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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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评价单位: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2020 年 10 月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 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2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9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202 总则212.1 编制依据212.2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42.3 评价工作等级382.4 评价范围442.5 评价标准452.6 环境影
2、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482.7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503 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543.1 矿区基本情况543.2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593.3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663.4 现有项目平衡分析673.5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713.6 现有工程产排污情况一览表763.7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和执行情况773.8 公众意见和环境管理情况783.9 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784 扩建项目工程分析804.1 扩建工程概况804.2 扩建工程建设内容82I4.3 开采方案894.4 防治水方案924.5 扩建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964.6 扩建项目平衡分析974.7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014.
3、8 扩建工程运营期污染源分析1034.9 扩建工程产排污情况一览表1124.10 扩建工程“三本账” 1144.11 “以新带老”措施分析 115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6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6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85.3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15.4 区域污染源调查136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76.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76.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06.3 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分析1576.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61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737.1 噪声防护措施1737.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737.3 水污染防治措施1767
4、.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797.5 冲击波防治措施1807.6 矿石运输环境保护措施1807.7 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1817.8 水土保持1887.9 土地复垦1967.10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00II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48.1 经济效益分析2048.2 工程社会效益2048.3 主要环境损失2048.4 分析方法2048.5 环保投资205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68.7 综合评价20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99.1 环境管理2099.2 环境监测计划建议2139.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169.4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179.5 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要求2179
5、.6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2189.7 规范排污口219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2210.1 项目概况22210.2 环境质量现状22210.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310.4 主要环保措施22510.5 公众意见调查与采纳情况22710.6 总量控制结论22710.7 建议22710.8 综合结论227III附件附件 1 环评委托书附件 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4 采矿许可证附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 6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附件 7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证明附件 8 2006 年环评登记表及审批意见附件 9 2017 年环评报告表批复附件
6、10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附件 11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附件 12 土地证明附件 13 土地租赁合同附件 14 土地转让合同附件 15 土地承包合同附件 16 矿石放射性检测报告附件 17 矿石重金属腐蚀性、浸出毒性检测报告附件 18 项目所在地土壤 pH、含盐量检测报告附件 19 采场矿坑积水水质分析资料附件 20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21 河道底泥检测报告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V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
7、境影响报告书1 概述1.1 项目由来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以下简称“广铭石场”或“石场”)为一家私营合伙企业, 于 2005 年 12 月 12 日成立, 原名梅县石扇广铭石场, 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宫子径, 主要 从事建筑用花岗石开采及加工,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6.127133 , N24.387216,地理位置详见图 1.3-1。广铭石场自 2006 年开始开采, 同年补办了梅县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8 万立方项目环境影响 登记表并取得了审批意见(附件 8)。原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414212009117120041944,开 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范围由 6 个拐点圈定,矿
8、区面积为 81400m2,开采深度+233m 至+125m标高,年开采加工石料 8 万 m。广铭石场于 2015 年向原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提交变更矿区开采深度的申请并取得 批复后,于 2017 年取得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7 年 5 年 3 日至 2027 年 5 月 3 日), 开采深度由+233m 至+125m 变更为+233m 至+80m,变更后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生产 规模不变, 并根据变更内容投资 80 万元建设“年产 8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改建项目” (即“现有项目”)。该改建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取得梅州 市梅县区环
9、境保护局关于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8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改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梅县区环审201724 号,附件 9), 于 2018 年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备案。因石场废机油、废机油桶未按环保规范化管理要求建设贮存场所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向广铭石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市环责改2018第 009 号, 附件 11)。石场已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整改。为满足发展的需求, 广铭石场拟实施“年产 20 万立方米
10、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以 下简称为“扩建项目”或“本项目”),申请将矿山生产规模从 8 万 m/a 扩大至 20 万 m/a , 同时配套新建 2 条机制砂生产线。 针对本次扩建, 石场委托梅州市鑫梅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编制了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并取得关于广东 省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证明(梅市自然资梅县开备字 20198 号) 。石场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取得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7 年 5 年 3 日 至 2026 年 5 月 3 日) ,生产规模变更为 20 万 m/a ,开采范围、开采标
11、高、开采方式等其他采矿证要素均保持不变。1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 、广东省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第 3 次修正) 的有关规定, 项目建设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 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修正版), “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条目“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中“涉及环境敏感 区”的应编制报告书, 此条敏感区的含义为“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 第三条(二)中的 基本草原、重要水生生物的自
12、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粤府函20178 号) ,本项目所在梅县区属于粤闽赣红壤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石场未依法报批本次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擅自开工建设其中一条机制砂生产线,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向广铭石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梅县区环罚字202003 号,附件 11)。 石场已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停止了机制砂生产线的开工建设, 同时委托广州蔚清环保有限 公
13、司对“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 ”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在接到任务后,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成立了环评项目组,进行现场 踏勘和资料收集工作, 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 制完成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1)矿山采用采用露天山坡露天凹陷开采方式, 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为+233m 至+80m。(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拟扩大矿山生产规模至 20 万 m/a,同时配套新建 2 条机制砂 生产线,本项目矿区采矿权属
14、于已设采矿权调整, 矿区不处于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文件划定的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凿岩冷却废水部分蒸发和渗透损耗, 剩余部分收集引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再利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的要求, 本项目环评的工 作分为三个阶段, 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程序流程见图 1.3-2。2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广铭石场年产 2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矿区位置矿区位置图1.3-1 项目
15、地理位置图3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第 一一 阶段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第三阶段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3-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项目的建设营运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各
16、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营运的特点,项目合理合法性论证需要从产业、规划、选址、平面布局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B101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为建筑用花岗岩的开采及破碎加工, 且不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 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 ”,不涉及“淘汰类”中“(十七)采矿”类别提到的情况,故为允许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 (发改体改20191685 号),本项目属于“许4可准入类”建设项目中第 16 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
17、件, 不得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生 产经营及对外合作”, 许可准入措施为“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登记”,本项目已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权审批登记获得采矿许可证(附件 4),符合许可准入条件。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4.2 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相符性分析1.4.2.1 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符合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指出,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 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图定地区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 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高以内;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 堤坝两侧一定距高以内;国
18、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 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 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本项目各场地不在上述区域范围内,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符。1.4.2.2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8 22号)的符合性分析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 滥挖的露天矿山, 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整治 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
19、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 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强矸石山治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点区域范围是指: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 包含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 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 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 长三角地 区, 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汾渭平原, 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 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
20、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的通知 中的“重点区域范围 ”。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TSP,项目建设期间严格 按照污染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符。51.4.3 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4.3.1 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粤府2012120 号),广东省域范围主体功能区包括 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生态发展区(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区域。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
21、规划, 广东省域范围内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以及世 界文化自然遗产等,呈点状分布于全省各地。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对照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内。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域范围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发展区域之一) 主要包括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粤北部分、北江上游片区、东江上游片区、 韩江上游片区、西江流域片区、鉴江上游片区和分布在重点开发区域的 7 个山区县的 29 个生
22、 态镇。梅县的生态镇有梅西镇、石坑镇、大坪镇、松源镇、隆文镇以及桃尧镇,为省级重点 生态功能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不属于生态发展区。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所在区域属于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详见图 1.4-1。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社会较 快发展,强化和完善工业园区建设, 加快招商引资,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战略 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参 与区域分工和竞争的层次, 加速形成现代产业体系, 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不冲突。6项目所在置项目所在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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