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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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编制单位: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十一月概 述一、建设项目特点1、现有工程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创建于1958年,现址位于贵港市建设中路29号。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是贵港市区仅有的一所中西医三级甲等医院。19582021年运营期间,医院总占地10.5亩,已建设住院、门诊、住宅、办公等医疗及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约21782.9m2,主要建设有1栋11层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1栋6层医技楼、1栋4层行政办公楼、1栋6层住宅楼、1栋4层住宅楼、一栋4层制剂病理科楼、1栋3层药学楼、1栋4层食堂楼、1栋10
2、层门诊住院综合楼,设置病床303张,开放病床450多张,年门诊量达26万多人次,住院达1万多人次。2005年,医院因发展扩建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医院于2005年7月委托贵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2005年9月12日由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环管200536号)(详见附件4),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在拆除原1号职工住宅楼地址上扩建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并在原有的污水治理工程上追加投资28.6万元扩改及增设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的排污管道。2008
3、年8月,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工程扩改完成,并投入试运行。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于2009年5月委托贵港市环境环境监测站编制了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门诊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备案文号为贵环监字2009第03号)(详见附件4)。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于2020年7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编号为124508004993731557001W(详见附件4)。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现有工程产生的“三废”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及生活垃圾暂存间臭气、中药煎煮异味、医院消毒水异味、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废气,生活污
4、水、医疗废水等综合医疗废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中药药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废,空调机组、进出车辆噪声及患者就诊生活噪声等噪声。本次评价对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现有工程污染排放情况进行了评价分析,医院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基于医院发展需要,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拟投资102566.54万元,另辟新址建设新院区并进行整体搬迁。新院区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郁林路与和平北路交汇处东北角,新院区建设完成后医院旧址的原有工程进行整体搬迁至新院区,现有占地及建筑物交由政府部门统筹安排处置。搬迁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下文介
5、绍。2、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本次评价项目)经过多年的发展,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虽然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取得了较大发展与成就,但作为贵港市区仅有的一所中西医三级甲等医院,其医疗服务的发展与现有的医疗设施仍不相适应,面临较大发展困境:一是医院占地面积仅为10.5亩,发展空间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最大瓶颈。二是医院业务用房非常紧张,就医环境经多方努力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一些必备学科无法开展,同时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二级学科也无法发展,导致部分医疗业务发展严重滞后,
6、制约了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在现如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社会背景下,医院本应充分发挥自身中西医结合方法的优势积极进行相关探索,以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特别是疫病防治能力,然而院区没有更多的空间可供发挥,严重制约了相关研究业务的开展。因此,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提出本项目,拟另辟新址建设新院区并进行整体搬迁,着力改善医院硬件设施,提升医院服务能力,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助力,为贵港市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专业且完善的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本项目位于贵港市郁林路与和平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地理坐标为1093641.913E,23743.438N),总投资102566.54万元,规划设置病床位数7
7、98床,规划用地面积53112.39m2,折合约79.669亩。总建筑面积为131363.3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001.68m2,地下建筑面积24361.67m2),建筑总占地面积为14691.41m2,建设内容包括1栋门急诊住院综合楼、1栋制剂楼、1栋高压氧舱、1栋后勤中心、1栋附属用房、连廊、地下室等建筑及附属污水处理站、围墙、大门、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接纳年门诊量达45万多人次,日门(急)诊量为1233人次。本项目为非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施工期以施工扬尘、噪声污染为主。运营期,项目以医疗废水、医疗废物污染为主。本项目设置有放射科,须建设单位另行委托有相应
8、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放射性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另行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环评报告书不对项目的X光机、核磁共振等的辐射影响进行评价。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环评工作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踏勘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
9、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要求进行,工作程序详见下图。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贵港市郁林路与和平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属于中心城区内,项目拟建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政府未正式公告,相关资料仍处于保密阶段,本次环评时根据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和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以及与国土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沟通对接,已明确本项目建设范围不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
10、划定方案中划定的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根据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2012年)及其图件,本项目位于贵港中心城市功能区,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另外,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要求及其图件,贵港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36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
11、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24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5个。本项目位于城镇中心城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符合贵港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下表:表1 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红线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
12、。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要求。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冶炼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污染项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等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规划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开展清理整顿。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要求。3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且符合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要求。4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
13、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且符合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要求。5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环境质量达标。2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14、达标后委托污水处理厂专管治理,不设置总量,符合要求。3推动实施火电、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要求。4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符合要求。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对固废进行管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要求。6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
15、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善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VOCs收集系统,控制VOCs排放强度。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7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粵桂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平南县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时监控。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委托污水处理厂专管治理,符合要求。8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确保
16、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委托污水处理厂专管治理,符合要求。9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委托污水处理厂专管治理,符合要求。10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效果,防止渗滤液的泄漏和直排,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位于贵港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饮用水水源
17、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已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符合要求。3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待批复后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符合要求4加强西江
18、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估。加强西江干流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流域综合防治体系。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对区域环境风险较小,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本项目用水由贵港市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水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不涉及地下水资源开采。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
19、已取得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明确项目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符合用地要求。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不做评价。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不做评价。5能源资源: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大力发
20、展清洁低碳能源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贵港“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和贵港江南水电站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不做评价。(2)资源利用上限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药品、电和水等,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能源消耗量较少,项目能源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中,SO2和NO2的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可同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
21、O2和NO2的年评价达标;PM10和PM2.5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可同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和PM2.5年评价达标;项目区域氨、硫化氢小时浓度达到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尚无环境质量标准,仅列出现状监测背景值。本次监测,臭气浓度值均低于检出限。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根据估算,本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极小,基本不改变环境质量现状,废气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不会使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出现明显变化,满足环境质量
22、底线要求。根据广西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1年8月贵港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月报郁江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郁江2021年8月火电厂监测断面监测水质现状为类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的综合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以及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设计综合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郁江,不会造成地表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变化。由监测结果可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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