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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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 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7六、结论 3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40附图附图 1 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附图 2 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本项目四至情况图附图 4 本项目周边现状图附图 5 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图附图 6 珠海市大气功能区划图附图 7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
2、图 8 金湾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附图 9 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附图附件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不动产权证附件 4 租赁合同附件 5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附件 6 纳入市政管网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 塑料板、 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_53 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
3、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66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1号四号厂房1楼二区, 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546.281 ,东经113 1747.798 ,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20年)用地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使用已建成的工 业厂房,厂房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
4、感点, 且未占用耕地、林 地、草地等经济利用价值较高的土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 动产权证粤(2020)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0131号显示:本项目所在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用地规划,选址合理。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扩散板,行业类别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经查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发展 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 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
5、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3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 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粤府202071 号),项目属于广东省生态环境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 态 环 境 准 入 清 单构建“核帯区 ”区域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 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以“三 线 ”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
6、向,集成“三 线 ”分区管控要求,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 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 度,建立了“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 系。“ 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为“一核 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 ”为 1912 个陆域 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核 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差异性管控要 求,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 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 护要求;沿海经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 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系统保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 湾
7、区联港工业区大林 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 四号厂房 1 楼二区, 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 区、水环境优先保护 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2 护与修复,筑牢北部生态屏障区 域 布 局 管 控 要 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 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 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 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区域内的分散 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 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 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 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8、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 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 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 内不设置发电机、锅 炉。项目主要生产扩 散板(光学材料), 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 理后减量排放,与珠 三角核心区-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相符合符合能 源 资 源 利 用 要 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
9、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 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 内不设置发电机、锅 炉,主要生产设备均
10、 使用电能,与珠三角 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相符合符合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要 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 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 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 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 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 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 格执行芋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
11、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 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 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 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 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 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 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不涉及臭 氧的排放,氮氧化物 执行等量替代,挥发 性有机物执行两倍削 减量替代。本项目无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近期排入平 沙水质净化厂,远期 待红旗水质净化厂正 式
12、运营后排入红旗水 质净化厂处理;工业 固废可回收部分交回 收单位回收, 不可回 收部分交相关单位收 集处里,与珠三角核 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合符合环 境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厂区配备消防栓、灭 火器、火灾报警等应符合 3 风 险 防 控 要 求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 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 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急物资设备,针
13、对于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实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与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合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相符合。4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 中的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40420019) 。项目与 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 38 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表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
14、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 420019金湾区红旗镇 重点管控单元广 东 省珠 海 市金 湾 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区域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集生产示范、科技推广、培训教育、观光旅游等 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 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 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 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 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
15、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 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 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 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 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大气/限制类】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严 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 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 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区,不属于自然保 护地核心区
16、;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型材 制造,不属钢铁、燃煤燃 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 项目,也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符合 4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 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能源资源 利用2- 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 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 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单位。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3- 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
17、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 总量控制。3-2.【其它/综合类】到 2030 年,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3-3.【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 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 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4.【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 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不产生氮氧化物,VOCs 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总量指标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配;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红旗水质净化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不再另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
18、使用的原辅料不属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且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 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符合环境风险 防控4- 1.【水/综合类】工业聚集区应当按规定 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水污染物 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企业应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4-2.【其它/综合类】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 备(消防、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就近设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本项目拟建立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 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符合
19、5、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族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53 号)中“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 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釆取设备与场 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实行重点排放源 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 率大于等于 3kg/h、重点区
20、域大于等于 2kg/h 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 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釆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 5 本项目最大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0.1673kg/h ,小于2kg/h 。同时项目拟建一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系统,处理效率为80% 。满足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净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要求。6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滅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
21、-2020 年), 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 闭化、连续化、 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本项目投料、注塑、裁切工序均在同一车间,釆用密闭化、连续化、 自动 化设备,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滅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要求。7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0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 ”规划,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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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 新材料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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