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升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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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影 响 类)项 目 名 称: 珠海市升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 珠海市升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 二 零 二 三年十 月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升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第 4 层 3 区地理坐标(北纬 22 度 5 分 40.020 秒,东经 113 度 17 分 54.42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 26
2、中涂料、油墨、颜料 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 单纯物 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 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 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517.56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湾区红
3、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的批复珠府批2020 105 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珠府批2020105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珠府批- 1 -2020 105 号)规划范围位于金湾区红旗镇西南部:西临鸡啼门水道,北至 珠海大道,东、南至乡道 Y216 ,包含大林山及其周边区域,涉及矿山、八 一、大林 3 个社区以及联港工业源部分区域。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为一类工 业用地(M1)和新型产业用地(M0),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127.07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23.4
4、1%。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第 4 层 3 区,主要 从事水性色浆的加工生产,位于规划区 J-DW3-03b 一类工业用地(M1)区; 同时结合项目租赁厂房不动产权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第 4 层 3 区,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证,项目厂房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厂区附近 无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文物保护设施,不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二、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色浆
5、的加工生产,属于 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 造。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本项 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和不 许可准入类;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的。三、“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第 4 层 3 区,属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6、区管控方案中的珠三角核心区。表 1-1 广东省“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空间引 导和分区施策,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 沿海经济带协调发展、北部生态发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 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第 4 层 3 区,属于“一核一带一区 ”中符合- 2 -区保护发展,构建与“一核一带一区 ” 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空间格局。针对不 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行差异化环 境准入。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 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 控 等 方 面 明 确 准 入 要 求 , 建 立 “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
7、入清单体 系。“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 为“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 ”为 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 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 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沿海经 济带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境与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 布局;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筑牢北部 生态屏障。的珠三角核心区,为重点管控 单元,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 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单 元图见附图 9。珠三角核心区- 区域布局
8、管控要求:禁 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 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 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 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 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 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 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 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 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 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 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厂区不设燃煤燃油锅 炉,企业无自备电站,不使用 高污染燃料,生产设备均使用 电能。项目主要从事水性色浆的加工 生产,行业类别为 C2642 油墨 及
9、类似产品制造,不属于文件 中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所用原辅材料不属于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不 生产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符合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 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 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 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 消费总量负增长。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 高工业用水效率。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不 使用煤炭、柴油等高污染燃料。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 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网版清 洗废水,不属于高耗水行业。 生产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浓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 质净化厂处
10、理;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尾 水最终汇入鸡啼门保留区。符合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 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 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现有每 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642 油墨 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重点行 业,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源头替 代制度,总量来源由珠海市生 态环境局分配;符合- 3 -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 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 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11、。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固体废 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试点建 设。项目不设燃煤锅炉,主要生产 设备均使用电能;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 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 外排,浓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 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 厂,尾水最终汇入鸡啼门保留 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回收单 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 相关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 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 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12、。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 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 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内配套消防 栓、灭火器、火灾报警等应急 物资设备,针对于各类环境风 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 保在发生事故第一事件内实施 救援,防止事态扩大。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合。(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第 4 层 3 区,属于 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40420019)(详见附图 9),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
13、表。表 1-2 珠海市“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本项目相符性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 发展集生产示范、科技推广、 培训教育、观光旅游等功能于 一体的都市农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 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 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 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 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 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 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 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 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1- 1. 本
14、项目主要从事水性色浆 的加工生产,行业类别为 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1-2 ,1-3.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 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 3 号 2 栋 第 4 层 3 区,根据项目所在地 不动产权证,项目厂房所在地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厂区附 近无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 文物保护设施,不位于水源保 护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1-4.本项目不进行抚育采伐、择 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42油 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不属于钢 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 油库等项目。项目不使用溶剂符合- 4 -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 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 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
15、管 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 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 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 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 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 更新等经营活动。1-5.【大气/限制类】大气受体 敏感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 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 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 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 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 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 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 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能源 资源 利用2- 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 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 达到
16、国际国内先进水平。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 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 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 红线刚性约束。2- 1. 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色浆 的加工生产,行业类别为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不属于 高能耗项目。2-2.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 面清洗废水、网版清洗废水及 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 厂;生产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 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 外排;浓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 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污染 物排 放管 控3- 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 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 氧
17、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 控制。3-2.【其它/综合类】到 2030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达到 100,医疗废物无害 化处置率达到 100%。3-3.【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 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 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 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 建设。3-4.【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 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 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3- 1.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尾水最终 汇入鸡啼门保留区,CODCr 和 氨氮计入平沙水质净化厂的总 量控制指标。3-2.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理运走。3.3.与本项目无关
18、。3-4. 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不属 于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不生 产高VOCs含量的产品。符合- 5 -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 料项目。环境 风险 防控4- 1.【水/综合类】工业聚集区 应当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 自动监测设备。企业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 直接排入水体。4-2.【其它/综合类】建立环境 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有毒有 害气体泄漏),就近设置环境 应急物资储备库。4- 1.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 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由 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浓
19、 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质 净化厂处理。4-2. 项目建设后将严格落实风 险预防管理及应急措施,加强 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 演练,定期检查更新应急物资。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合。四、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表 1-3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 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 划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 施,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 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设 施,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符合大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 替代
20、 ,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 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642 油 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项目所 用原辅材料不属于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 ,生产产品 为水性色浆,不属于高 VOCs 含量产品。符合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加强农副产品 加工、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 治,持续推进清洁化改造。推进高耗 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 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 分类处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 水零直排区”创建。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 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网版清洗废水及制备纯水产生 的
21、浓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 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由 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浓 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质 净化厂处理。符合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结合土壤、 地下水等环境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区 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 址,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 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 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本 项 目 按 规 范 设置 危废 间/ 一般固废间 ,厂区按一般 、 重点区域采取不同防渗措 施 , 防止有害化学品通过垂 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符合- 6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
22、划(粤环202110 号)相符合。五、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珠府202210 号)相符性分析表 1-4 项目与珠海市“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 “十四五 ”规划要求本项目相符性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高污染燃 料禁燃区管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 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 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已建成的按要求 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 止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 企业自备电站,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非燃 气供热锅炉。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设 施,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企 业不自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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