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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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评单位: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0年11月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概 述1一、项目由来1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5三、建设项目特点6四、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7五、分析判定相关情况7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1 总 则191.1编制依据191.2评价区所属环境功能区231.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331.4评价时段361.5评价标准361.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411.7主要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48
2、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22.1现有项目概况522.2本项目概况852.3工程分析137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673.1自然环境概况1673.2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1753.3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176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3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23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2284.3封场期环境影响分析276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78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2785.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2825.3封场期污染防治措施3055.4环保投资汇总3066环境经济损益性分析3086.1社会效益分析3086.2环境效益分析3086.3经济效益分析3087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3107.1环境管理计划
3、3107.2污染物排放清单3137.3总量控制3157.4环境监测计划3157.5工程竣工环保验收3208结论与建议3258.1结论3258.2建议332附件1 原环评批复附件2 可研批复附件3 现有工程检测报告附件4 检测报告附图1 钻孔柱状图附图2 工程地质剖面图附表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4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25概 述一、项目由来大埔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大埔县城区以西的湖寮镇牛肠汶,该填埋场毗邻梅潭河(相距约300 m),与中心城区相距约2 km,与最近的居民区丽水湾直线距离约为1.0 km。该填埋场是目前大埔县唯
4、一一座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承担着大埔县城区及大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目前日均垃圾进场量约为200 t/d。大埔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始建于1994年,1995年投入使用,填埋总库容为50万m3,已于2012年初封场并进行了复绿。老垃圾填埋场为简易垃圾堆场,无法满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大埔县政府相关部门决定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实施扩容改造工程。2010年11月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总投资3700万元,在原址基础上重新规划建设。2011年8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埔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大埔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月10日对环境文
5、件进行了批复(批文号:埔环建20121号),详见附件1。垃圾填埋场分填埋区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区。一、填埋区占地450亩(30万m2)、日处理量200吨,垃圾填埋容量约400万m3;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区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为50吨;三、在填埋区建设了长度62米、上底宽度4.5米、斜坡高度21.5米的梯形泥土挡土坝,扩建工程于2012年8月完工。2016年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筹工作的通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要求,将各镇的生活垃圾运至大埔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设计库容量时,未将各
6、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列入设计范围内,导致填埋区可容量迅速减少。目前,填埋场日处理量最高峰时达470吨,最低峰时达180吨。2017年10月,省住建厅委托省环卫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梅州市包括大埔县垃圾填埋场在内的四个填埋场进行无害化等级评价及技术指导,检查发现一系列待整改问题,并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梅州市有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整改的通知(粤建城函20173063 号),督促大埔县政府限期整改。2018年针对整改意见,对填埋场调节池进行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委托专业公司对渗滤液处理站进行调试。于2018年11月填埋场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梅州市为了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出路,在奇
7、龙坑建设了梅州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梅州市生活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处理。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首期工程投产后,大埔县将获得日生活垃圾处理接收量约200吨的指标额度。预计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在一年左右将趋于饱和要面临封场问题,县政府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将大埔县垃圾收集后,运输至梅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但目前中转站还在建设当中,大埔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还需继续服务全县垃圾的最终处置。目前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区已经饱和,已于2019年8月填平了填埋区,9月份以后只能在原填埋区上方继续进行填埋处理。此外,填埋场存在填埋挡土坝诸多安全隐患。垃圾处理产生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使得垃圾出路问题是摆在大
8、埔县人民政府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大埔县公共事业和垃圾填埋场、环卫事业非常关注,给予大埔县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制定政策上的支持;当地政府也决心下大力气改变垃圾填埋场处理现状和解决安全隐患,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并齐心协力抓落实,财政部门也积极参与;同时,垃圾填埋、扩容和应急加固措施在我国已经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以上因素给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上、资金上和技术上的可靠保证,为本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可能。本项目拟在现状垃圾填埋区东侧建设新挡坝,原来泥土挡土坝变为库区一部分,消除隐患,并实施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后用于填埋处置大埔县内收运的生活垃圾。建设内容包括应
9、急生活垃圾填埋区、调节池等。利用现有围蔽地形,新建混凝土挡坝1座,围闭构建填埋库区。库区内产生的渗滤液收集至新建调节池,渗滤液沿用原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对原来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提高处理规模。在现状垃圾填埋区实施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同时在现状垃圾填埋区西北侧增加防渗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剩余库容预计不能满足应急填埋区投入使用前大埔县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置需求,作为大埔县生活垃圾处理的应急措施。该区采用人工防渗方式,与现状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连接,达到封场标准后进行联合封场。目前项目可研已通过了批复,详见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10、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及其修改单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须做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于2020年7月组织人员在对现场勘察、资料调研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和工程运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范围,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建设及环保管理的技术依据。项目位置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二
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结合项目特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技术要求,本次环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本次评价自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关于项目可研方案、初步设计、工艺路线、入场填埋废物及周边环境敏感特征,先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可研报告、立项文件、设计等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第二阶段:开展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了解环境现状情况;根据对项目工程分析成果,
12、确定各污染因子的污染源强,然后进行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与评价。 第三阶段:对项目采取环保措施进行调查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根据一、二阶段的工作成果,最终给出项目环境可行的评价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见图1。图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三、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属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性质为改扩建。拟建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预留场地,现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项目不新增用地。结合现有垃圾垃圾填埋场回顾和周边环境敏感特征调查结果,本工程位于大埔县县城规划区外,与中心城区相距约2km,与最近的居民区丽水湾直线距离约为1.0 km,不涉及环境防护距离敏感点拆迁安置。从
13、入场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来看,本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艺,建设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对大埔县的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一般生活垃圾直接入场按指定区域填埋,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通知业主进行另行处置或回收。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产生量相对较小,污染影响特征主要表现在废气、废水影响方面,尤其是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填埋场使用初期填埋气体产生量小,填埋场所在地域大气容量较大,且填埋场附近1公里范围内,几乎无居民点,人类生产活动较少。因此,可采用直接排放方式导排填埋气体,避免火灾发生。在填埋场使用过程中,通过环境监测,若发现填埋场上空甲烷浓度达5%以上时,将原填埋气体导排
14、系统改建成填埋气体主动收集系统,并建设填埋气体燃烧处理系统,将填埋气体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填埋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运营期生活垃圾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放至附近坑水,最终排至梅潭河。四、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1)由于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通过现场调查和已有的例行污染源监测报告,分析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2)在渗滤液处理方面,结合例行监测数据分析现有工程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情况,重点分析本次改扩建工程渗滤
15、液处理站尾水排放对梅潭河的水质的影响。(3)地下水和土壤影响方面,根据项目行业特征,做好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和处理站地下水防渗工作,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在环境影响方面,从项目建设到运行,重点关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情况。(5)在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阶段,重点关注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满足污染物的治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6)环境风险方面,重点关注项目主要风险源,分析运营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应急预案、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16、工程,属于无害化处置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工程划分规定,该工程属鼓励类中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
17、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项目属于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附件中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措施的修订中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规划和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相关规划、规定的相符性分析与“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
18、率达到95%,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特殊困难地区可适当放宽”等。本次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在现有填埋区东侧扩建,在现有填埋场原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可有效的保证大埔县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置,符合“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强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以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发展区为重点,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庄绿化美化为主要建设内容,以整县(区)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创
19、新投融资及建设模式,鼓励县(区)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招标建设、统一运行维护,切实保障建设成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珠三角地区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粤东西北地区以新一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契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18年力争粤东西北地区完成80%、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村庄整治任务,力争建成300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乡镇,初步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
20、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进“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生物处理等综合处理方式,鼓励区域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和技术集成创新。加强垃圾渗滤液和焚烧飞灰的处理处置,推进垃圾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扩建后的渗滤液处理站能够满足现有及拟建工程的需要,项目符合广东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与梅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加快
2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密闭化收运系统和分类化收集系统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完善的环卫配套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规划期间以全面推广乡镇、农村垃圾定点收集处理,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为导向,以城区为试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力争将分类收集范围覆盖到各县各镇,大力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通过“一县一厂、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
22、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进一步完善垃圾转运站建设,对现有垃圾转运站进行改扩建,提高规范收集转运能力,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和运输密闭化,减少生活垃圾在收集、转运中造成二次污染。从县城开始,逐步开展电池、灯管、废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的专门收集处置。到2020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所有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扩建后的渗滤液处理站能够满足现有及拟建工程的需要,项目符合梅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与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相符性分析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提出,其他重点保护措施:(1)
23、对江、河岸线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集防洪安全、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于一体。(2)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紧凑型城市发展模式。(3)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系统,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4)建设生态社区,积极推进节能建筑。本项目为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置项目,能够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因此项目符合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相关要求。与大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大埔县湖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的环保项目为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增建设用地0.62公顷。与大埔县城镇体系规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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