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溪厂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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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溪厂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溪厂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440402-04-01-7409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永路 22 号 1 栋负一层整层及二层整层地理坐标( 113 度 30 分 32.429 秒, 22 度 137 分 37.84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 产品制造 264建
2、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4449.56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福永路 22 号 1 栋负一层整层及二层整层,根据 建设单位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可知,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地下室、 其
3、他,根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 版)相关规定,仓储 物流用地可以设置生产加工区域;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区域不在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程产生 1 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工业厂房内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选址适当。2、产业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产品为水性颜料墨水,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九、 轻工-23、水性油墨、紫外光固
4、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 项目;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本项目不在其名单内;经查 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类中“3. 轻工-(7)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的要求。3、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表 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 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 略需求,以“三线 ”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为
5、导向, 集成“三线 ”分区管控要求,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 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度,建立 了“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 ” 为全省总 体管控要求,“3 ” 为“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 “N ”为 1912 个陆域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 求。“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差异性管控要 求,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 强化创新驱 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沿海经 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强 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筑牢北
6、部生态屏障。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 区福永路22号1栋负一层 整层及二层整层,为重点 管控单元,不属于生态优 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 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 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不涉 及生态保护红线。珠三角核心区-区城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 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 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 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 信息、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 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 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 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
7、性新兴产业。禁止 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 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 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 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 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产 品为水性颜料墨水,不属 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 设置发电机、锅炉。项目 使用的VOCs物料为分散 剂和防腐剂,含水量均为 90%以上,属于低VOCs物 料,在常温常压下挥发较 少,与珠三角核心区-区 域布局管控要求相符合。 2 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
8、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 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 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 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 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 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 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 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 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 代)。大力
9、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 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 ”、“油改电 ”, 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 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 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产 品为水性颜料墨水,不属 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 设置发电机、锅炉,主要 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与 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 利用要求相符合。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 的基
10、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 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 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 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 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 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 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 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
11、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 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 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 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产 品为水性颜料墨水,不涉 及氮氧化物和臭氧的排 放,有机废气执行两倍削 减量替代,总量来源由珠 海市生态环境局分配;项 目内不设置锅炉,主要生 产设备均使用电能。生产 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 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进去前山水质净化 厂;工业固废可回收部分 交回收单位回收,不可回
12、收部分交相关单位收集 处理,与珠三角核心区-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 符合。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 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 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 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 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 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项目位于南溪工业园内, 厂区配备消防栓、灭火 器、火灾报警等应急物资 设备,针对于各类环境风 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 施,确保在发生事故
13、第一 时间内实施救援,防止事 态扩大,与珠三角核心区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 合。 3 4、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福永路 22 号 1 栋负一层整层及二层整层,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 1 珠海市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区 域 布 局 管 控1-1. 【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科 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1-2. 【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 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 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 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 活动
14、,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 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 【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 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 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 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 活动。1-4. 【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 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 动。1-5. 【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林 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 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 理要求进行管控。1
15、-6. 【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监 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 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 目企业,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 依法取缔。1-7. 【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 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 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 以及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 替代的工 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8. 【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 养殖场、养殖小区。本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为 C2642油墨及类似产 品制造,不属于其鼓 励
16、引导类、综合类以 及禁止类项目;项目 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福 永路22号1栋负一层 整层及二层整层,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 目前已通过三溪 科创小镇发展中心入 园审批,项目不属于 重污染型项目,使用 的VOCs物料为分散剂 和防腐剂,含水量均 为90%以上 ,属于低 VOCs物料,符合区域 布局管控的要求。能 源 资 源 利 用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 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项目不开采取水,用 水由市政管道统一供 给,生产废水经处理 后回用,不外排,符 合能源资源利用的要 求。污 染 物 排 放 管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
17、中旧村改造、 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 套污水管网建设。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 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 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去前 山水质净化厂;项目 不涉及氮氧化物的排 放,有机废气执行两 4 控倍削减量替代,总量 来源由珠海市生态环 境局分配,符合污染 物排放管控的要求。环 境 风 险 防 控4-1.【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 拱北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项目园区配备消防 栓、灭火器、火灾报 警等应急
18、物资设备, 针对于各类环境风险 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 施,确保在发生事故 第一时间内实施救 援,防止事态扩大, 符合要求。5、与“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提高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 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 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 许可证
19、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 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属于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产品为水性颜料墨水,不属于严格限 制的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为福溪工业区,目前已通过三溪科创 小镇发展中心入园审批;项目使用的原料、产品均属于低VOCs物料;工艺过 程中有机废气挥发量极少,NMHC初始排放速率=0.031kg/h2kg/h,满足涂 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4.3对 于重点地区,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 kg/h时,应配置 VOCs处
20、理设施 ”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6、与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 5 办函202158号),大气PM2.5要达25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 段标准要求。水质方面重点攻坚20个国考水质断面,保障县级以上集中式水 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农 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等治理,并巩固提升饮用水源保护、 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各地制定
21、、实施低VOCs替 代计划,制定省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完成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加强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同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福永路 22 号 1 栋负一层整层及二层整层,根 据2020 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可知,珠海市 2020 年 PM2.5 年平均质量浓 度为 19 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要求;项目纳污水体 为前山河水道,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主要江河水质月报(2021 年
22、4 月) ”可知,前山河各监测断面水质现状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 保护区,符合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 所在地区域属于前山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前山水质净化厂工程可 削减其服务区域内排入前山河水道大量的有机污染物,改善周边的水环境质 量;项目使用的原料均属于低 VOCs 物料,挥发量较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的房地产权证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仓储、地下室、其他,根据珠 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 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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