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塑料配件900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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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5附表6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t/a 66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目四至环境图附图 3:四至照片附图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 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9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10-1 厂房一楼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10-2 厂房二楼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10-3 厂房天面层布置图附图 11 项目与饮用水源
2、保护区位置关系附图 12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13 项目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4 项目与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5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6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7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附图 18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附件附件 1: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租赁合同附件 4 用地说明附件 5 房产证附件 6 排水证明附件 7 项目营业执照附件 8 原项目废气检测报告附件 9 危废合同附件 10 项目代码回执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增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塑料配件 900 吨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
3、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 8 号厂房 A4地理坐标(113 度 50 分 23.600 秒,23 度 15 分 55.54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 塑料板、管、型 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53 塑料制品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扩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无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6.0施工工期无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18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塑料配件产品生产制造,属于 C2922 塑料板、管、型 材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2021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 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中的第十三 条有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 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 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 准入
5、负面清单(2022 年版)负面清单内,属于允许准入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8号厂房A4 ,根据广州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详见附图12)可知,项目所在地属于允许建设 区,不属于一般农用地、水利用地、生态环境安全控制用地、林业用地等区域, 符合广州市土地规划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场地使用说明,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符性分析.水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水环境空间管控包
6、括 4 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 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 8 号厂 房 A4,本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范围,同时项目所在周边区域位于饮用水管控 区,但未涉及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见附图 14 所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规定:“对准保护区及其 以外的区域,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禁止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扩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属于 PP 板件、PP 胶带、丙纶针刺无纺布和夹布胶条制造项目,生活
7、污水经2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类标准 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尾水排 入联和排洪渠,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冷却水使用过程不添加任何药剂,直接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污水不属于直接排放,不对附近水体排放废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010 年修改版)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
8、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要求和准保护区相关要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在全市范围内划分 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 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 8 号厂 房 A4 ,不属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见附图 13 所示,即评价出的对区域空气 质量影响大的源头敏感区和聚集脆弱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 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 业项目;禁止新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 质锅炉;禁止新建
9、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 禁止项目,项目为 PP 板件、PP 胶带、丙纶针刺无纺布和夹布胶条制造项目,不属于以上规定的禁止项目。.生态红线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法定生态保护区包括饮 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 的核心景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地质公园。项 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 8 号厂房 A4,不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和生 态保护红线区内,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上述的法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见附图 15 示。综上,项目不属于生态、大气、水环境管制区,项目与广州市城
10、市环境3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4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 项目与(穗府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汇总表序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84个, 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1 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07个,主要为人口集中、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46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 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增城经济 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环
11、境 管 控 单 元 编 码 : ZH44011820004) ,不属于生 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 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1- 1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产业 1-2 企业生产过程会排放少量 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外排的生 活污水和冷却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心城区净水厂 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1-3 企业产品和生产工艺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中淘 汰及禁止范围。1-4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生 产车间布局紧凑合理,功能明 确,细分成品区、生产区,便 于工厂生产,运输管理。1-5 本项目不属于效益低、能 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 和落后生产能力的
12、企业。1-6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 境质量现状达标区,生产过程 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1- 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清 洁生产水平高的汽车及新能源汽车 制造、汽车零部件、显示面板、电子 元器件、半导体材料、芯片设计、制 造、封装、测试、总部经济、科技研 发、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再生 医学、现代中药研发、医学检验检测、 健康管理等相关产业。符合21-2.【产业/限制类】开发区用地范围 内距离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1 公里的区域,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 区 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 域 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环境
13、敏 布 感区域。局 1-3.【产业/综合类】新建项目应符合 管 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控 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 地方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 等要求。1-4.【产业/综合类】科学规划功能布 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 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 新型城镇化发展。1-5.【产业/综合类】现有不符合产业 规划、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 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 出或关停。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 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4345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 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能 源 资 源 利 用2- 1.【水资源/综合类】提
14、高园区水资 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和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率。 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 地资源利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 业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 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加强产 城融合。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 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 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2- 1 本项目主要消化水电资源, 冷却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电能由市政供电,区域 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 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 当地资源利用上限。2-2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2-3 项目主要消耗水、 电,项 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 管理、废物回收利用等方面采
15、 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 能、降耗减污”。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综合类】园区内所有企业自 建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建立 水环境管理档案“ 一园一档”。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汽车制 造、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等 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鼓励园区 建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涂装 工序,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提高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涉VOCs重点 企业按“ 一企一方案”原则,对本企业 生产现状、VOCs产排污状况及治理 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VOCs整治 方案。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
16、求,开发区内 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进入 污水处理厂系统工程的废水量需控 制5.46万吨/天以内,大气污染物SO2 排放量不高于100吨/年。当园区环境 目标、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以及水 文、气象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 动态调整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结合 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修编或者跟踪评 价对区域能够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 量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关总量 管控要求。3- 1.项目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定期更换的冷却水通 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3-2.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挤 出废气、生产异味收集后经两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3-3.
17、项目 VOCs 排放量由广州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采用 两倍削减替代。环 境 风 险 防 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 政府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 域环境风险评估和区域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事故有毒 有害气体预警预报机制,建设园区环 境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园 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4- 1 、4-2 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 要求做好环境风险及环境应急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 急体系和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并在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4-3 项目厂区地面均已硬底化,54-2.【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运 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他
18、存 在环境风险的入园企业,应根据要求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避免 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 壤等环境介质。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 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 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厂区已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消 防栓、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 危废仓符合防风、防雨、防晒、 防渗等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市“三线一单”要求。5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 2020
19、71 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相符性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编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 结 论1全省 总体 管控 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 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境质量改善要求。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贯彻落实“节水优 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 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 以节约用水扩大发 展空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 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 性有机物)总量控制,超过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的区域,
20、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 染物实施减量替代。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 禁止在地表水 、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 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 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 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 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 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区域的大气、地表水环 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均属于达 标区。项目生产所用冷却水使用过 程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 后定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 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中心城区净水厂处理,水污染 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中心城 区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不再另设水污染总量控制指 标
21、。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有机废 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2 核(一) 带(一) 区(”)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 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 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未使用高挥发性原辅材料。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和冷却 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符合6区域 管控 要求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 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 高工业用水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以臭氧生成潜 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 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心城区处理厂集中处理,不
22、设 排污口。挤出的非甲烷总烃废 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可达标排放。3生态 保护 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 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 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 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 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 为活动。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见附图15。符合4环境 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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