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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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目编号:gf 5h1 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广州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广州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至环境图附图 3- 1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2 项目厂房 A1 车间平面布置图(一楼)附图 3-3 项目厂房 A1 车间平面布置图(二楼)附图 3-4 项目化验室(建筑物 B
2、)平面布置图附图 3-5 项目仓库 C 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 5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1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2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图附图 9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10 项目四至环境与现状照片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3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4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5 项目所在位置与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关系图附图 16 项目所在位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
3、单元图关系图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租赁合同附件 4 不动产权证书附件 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 6 永和污水处理厂环境信息附件 7 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摘录)附件 8 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 9 原辅料 MSDS附件 10 环评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广州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2-440118-04-01-563766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第二工业开发区沙埔大道 47 号地理坐标(经度 113 39 18.298 E 、纬度 23 09 44.797 N)国民
4、经济 行业类别C2750 兽用药品制造C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C1329 其他饲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2747 兽用药品制造 275单纯药 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 有机物的;十一、食品制造 业 1424 其他食品制造149;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 15 饲料加工 13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 比(%)*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
5、用地(用海) 面积(m2)4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详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管控要求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 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 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 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 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
6、护红线范围 内, 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依法 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 城区新塘镇沙埔第二 工业开发区沙埔大道 47 号,本项目选址不涉 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 、饮用水源保护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 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 敏感区域。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 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 升,全面消除劣类水体。大气 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 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 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 米)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 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 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所
7、在区域大气、 声环境质量等能够满 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 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 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 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 底线。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 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 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 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 高污染企业,能源供应 主要为电力,水资源用 量较少,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符合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等 方 面 明 确 准 入 要 求 , 建 立 “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 局
8、管控、能源资源利 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 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符合 2 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3”为“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 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 元和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 管控要求。禁止准入项目。5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 元: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 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 物减量替代。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 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 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项目,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 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9、鼓励现 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 城区新塘镇沙埔第二 工业开发区沙埔大道 47 号,根据广东省环境 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16),位于重点管控单 元。本项目不属于水环境 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 单元,项目主要从事兽 药、饲料添加剂等及其 他产品的生产,不属于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 重点管控单元规定的 严格控制或严格限制的项目。符合(2)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广州市“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如下文所示。1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
10、规划(2014-2030 年)(详见附图 11- 14) 及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 15),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 新塘镇沙埔第二工业开发区沙埔大道 47 号,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 号,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全 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
11、质量 3 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达到“十四 五”规划目标值,臭氧(O3 )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氮(NO2) 达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本项目运营期称配、分装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 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液体制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浓度排 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2、93)表 1 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已接入市政管网(排水许可证见附件 5),生活污水经三级 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混凝+生物接触氧 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汇入 市政污水管网,经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汇入东江北干流。一般固 废暂存间、危废间基础必须按相关要求防渗,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3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 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
13、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 目标。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 4 号),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 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 控制目标。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在 48.65 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 效利用系数不低于 0.5353,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0. 14 万公顷 4 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47 万公顷 5 以下。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 4 转,形成与高质量发展
14、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本项目运营期间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产生 的污染物均得到相应的合理处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且本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 4 号),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以环境管控单 元为基础,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第二工业开发区沙埔
15、大道 47 号,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 15),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增城区新塘镇官道村、长巷村等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所示:表 1-2 与增城区新塘镇官道村、长巷村等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环境管管控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单元编码分类ZH44011820006增城区新塘镇官道村、长巷村等重点管控单元重点 管控 单元管控维度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符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单元内沙浦 银沙工业园工业产业区块主导产业为 纺织服装、建材等相关产业。1-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 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 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
16、和落后生产能 力逐步退出或关停。1-3.【水/禁止类】东江北干流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 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1-4.【大气/禁止类】禁止在居民住宅 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区域布 局管控相符本项目位于广州市 增城区新塘镇沙埔 第二工业开发区沙 埔大道 47 号,本项 目主要主要从事兽 药、饲料添加剂等 及其他产品的生 产,不属于限制产 业,根据广州市环 境管控单元图,本 项目属于增城区新 塘镇官道村、长巷 5 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 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 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 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
17、格限制新建储 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 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 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 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 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7.【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 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 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 污染的建设项目。村等重点管控单 元,属于大气环境 布局敏感重点管控 区内,本项目运营 期间不使用高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相符相符相符能源资 源利用2-1.【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 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
18、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 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 应限期退出。2-2.【其他/鼓励引导类】单元内规模 以上工业企业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 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水 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 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施工期及运 营期间用水来自市 政管网,用电来自 市政供电。本项目 产生的污染物均得 到相应的合理处 置,水、 电等资源 利用不会突破区域 上线。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完善永和污水处理 厂四期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 设施和管线维护检修,提高城镇生活 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新区和旧 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3-2.【水
19、/综合类】工业企业应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对工业污水进行预处理,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 有毒有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 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其他污染物 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或 达到排放外环境标准后方可排放。3-3.【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加强 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 能源;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 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3-4.【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 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 放,防止废气扰民。本项目已接入市政 管网(排水证见附 件 5)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生产废水经自 建废水处理设施处 理(混凝+ 生物接 触氧化处理工艺
20、), 处理后各污染物排 放浓度可达到广东 省水污染物排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 准,与纯水制备浓 水一并汇入市政污 水管网,经永和污 水处理厂处理后尾 水汇入东江北干 流。环境风4-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本项目主要从事兽 6 险防控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 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 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 壤和地下水污染药、饲料添加剂等 及其他产品的生 产,厂区落实有效 的事故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有效防 范污染事故发生; 同时加强用地土壤 和地下水环
21、境保护 监督管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2、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分析(1)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详见下表。表 1-3 项目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 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 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本项目为新建间接向水 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目 前正在依法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2第二十一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 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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