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文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生态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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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贵港市文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5 万立方米生态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贵港市文林木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8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2 -六、结论- 44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4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5 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
2、6 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 1项目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营业执照附件 4项目土地使用证附件 5租赁合同附件 6项目引用环境监测报告(大气)附件 7项目引用环境监测报告(地表水)附件 8项目胶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附件 9项目噪声环境监测报告-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贵港市文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5 万立方米生态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4-450803-04-01- 159012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 (自治区) 贵港 市 港南 (区)南环路与 324 国道交汇处南 面地理坐标( 109 度 39 分 58.833 秒, 23 度 2 分
3、37.09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9 其他人造 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4 、人造板制造 2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 门广西贵港市港南 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2204-450803-04-01- 159012总投资(万 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83环保投资占 比(%)8.3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用地面积(m2)7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中表 1 专项评价设置
4、原则,本项目排放的甲醛废气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 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南面紧临本项目厂房的居民楼,因此本评价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 、规划文件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2 、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8535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 、召集审查机关:贵港市环境保护局;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 1 -
5、报告书审查意见,贵环评20189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 见的函,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形成以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 工、冶炼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 为提升的制造业集聚区。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禁止选址位于八塘镇苏湾、横岭 村片区水源地保护区、八塘镇新蒙村瓦灶岭片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限 制单位万元产值排放 PM10 大于 0.076kg/万元 a ,单位万元产值排放 TSP 大于0. 127kg/万元 a 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制造业综
6、合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属于林板 加工及家具制造业,不在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近期使用 企业锅炉供热,远期待园区统一供热稳定后采用园区供热,企业锅炉作为备用。 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及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 和淘汰类,也不属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造纸与木 材加工行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要求。项目于 2022 年 4 月
7、 24 日取得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204-450803-04-01- 159012 ,详见附件 2。2 、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南环路与 324 国道交汇处南面,根据贵港市产 业园区控规修编(2016-2030)江南制造业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 目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所在区交通便利,给水、供电、能源方 面均有保障,能满足本项目日常运营及生活需求,且不属于特殊保护区域或环境 特别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保护农田等。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合理。3 、与贵港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
8、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 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 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65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2 -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安澜路与工业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属于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表 1- 1 本项目与贵港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行 政 区 域环境 管控 单元 名称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是 否 相 符港 南 区贵 港 市 产 业 园 区 重 点 管 控 单 元空 间 布 局 约 束1 在饮用
9、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 之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 应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 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 建设活动。本项目在工业区范围 内,且不涉及饮用水源 保护区相 符2 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 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 缓开发。本项目在工业区范围 内,且不涉及永久基本 农田。相 符3 江南分园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后续入驻的再生资源项目必须为低 污染型,禁止排放含重金属废气的项 目。本项目属于生态板,不 属于再生铅项目且废 气污染物不含重金属。相 符4 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 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生态板生
10、 产,污染及环境风险 小。相 符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1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 分流 ”,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 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 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 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 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 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 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锅 炉废水可作为清洁下 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园 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 放。相 符2 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 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中一级 A 标准要求。
1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 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锅 炉废水可作为清洁下 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园 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相 符- 3 -其他符合性分析3 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无组织废 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理设施建设, 严格控制 VOCs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加强生 产管理,使用低 VOCs 胶水,加强废气收集处 理,废气治理达标后排 放。相 符环 境 风 险 防 控1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 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 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本项目投产后编制突 发环境事
12、件应急预案 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 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 队伍,并定期演练。预 案与园区、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应急预案有机 衔接。相 符2涉重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实现全面达标排 放。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为生态板生产,不 属于涉重企业,使用先 进生产设备、环保处理 设备,废气处理达标后 排放。相 符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效 率 要 求1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 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 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 其他清洁能源。项目蒸汽锅炉使用成 型生物质燃料。相 符2逐步推进江南分园集中
13、供热供汽, 逐步替代现状分散供热供汽锅炉,集 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应逐步推进 “煤改气 ”、“油改气 ”。项目近期使用燃成型 生物质锅炉供热,远期 待园区统一供热稳定 后采用园区供热,企业 锅炉作为备用。相 符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的相关要求。4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表 1-2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源项控制环节控制要求符合情况VOCs 物料 储存物料储存1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2 、盛装 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 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 遮阳和防渗设施
14、的专用场地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1 、本项目脲醛树脂胶水全部 储存于密闭容器中;2 、本项目脲醛树脂胶水存放 于生产车间原料区,包装桶在 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密封;3 、本项目不设 VOCs物料储- 4 -其他符合性分析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3 、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4 、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 3.6 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罐;4 、本项目脲醛树脂胶水采用 密闭桶装储存,符合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基本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用 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 容器、罐车。本项目脲醛树脂胶水采用密 封桶密
15、闭封装,符合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 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涂胶、预压、热压、压面过程 中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产 生的总 VOCs 经集气罩收集, 收集效率 90%,VOCs 收集后 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排气 筒排放,处理效率 85% ,符 合要求。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1 、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 染 、干燥 、清洗等过程中使用 VOCs 含量大于等于 10%的产品, 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 体收集措施;废气
16、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 、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 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 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 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 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 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 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调胶工序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调胶、涂胶、预压、热压、压 面过程中过会产生有机废气 (VOCs), 由集气罩收集后 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 理,最终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符合要求。其他要求1 、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 原 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 量、回收量、废气量、去向以及 VOCs
17、 含量等信息。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2 、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 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 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 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 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3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废料(渣、 液)应按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 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1 、本评价要求企业建立 台 帐,记录脲醛树脂胶水使用 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3 年。 2 、企业根据相关规范设计通 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 厂房,符合要求。3、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 并将危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 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5 -其他符合性分析盖
18、密闭。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基本要求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 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 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 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 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 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 施。本项目 VOCs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 同步运行。若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 时,涂胶、预压、热压、 压面工序设备应停止运 行。废气收集系统要求1 、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 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 对 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2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 罩)的设置应
19、符合 GB/T16758 的 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 GB/T16758、AQ/T4274-2016 的方 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 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 不应低于 0.3m/s(行业相关规范 有具体规定的 ,按相关规定执 行)。涂胶、预压、热压、压面 上方集气罩抽风控制风 速大于 0.3m/s,符合要求。VOCS 排放控制要求1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 放速率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 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 理效
20、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 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 量产品规定的除外。2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 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 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 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确定。3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 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 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 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 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 检测,则应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 最严格的规定执行。涂胶、预压、热压、压面 工序中产生的 VOCs经集 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 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 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排 气筒排放,处理效率
21、85%, 符合要求。- 6 -其他符合性分析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废气手机 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 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 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 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 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附 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帐保 存期限不少于 3 年。本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台 帐记录相关信息。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1 、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 求执行 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 标准的规定。2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 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 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污染物监测要 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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