标,项目不 在地表水 、 类水域新 建排污口。相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 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 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 险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 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 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本改扩建项目环境风险 事故发生概率低,在落 实相关防控措施后,项 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 险总体可控。相符3风险防控。“一核一带一区” 区
11、域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珠三角核心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 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 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 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 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 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 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 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 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上 述禁止新建、扩建的项 目,所用的原辅料不属 于高挥发性有机物。相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
12、排,重点在高 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 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 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改扩建项目用水均来 自市政管网,冷却水循 环使用,满足节水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 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 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本改扩建项目有机废气 实行两倍减量替代; 项 目切削废气经配套的油 雾吸收装置收集处理后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金 属模具打磨、焊接、 电 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 量较少,在车间
13、无组织 排放; 金属模具喷砂废 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悬 挂零部件焊接工序废气 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FQ-7449- 1) 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 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改扩建项目环境风险 事故发生概率低,在落 实相关防控措施后,项 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 险总体可控。相符环境管 控单元 总体管 控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 16),本 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 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
14、险高等问题。本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 中自动化程度高,污染 物均经处理达标后排 放 。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概率低,在落实相关防 控措施后,项目生产过 程中的环境风险总体可 控。相符YS44011 4321000 2 (流溪 河 广 州 市 花 东 镇 控 制 单元)区域布局管控:无污染物排放管控:【水/综合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后评价 工作,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 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 洁生产水平。推行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项目厂区内已实行雨污 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 理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 花东污水处理厂; 中央 空调冷却塔水循环使 用,定期外排至
15、市政管相符4明管化,实行水质和视频双监控,加强企业雨污分 流、清污分流。【水/综合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乡生活污 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 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用利用:【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 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 节水技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水资源/综合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 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发展低压管道输 水灌溉和微灌等先进的灌溉技术提升农业用水效 率。推广先进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推 进节水技术改造。网;切削加工冷却塔废 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
16、 切削废水、冲洗废水、 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 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 废公司处理; 空压机废 水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元 泰(广州) 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处理。YS44011 4231000 1(广州市 花 都 区 大 气 环 境 高 排 放 重 点 管 控 区 7)区域布局管控:【大气/鼓励引导类】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 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 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民。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综合类】禁止新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 目,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的建设。【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
17、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 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民。【大气/综合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 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 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制 造等园区主导产业的 VOCs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 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配备高效废 气治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按“ 一企一方案”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现状、 VOCs 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大气/综合类】加强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严格按 照排放标准要
18、求,加快完成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 作。建设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储油库加快 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制定储油库油气回收 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企业要加强对油气回收系 统外观检测和仪器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 转。【大气/综合类】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花都片 区)加强涉 VOCs 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 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 合治理;新引进涉 VOCs 项目实施 VOCs 排放两倍 削减替代,并不得采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涉 VOCs 重点企业按“ 一企一方案” 原则,对本企业项目不使用燃料和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切削废气经配套的油雾 吸收装
19、置收集处理后在 车间无组织排放; 金属 模具打磨、焊接、 电火 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 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 放; 金属模具喷砂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 车间无组织排放; 悬挂 零部件焊接工序废气经 水喷淋处理后通过 15 米 高排气筒(FQ-7449- 1) 排放。相符5生产现状、VOCs 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 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用利用:无YS44011 4254000 1 (花 都 区 高 污 染 燃 料 禁燃区)区域布局管控:执行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核一 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无环境风险防控:
20、无资源能用利用:无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业,满足广东省 总体管控要求、 “一核 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 求,及广州市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要求。相符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 13 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花都 区新雅、花山、花东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1
21、1420011 ,项目与该方案的相符性详见表 1.2。表 1-2 本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表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情况相符性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清洁生产 水平高的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制造等高端 制造业及先进生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新建 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 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等要求。1-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 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 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 1-3.【产
22、业/禁止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干流 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 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应严 格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 项目准入。1-4.【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 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 提标改造。1-5.【土壤/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 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1- 1 、1-2.本改扩建项目类别和生 产设备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类别。 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禁止准入类别,不属于 高能耗企业,符合
23、产业规划要求。 1-3. 本改扩建项目与流溪河干流 最近距离 3780m ,与流溪河支流 老山水最近距离 960m,在流溪河 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 米范围内,但不属于条例禁止新 建的项目,符合广州市流溪河 流域保护条例,项目可准入。1-4. 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大气污 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相应治理设 施治理后达标排放。1-5. 本改扩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相符能源 资源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 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 污染企业;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相符6利用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技术改进;
24、推广建筑 中水应用。2-2.【其他/综合类】单元内规模以上工业企 业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 位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清洁生产 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技术、工艺和装备,能耗、水耗 和污染物排放量少。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 改造后评价工作,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 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行 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 行水质和视频双监控,加强企业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3-2.【水/限制类】全面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 力,着力补齐污水收集转输管网缺口,持续 推进城中村截污纳管工
25、作。3-3.【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先进装备制造 业、航空制造等园区主导产业的 VOCs 污染 防治,鼓励园区建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 的涂装工序,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提高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按 “ 一企一方案” 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现状、 VOCs 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评 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3- 1、3-2.本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 后进入花东污水处理厂; 中央空 调冷却塔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 至市政管网;切削加工冷却塔废 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切削废 水、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定期 更换,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 公司处理
26、;空压机废水收集后定 期转运至元泰(广州)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处理。3-3. 本项目切削废气经配套的油 雾吸收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 组织排放;金属模具打磨、焊接、 电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 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金属模 具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悬挂零部件 焊接工序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 过 15 米高排气筒(FQ-7449- 1) 排放。相符环境 风险 防范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 防范污染事故发生。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 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 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
27、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已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并落 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 施。相符因此,本改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要求。3 、与环境保护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发20186 号),“全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医药、合 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涂料/油墨/颜料制造等化工行业 VOCs减排,通过源头预防、 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优化生产工艺,加强工业企
28、业 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 自动化技术改造,7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 ”。本改扩建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切削废气经配套的油雾吸收装置收集处 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金属模具打磨、焊接、电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 间无组织排放;金属模具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悬挂零部件焊接工序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FQ-7449- 1)排放。因此,本改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相关要求。(2)与挥发性有
29、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VOCs 物料应 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 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物料的容 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密闭空间的要求。”“VOCs 质量占比大于 10%的含 VOCs产品, 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
30、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本改扩建项目涉 VOCs 原辅材料未取用时处于密封状态暂存于仓库内,生产过程金 属模具电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工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3)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如下表
31、所示:表 1-3 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表类别大气方案要求符合情况相符性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 ,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 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 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 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 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本改扩建项目不使用光氧化、光催 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金属模 具电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 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工 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相符8水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
32、利用,加快中水回用 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 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 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 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 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 用。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花东 污水处理厂;中央空调冷却塔水循 环使用,定期外排至市政管网;切 削加工冷却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 捞渣;切削废水、冲洗废水、喷淋 塔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由有资 质的危废公司处理;空压机废水收 集后定期转运至元泰(广州)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相符土壤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 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
33、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 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 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 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 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撒、防流失、防渗 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读出 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固体废气分类收集存放于一般固 废堆放点或危险废物暂存仓内。固 废暂存区域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 漏措施。相符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关要求(4)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相符性分
34、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指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物质储罐排 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 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含 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 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 分级管控,全面推
35、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 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 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 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 VOCs 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 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改扩建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使用涂料、油墨。生产过程中金属模9具电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工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可无组
36、织达标排放于车间内。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要求。(5)与广州市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花都区“十四五 ”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花都区“十四五 ”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出:推动 VOCs全过程精细化治理。 重视源头治理,推进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降低建筑类涂料与粘胶剂使用过程 VOCs 的排放。加强帮扶督导和执法监督,提高工业企业 VOCs 收集率和治理率,杜绝稀释排 放现象。针对企业的生产运行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展开监管。开展 VOCs有组织排放 口定期监测。加强走航监测,强化 VOCs 排放异常点排查监控。对汽车制造业、先进设 备制造业、橡胶
37、和塑料制品业、化妆品行业等重点行业制定针对性的 VOCs整治方案。 完成加油站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开展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鼓励加油站引导车主夜间加油。鼓励重点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本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使用的涉 VOCs 原料主要为切 削液。生产过程金属模具电火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 工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将按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记录及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对厂界污染物进行监测。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花都区“十四五 ”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相关要求。(6)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38、-2022)的相符性分析表 1-4 本项目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表控制环节控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有组织排放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应 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 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 率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改扩建项目金属模具电火 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工 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 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 NMHC
39、 初 始 排 放 效 率 2kg/h ,处理后的废气能达标 排放。相符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 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停 ”。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 艺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 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及时停本改扩建项目营运期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 同步运行,做到“先启后停 ”。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 或者检修时,停止运行生产工相符10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者采取 其他替代措施。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 入使用。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或者有特殊 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
40、以及与周围建筑物 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 定。本改扩建项目金属模具电火 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工 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 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可无 组织达标排放于车间内。相符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合 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当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 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以选择的监控 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则应当执行 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 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 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
41、和更换量、 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 少于 3 年。建设单位计划建立台账记录 相关信息。相符无组织排放VOCs 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储库、 料仓中。项目切削液、火花油等在非使 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 闭,仓库设置有雨棚、遮阳和 防渗设施,符合要求。相符盛装 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 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盛装 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 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 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 液体储罐应当符合 5.2.2 、5.2.3 和 5.2.4 规定。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
42、足 3.7 对密闭空间的 要求。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 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当采用 密闭容器、罐车。项目液态 VOCs 物料主要为 切削液,输送过程中采用密闭 容器盛装,符合要求。相符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送设备、 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 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 转移。项目不涉及粉状、粒状 VOCs 物料的使用。相符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者 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 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 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 VOC
43、s 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项目金属模具电火花加工工 序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无 组织排放;切削加工废气经油 雾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在车 间无组织排放,可无组织达标 排放于车间内。相符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 者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 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 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除尘设施、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不涉及粉状、粒状 VOCs 物料的使用。相符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当密闭,卸料 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 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 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改扩建项目金属模具电火 花加工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少,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削加工 废气经油雾吸收处理装置处 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可无相符VOCs 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11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 VOCs产品的包装(灌 装、分装)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 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当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组织达标排放于车间内。VOCs 质量占比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 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 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