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华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模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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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 称:江门市华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廊、装配 式建筑模块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 江门市华源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编制日 期 : 2023年9月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生态 环 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江门市华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模块生产项目项目代码 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五四经济联合社荷包环(土名)地理坐标 ( E113 度 5 分 5.880 秒, N22 度 26 分 42.66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商
2、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如涉及改建和扩 改建建,则两个同时勾扩建选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2000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25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是否开工建设用地(用海) 面积(m2)81635.77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表1-1 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识别表专项评 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 气且厂界外500
3、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 染物为颗粒物、HC 、 NOx 、CO ,不涉及技 术指南规定的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物不需要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 排不需要设置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经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总计未超过临界量不需要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从 河道取水不需要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污水排放不
4、涉 及海洋不需要设置1规划情况 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地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五四经济联合 社荷包环(土名),根据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9),本项目 所在位置属于新会区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70520004)。 本项目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江府20219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2 本项目与(江府20219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全 市 总 体 管 控 要 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
5、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 项目需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禁止新建、 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 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 出;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禁止 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 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 造纸、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 项目。大力推进摩托车配件、红木家具行业共性 工厂建设。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 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加快谋划建设新的专业园区。本项目属于 砼结构构件 制造。项目 不属于上述 重点行业。 项目使用能 源为电能。符合能
6、源资源利用要求: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合 理发展气电,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完善天然气 储备体系,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可再 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 系。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 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使用能 源为电能。 本项目不属 于“两高 ”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总量控制。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 VOCs 减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V
7、OCs 关键活性组分减排。涉 VOCs 重点行业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本项目实施 重点污染物 总量控制。 本项目没有 有机废气产 生及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2VOCs 治理效率。新建、改建、扩建“两高 ”项目须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会区重点管控单元1准入清单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主要布局高端装备制造、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兼顾精细化工材料、新能源整车及电池、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与健康 产业发展。1-2.【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打造以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
8、渔业 为主导的产业体系。1-3.【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 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 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 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 空间,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禁 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 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开 展石漠化区域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和重建退 化植被;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 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 能的经济社会活
9、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 林开荒;继续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恢复与重建 水源涵养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能力;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严格限 制在水源涵养区大规模人工造林。1-5.【生态/综合类】单元内广东圭峰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按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 年修 改)规定执行。1-6.【生态/综合类】单元内江门新会南坦葵林地 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 自然公园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 年)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2017 第 48 号修改)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粤林规20171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 施管理。1-7.【水/禁止类】单
10、元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 马山水库、柚柑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 二级保护区,东方红水库、万亩水库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1-8.【大气/禁止类】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项目用地不 属于生态红线区域,本项目不涉 及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11、, 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 能区。符合3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1-9.【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 区内,禁止新建储油库项目,严格限制产生和排 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生产、使 用高 VOCs 原辅材料的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 剂、胶黏剂等项目,涉及 VOCs 无组织排放的企 业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鼓励现有该类 项目搬迁退出。1- 10.【土壤/禁止类】禁止在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 建设项目。1- 11.【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 养殖业。1- 12.【岸线/禁止类】城
12、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 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能源资源利用:2- 1.【能源/鼓励引导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 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 负增长。2-2.【能源/鼓励引导类】逐步淘汰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2-3.【能源/禁止类】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 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 电等清洁能源。2-4.【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5.【土地资源
13、/综合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 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项目使用能 源为电能, 属于清洁能 源。本项目不属于高能 耗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 1.【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 区内,城市建成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 当安装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 视频监控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 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降低道路扬尘污染。3-2.【大气/限制类】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印染和染整精加工工序 VOCs排放控制,加强定型 机废气、印花废气治理。3-3.【大气/限制类】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
14、固体分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绿色 产品。3-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内,强化区域内制漆、材料、皮革、纺织企业 VOCs 排放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聚集发展。3-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强化火电企业达标监管。3-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本项目没有 有机废气产 生及排放。符合4区: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 VOCs 原辅材料项目, 大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 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 控。3-7.【水/限制类】单元内新建、改建、扩建制革 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制革行业应实施铬减量化
15、改造,有效降低 污水中重金属浓度。3-8.【水/综合类】推行制革等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行水质和视频双监管,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3-9.【水/限制类】现有造纸企业要采取其他低污 染制浆技术;基地新、改、扩建造纸项目应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代。3- 10.【水/综合类】其他区域印染行业应实施低 排水染整工艺改造,鼓励纺织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依法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3- 11.【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 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 等。环境风险防控:4- 1.
16、【风险/综合类】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 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 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 民,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2.【土壤/限制类】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 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4-3.【土壤/综合类】重点监管企业应在有土壤风 险位置设置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 置,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和周边监测。企业将依法按照国家
17、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符合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大气 环境符合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纳污水体银洲湖水质达到类标准。本项目运营后对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可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期用电及用水量不会超过区域内水、 电负荷。(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中的负面清单项目。5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砼结构构件的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 年修订),本项目生产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围。对照市场
18、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 、选址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五四经济联合社荷包环(土名),根据 三江镇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5)和土地证明(见附件 3),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4 、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 本项目距离东面西江水道为10.25km ,西江水道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根据江门市人民政 府关于重新上报调整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请示(江府报2018 42号)和和广东省人民政府
19、关于调整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粤府函2019273号),其陆域保护范围为: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 堤外坡脚向外纵深100米陆域范围,本项目不在西江水道二级水源保护区的陆 域范围内。项目纳污水体银洲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大气环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 中的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声环境属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类区, 故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的选址具有环境可行性。5 、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及政策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与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门市政府令第3号)的相符性
20、分析:表 1-3 与江门市政府令第 3 号的相符性分析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施工工地边界按照规范设置密闭围挡;在工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砂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施工工地边界按照规范设置密闭围挡,并设置有洒水抑尘装置符合装卸物料的操作区域应当设置喷淋装 置,对砂石进行预湿处理本项目装卸作业在密闭化仓库内进行,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符合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 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本项目原料仓跟成品仓均 为密闭化符合6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 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 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从事易产生扬尘污
21、染的石材、砂石、 石灰石等矿石及粘土开采和加工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 采用先进工艺,设置除尘设施,防治扬尘污染本项目设备均配置布袋除 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符合(2)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表1-4 与 “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 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等项目。定期对已清理整治的“散乱污 ”工业企业 开展“ 回头看 ”,健全“消灭存量、控制增量、优化质量 ”的长效监管机制。本项目属于石 膏、水泥制品 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 为新建。相符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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