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乐林高端家居板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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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 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3.4.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概述可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一、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项目,最终产品为120万m3/a超强刨花板、5000万m2/a饰面刨花板,同时配套建设自用脲醛树脂胶(7.2万t/a)生产线,自产脲醛树脂胶全部自用不外售,同时外购异氰酸酯胶进行混合施胶,降低脲醛胶使用比例,使产品甲醛释放量进一步降低,产品甲醛释放量低于E1级别,可满足E0级别、ENF级别。项目供热由热能中心提供,安装2台额定功
2、率75MW/台导热油炉为本项目供热(包括热烟气、热油、蒸汽)。考虑到本项目烘干需要热烟气,因此,热能中心的热烟气引至本项目用于干燥机刨花干燥使用,实现项目热能综合循环利用。本项目按照相关行业设计规范设计建设,制胶车间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建设,管道密闭,设备、装置自动化投料生产,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的要求,通过采用国际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自动化程度高,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对生产线废气、废水等达标处理,生产线将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实现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设备总体性能属国际先进水平,从而确保生产技术的先进性,产品性能的稳定性。项目生产的高端板材主要提供给国
3、内外知名家居品牌,以高端、健康、环保树立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打造当地的环保示范标杆企业。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本项目最终产品为120万m3/a超强刨花板、5000万m2/a饰面刨花板,属于人造板生产企业,同时配套建设自用胶水生产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胶合板生产项目行业类别的函(桂环函20181870号,详见附件4-1)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木材加工企业能否配套胶水生产线问题的函(桂环办函2022102号,详见附件4-2)“鉴于胶合板生产项目配套的胶水生产线为自用不外售,项目最终产品为胶合板,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
4、17年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判定此类项目属于人造板制造行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名录中的“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34 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1月10日,广西桂平乐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同时对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工
5、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并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完成各环境要素及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作。(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如图1所示。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3.3的相关要求,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1、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地处龙门工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中的二类工业用地(M2),符合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详见附图6);位于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产业布局规划图(详见附图7)中的木材加工板块内,符合产业布局规划。项目性质属于新建的刨花板制造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类别及代码为:刨花板制造C2023,规模为年产120万m3超强刨花板、
7、5000万m2饰面刨花板、年产7.2万t脲醛树脂胶(自用),采用国际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建设连续化、自动化的刨花板环保示范标杆生产线。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中的“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生产装置、单线3万立方米/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路线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第四十二条 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根据广西桂平市乐林高端家居板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
8、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广西昇龙工程勘察设计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10月),项目勘察在场地内未发现土洞,在10个钻孔中揭露溶洞,在1142个钻孔中揭示石灰岩,钻孔遇洞率0.87%,岩石层进尺9608.80m,岩溶洞隙段累计进尺7.20m,线岩溶率为0.07%。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BJ/T45-066-2018)表11.1.3,场地岩溶发育等级为弱等发育。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2、与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贵环评202
9、11号),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产业总体发展定位为绿色家居循环产业园,今后不再安排低端板材项目生产用地,重点发展高端绿色家居制造项目。龙门工业区新的产业体系,包括两大主导产业(板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一大鼓励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及五大配套产业(木工机械、造船、造纸及上下游配套、化工、水泥建材)。板材加工业重点以人造板的生产制造为主,产品类型涵盖生态板材、功能性板材以及其他高端板材;家具制造业主要生产绿色环保家具、定制家具以及智能家具等类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发展包括利用废旧木材、废旧钢铁、废旧纺织、废旧橡胶塑料以及生活垃圾发电等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业、以绿色循环生产为核心的新型建筑陶瓷业;配套
10、产业主要发展以生产柔性机械设备为主的木工机械制造业、以造纸为主同时涵盖上下游配套的造纸及纸制品产业、包含胶黏剂生产在内的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水泥建材业以及造船业等。本项目年产120万m3超强刨花板、5000万m2饰面刨花板旨在打造高端家居板材环保示范标杆企业,属于高端家居板材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产业布局规划图(详见附图7)中的木材加工板块内,符合产业布局规划。行业类别及代码为:刨花板制造C2023,符合园区发展定位。3、与“三线一单”对照(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
11、区。同时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已通过评审,待国务院批复)对生态保护红线类型的划分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自然与人文景观、林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附图10),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508812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桂平市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
12、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解决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 桂平市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表1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编码名称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ZH45088120001桂平市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负责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入园。2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3龙门工业区尽快取消
13、企业自设的排污口,转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5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1.项目建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2.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2.本项目位于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3.本项目废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4.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位480m的独流屯,对其环境影响较小。5.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逐步完成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
14、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2园区及园区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要满足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直接外排水环境的,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市政部门管理要求,经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要求。3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4深化园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各类园区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强化园区堆
15、场扬尘控制。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重点行业VOCs的排放管控,加强VOCs排放企业源头控制。1.本项目设置雨污分流,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3.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4.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各工序废气集中有效收集处理且达标排放;按照相关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进行设备安装及建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
16、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加强园区内企业的污染防渗措施。1.本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2.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项目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厂区防渗相符资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龙门工业区以煤为燃料的企业必须使用含硫量1%以下的煤炭,鼓励使用0.5%以下的优质低硫煤。本项目不使用燃煤供热相符(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根
17、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0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140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桂平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则年评价达标。其他污染物中,甲醛、氨1h平均浓度以及TVOC 8h平均浓度可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尚无环境质量标准,故本次环评
18、不做评价,仅列出现状监测背景值。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郁江评价河段水质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达到规划的水质功能,地表水质量良好。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土壤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南面满足3类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区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资源利用上限项目平均新鲜用水量约为203m3/d,根据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
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龙门工业区近期最高日用水量为4.54万m/d,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9.07万m/d,占园区工业用水总量上限规划近期的0.45%、远期0.22%,占比极小,尚未达到园区资源利用上限。此外,本项目还消耗一定量的电和热能,但在区域资源可承受范围内,本项目热能中心充分利用本项目刨花板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作为生物质燃料,热能中心的燃烧产生的热烟气直接用于刨花干燥达到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5年),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
20、影响报告书,龙门工业区规划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衔接龙门工业区规划发展定位及产业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功能定位,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全区生态环境准入原则清单。龙门工业区生态环境准入原则清单包含内容见表2。表2 龙门工业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含内容环境管控单元类别清单类型准入内容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保护在浪滩潭鱼类越冬场,禁止新建排污口,避免环境风险,严格控制龙门工业区的废水排放去向、强化人员管理,确保不对该保护区水域生态系统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产生影响。在蒙圩镇罗容村水源地、蒙圩镇棉宠村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
21、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物,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入园企业污染物排放应不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特别是浪滩潭鱼类越冬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环境质量降级。对于工业区内化工、建筑陶瓷、热电联产、造纸等大气、水等重点管控单元,入园企业不能降低管控单元环境质量,避免环境风险,管控单元外新建、扩建污染型项目,需划定缓冲区域。
22、工业区入驻企业须优化环境防护距离。本次龙门工业区规划应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在保障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的质与量的前提下,协调工业建设用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的分布,发挥土地利用的最大经济效益。在规划衔接工作开展前,按有关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报国土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污染物排放管控产业约束:各规划产业限制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应以最新的为准)中规定的限制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的项目入驻;禁止采
23、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生产淘汰类落后产品的项目入驻;随着环保相关政策标准的不断更新出台,应以最新的为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利于工业区形成循环经济链的限制类产业经过充分论证后允许准入。造纸及造船产业板块引入制浆造纸企业仅限废纸制浆造纸企业,根据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废纸制浆造纸企业指自产废纸浆量占纸浆总用量80%及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工业固废(如VOCs废气治理固废、废矿物油)综合处置与利用项目服务范围为龙门工业区及贵港市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固废。不得引进新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及水泥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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