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桦盛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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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6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西桦盛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六、结论4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6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107-450803-04-01-791218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南三路与南四路交汇处东南角地理坐标( 109度39分
2、25.265秒,23度2分37.98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 2021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4 人造板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8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8.2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贵港市人民政府,贵政函2018535号),贵港市产业园区由三大分园区组成,分别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江南制造业综
3、合产业发展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发展区。规划总控制面积为105.2平方公里。其中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江南园)位于贵港市城区东南部、郁江河畔,处于市城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该园区以电子设备制造为主导产业,服装羽绒、 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辅助产业,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制造业。本项目为家具板制造,拟建地块位于南部综合产业组团中的家具制造板块,符合园区的产业布局。项目拟建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港市产业
4、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形成以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 品加工、冶炼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制造业集聚区。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禁止选址位于八塘镇苏湾、横岭村片区水源地保护区、八塘镇新蒙村瓦灶岭片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限制单位万元产值排放PM10大于0.076kg/(万元a),单位万元产值排放TSP大于0.127kg/(万元a)的项目。滨江大道以南,
5、南环路以北的园区规划范围内禁止布局单独建设锅炉供热供气的林木加工项目。本项目属于人造板制造业,选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规划范围内,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不在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及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贵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贵政规20211号)的规定,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拟建地位于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产业园区
6、(江南园)南三路与南四路交汇处东南角,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区域涉及重点管控单元,需满足贵港市自治区级以上市辖区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表1-1 本项目与贵港市自治区级以上市辖区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应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2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3江南分园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后续
7、入驻的再生资源项目必须为低污染型,禁止排放含重金属废气的项目。4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1.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2.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3.项目不属于再生铅项目,不排放;4.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突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
8、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3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VOCs排放。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汇集到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3.本项目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2涉重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实现全面达标排
9、放。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1.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2.本项目生产工艺装备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相符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2逐步推进江南分园集中供热供汽,逐步替代现状分散供热供汽锅炉,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应逐步推进“煤改气”、“油改气”。1.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不涉及高污染燃料。2.项目所在区域集中供汽管网已覆盖,可满足项目的供热供汽需求
10、。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一般,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达标,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项目建设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可保持区域环境质量,不会突破周边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限根据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从水资源的角度,产业园区所在区域水资源足可承载园区规划实施用水需求,尚未达到园区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运营期间用电由周边电网供给,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由自来水管网供给,供汽由
11、园区集中供热管网供给。项目年耗电量、耗水量和蒸汽消耗量较少,园区配套的供电、供水、供汽管网可满足项目需求,不会超过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造纸与木材加工行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亦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家具板,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属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的主导产业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业,不在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
12、的产业负面清单范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其他相符性分析1、与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保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1与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保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要求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已取得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50803-04-01-791218工艺与装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鼓励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项目采用设备主要为自动化设备。项目选址新建(迁建)项目必须进
13、入工业园区建设,且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位于江南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厂区要求企业厂房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及路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原辅料、燃料、产品贮存间(场)及固体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禁止露天堆放。企业厂区雨污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项目厂房、配套设施用地及路面全部硬化;原辅材料、产品及固废等采取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原辅材料及燃料要求(源头控制)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应达到相应的环
14、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脲醛树脂胶水。供热原则采取集中供热;集中供热区外燃料(能源)应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末端处理环保要求废气制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凝回收再经活性炭吸附+焚烧处理”等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制胶。热压、施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要通过收集措施收集后再经“光氧处理器+活性炭”或多级活性炭吸附吸、UV光解等灵活性较大且占地小、投资小、运行成本低的治理技术处理稳定达标后排放。热压、施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漆工作需在独立、封闭的喷漆房内进行,所有开口处呈负压
15、状态,收集总风量确保开口处微负压,确保所有喷漆过程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净化处理;低浓度、大风量的VOCs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再净化处理。项目不涉及喷漆工序。木业加工粉尘应在设施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采取袋式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木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采取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废水企业应具有相
16、适应的废水预处理设 施,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入厂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2021年7月开始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09.01实施)“第四章生活垃圾”的规定。本项目固体废物按要求执行相应标准。废胶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分
17、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胶渣、废活性炭、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不得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应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保存。危废暂存间要有明显标识牌及警示标志,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 求。危险废物存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必须按时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达
18、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要求。2、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性分析 贵港市饮用水水源地 贵港市泸湾江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郁江贵港市城区上游,位于浔郁平原中心位置,海拔较低。取水口的中心经、纬度分别为1093358、2336,在河流岸边取水,该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泸湾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如下:(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域长度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上游2000米,取水口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长度,约2.1公里;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断面对岸点为中心,上游1400米至贵港航运枢纽上引航道入口处,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长度,约1.5公里;水域宽
19、度为整个河道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部分以防洪堤为边界); 陆域范围:陆域沿岸长度等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河岸长度,陆域沿岸纵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于50米。(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从上述划定的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沿河道向上游延伸约4000米至白沙村的河道水域长度,下游边界沿河道向下游延伸约400米至贵港航运枢纽大坝的河道水域长度,约4.4公里,二级保护区河段还包括贵港航运枢纽上引航道河段,水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扩展到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不含一级保护区水域); 陆域范围:陆域范围为陆域沿岸长度等
20、于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长度,陆域沿岸纵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于1000米。(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 本项目不在泸湾江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且接纳项目污水的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泸湾江取水口下游保护区范围以外。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概况 根据贵港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批稿,2016年9月),贵港市港南区共划定了9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其中:现用77个,备用2个,规划18个。保护区总面积49.8957km2,其中一级保护区2.4455km2,二级保护区47.4502km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集中式水源地为八塘镇新陆村水源地,其划分方案如下: 八塘镇新陆村水
21、源地属于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取水口坐标为1093958.07E,23333.53N;水源地设计供水量为380m3/d,实际供水规模为250m3/d,服务人口约2500人,原水经沉淀、过滤等程序后用管道输送到新陆村各村屯供居民饮用,基本满足全年供水需求,保护区划分如下: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50m的圆形区域,面积为0.0078km2; 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500m的圆形区域,面积为0.7772km2。 项目位于八塘镇新陆村水源地西南面,距二级保护陆域范围边界最近距离约1430m,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4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年产16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生产线项目;(2)建设单位:广西桦盛木业有限公司;(3)建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南三路与南四路交汇处东南角;(4)建设性质:新建;(5)产品方案:年产16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6)占地面积:32000.16m2;(7)项目投资:总投资608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8.22%。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内,拟建地东面为嘉林木业、卓家木业,南面为汽车维修厂,西面为工业园南三路,北面为宏胜达木业、南环路。项目西南面距离杜冲江约120m,周边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北面540m处的西江农场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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