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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834 号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二 O 二 O 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 11.1 项目由来11.2 评价工作程序51.3 项目可行性分析61.4 项目的特点及主要环境问题 141.5 评价结论17第二章 总则 182.1 编制依据182.2 评价的目的和原则202.3 环境功能区划212.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302.5 环境评价标准312.6 评价工作等级382.7 评价范围532.8 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目标 592.9 评价重点61第三章 工程分
2、析643.1 项目概况64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833.3 物料、水平衡913.4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113.5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113.6 清洁生产126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64.1 自然环境概况1264.2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304.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394.4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454.5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504.6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524.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594.8 项目区域污染源160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64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64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65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
3、其可行性论证2546.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54I6.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566.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666.4 噪声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696.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70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737.1 环保费用估算273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737.3 项目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 2747.4 结论276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2778.1 环境管理2778.2 监测计划2788.3 污染物排放清单2808.4 规范化排污口2828.5 总量控制283第九章 结论 2859.1 项目概况2859.2 项目
4、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859.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879.4 环境保护防治措施结论2909.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919.6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291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292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2929.9 综合结论292II附件:附件 1 监测报告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经促局复函附件 4 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 5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索引附表:附件 1 大气自查表附件 2 地表水自查表附件 3 环境风险自查表附件 4 土壤自查表附表 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由来新材料技术、生物
5、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一起被誉为拉动二十一世纪技术革新的“三驾马车” ,其中无机非金属新型材料的研究开发更是一日千里,各种新材料应运而生。氧化锆(ZrO2 )由于具有优良的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等特性, 使其迅速成为一 种结构和功能材料的重要原料。但由于氧化锆具有立方相、四方相和单斜相 3 种晶体结 构, 它们分别在 2643 K 以上、 14432643 K 之间和小于 1443 K 温度范围内稳定, 当氧 化锆由四方相转化为单斜相的相变时, 伴随有 5%的剪切应力产生及 8%的体积膨胀。因此,氧化锆在加热后降温中,会因这一相变产生体积膨胀,导致其断裂韧性较差。研究发现, 将氧化锆晶体尺寸减至纳米
6、级别, 或通过适量掺杂金属阳离子(如 Y3+、 Mg2+等),可使氧化锆在常温下仍保持四方相(甚至立方相)结构,从而解决氧化锆材料在温度变化引起的体积效应问题。经大量试验研究, 钇稳定氧化锆(YSZ)的性能优越, 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其制备方法较多,包括预烧结法、机械混合法、包裹沉淀法、共沉淀法、水热分解法等。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钇稳定氧化锆(YSZ)新材料开发的企业, 其在钇稳定氧化锆领域通过革命性工艺突破当前材料制备技术瓶颈, 采用共沉淀法同时 控制较优温度及压力, 成功实现可量产、结晶率高的纳米级钇稳定氧化锆生产技术。为 此,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7、工业园区明二路 69 号之一厂 房(中心经纬坐标为: E 112.687993, N 22.869055) 投资建设“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下称“本项目”),用于高性能钇稳定氧化锆材料的生产。本项目拟采用共沉淀法, 使用氧氯化锆、硫酸锆、氯化钇及氢氧化钠为原料, 通过 调节氧氯化锆、硫酸锆及氯化钇的摩尔比制备纳米级别(40 50nm)的钇稳定氧化锆 (YSZ)。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压滤机、窑炉、球磨机及造粒塔等,主要生产环节包括混合、 共沉淀、压滤水洗、煅烧、球磨、造粒等。此外根据市场需求,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同时生产低损耗微波介质材料, 供 5G 通讯器件使用,主要
8、生产工艺包括球磨、灼烧、造粒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搅拌罐、球磨机、灼烧炉、造粒机等。1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规划,本项目总投资 2200 万元,年产钇稳定氧化锆产品约为 300 吨、低损耗微波介质材料为 1000 吨。从行业类别上看, 本项目属于无机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 YSZ 生产工艺包括共沉淀及高温氧化,该过程为化学反应过程。根据建 设项目环
9、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及 2018 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十五、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 项“基本化学原料制造; 农药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水处理剂等制造” 中“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的项目, 因此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受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成立了环评项目组, 在现场踏勘和研读有关资料、文件 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法律法
10、规、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本环境影 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后, 将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2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图例本项目0 3.6km1.8比例尺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3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图例 项目位置比例尺 0 330m165图 1.1-2 项目卫星位置图4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评价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 分析
11、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详细编制流程见图 1.2- 1。图 1.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5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项目可行性分析1.3.1 政策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主要进行钇稳定氧化锆及微波介质材料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中“十一 石化化工- 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 剂和新型热熔胶, 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 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 剂和助剂, 纳米材料, 功能性膜材料,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2)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
12、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所列范围。(3)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所列。(4)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 目录(试行)的通知可知,项目所用盐酸属于其附件 3其他区域限制和控制危险化 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属于其划分的其他区域, 可 以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经营列入其他区域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 3)的化学品;本项目所用原料、产品等不涉及列入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 1)。因此, 项目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文
13、件要求。(5)根据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规定进行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第十四条 禁止在规划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包括化工园区)外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但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港口(铁路、 航空) 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除外。项目生产过程需使用盐酸, 使用情况符合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的规定;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 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 因此项目符合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6
14、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1.3.2 环保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 21 次会 议审议通过) 指出广东省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强产业生态化建设, 重点加快电力、石油化工、钢铁、非金属矿物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和纺织印染等 6 个重污染行业的生态化转型。本项目为无机化工企业, 生产环节较少, 污染物排放量较少, 不属于污染排放量大 的项目, 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污染物产生量较少, 污染防治措施先进, 污染物排放 量较小, 同时对生产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措施, 废气
15、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对周围 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产业生态化建设。(2)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严格控制区内不得进行 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开发活动的要求,积极引导重点行业和重大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石化、钢铁、火电等项目向环境容量相对充足的东西沿海地区布局。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要求: “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生产全过程实施 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和净化处理,净化率大于 90% 。”本项目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对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由“生物法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净化效率能达到
16、90%。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不属于生态严格控制区; 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废气 污染物为粉尘, 不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排, 因此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3)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全 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 制造等化工行业 VOCs 减排,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 不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排, 粉尘废气 经有效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废气排放达标,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17、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的相关要求。(4)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7-2020),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岸 线 1 公里敏感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重污染项目, 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7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工业园区明二路 69 号之一厂房, 属明城镇工业聚 集区, 不在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岸线 1 公里敏感区范围内, 项目属于无机精细 化工, 生产过程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符
18、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7-2020)的要求。(5)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 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能源为电, 本项目属于化学制品制造的范畴, 不属于新建、扩建以上大气重污染项目,符合要求。(6)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地级以上建成区严格 限制建设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 VOCS 排放项目,新建石油化工、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 、“珠三角地区禁
19、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或者企 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 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 目。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一下燃煤锅炉”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工业园区明二路 69 号之一厂房,使用能源为电,本项目属于无机精细化工的范畴, 所在区域为明城镇工业园, 因此项目符合“入园进区” 要求; 项目主要产品为钇稳定氧化锆、微波介质材料等无机金属氧化物, 生产过程不涉 及
2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使用及产生, 符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相关要求。(7)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8 号),“加强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污染总量减排:强化纺织业污染 整治;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污染整治;加强金属制品业及其他行业污染整 治” 、“强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划定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加 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为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在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或其他燃用设施
21、(包括炉窑),8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将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依法予以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水洗废水采用“ 中和+微滤+纳滤+RO 反渗透+ 蒸发”处理工艺, RO 膜出水回用至纯水水洗工序;滤液采用“ 中和+微滤+纳滤+蒸发”处 理工艺, 纳滤膜出水回用至物料溶解工序, 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 仅为员工生活污水, 该部分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排入高明区明城污水处理厂进 一步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各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 不需要使用
22、柴油、天然气等燃料; 项 目生产过程无 SO2 、NOx 及 VOCs 等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少量粉尘,经有效收集处 理, 尾气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划。(8)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纲要的通知(佛府2003130号)的有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生态保护区,属 I1 高明中西部森林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区是提供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基地, 具有调控和保障作用。主要包括高明 中西部森林功能区, 含高明的合水、更楼、杨梅、明城、新圩五镇; 三水北部水源涵养 功能区, 含逢口农场、大塘镇的西部(
23、原六和镇) 和横山涡农场。该区的工作重点是加 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高标准建设自然保护区; 依托资源和环境条件, 加强资源型产业的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发展的规模和人口密度,禁止一切生态破坏活动。本项目为无机化工企业, 生产环节较少, 污染物排放量较少, 不属于污染排放量大 的项目, 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污染物产生量较少, 污染防治措施先进, 污染物排放 量较小, 同时对生产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措施, 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对周围 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纲要的通知(佛府2003130 号) 的要求。(9)
24、根据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规划可知,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产业发展 保护区内, 用地为产业用地; 根据高明区分区规划(20142020)可知, 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10)高明区明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位于高明区明城镇工业园区明二路 69 号之一厂房, 根据图 1.3-2 可知, 项目用 地为城镇建设用地, 根据企业提供土地证可知, 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 因此符合用地要求。9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化工园区规划位置关系经查,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化工园区, 属于其中的明城镇危化专区, 该专区东至城六路、西至高明
25、大道(广明高速周田收费站)、南至高明大道、北至广明 高速, 总用地约为 4000 亩(即 267 万 m2),见图 1.3-3。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化工企业“入园入区”要求,选址具有可行性。10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例 工业用地 本项目比例尺1:2km图 1.3-1 高明区分区规划(20142020)11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图 1.3-2 项目与高明区明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示意图12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图 1.3-3 项目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化工园区位置关系图13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26、告书(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不得开工建设;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对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 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
27、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未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未针对项目原有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现阶段处于规划及环评申报阶段, 未开工建设, 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依法委托我司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环评调
28、查、预测及分析, 在采用本环评报告提出的 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 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所列明不予批准的情况。14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 项目的特点及主要环境问题1.4.1 项目的特点1、工艺特点本项目产品为钇稳定氧化锆, 项目生产工艺上, 摒弃了国内传统的氨水沉淀法, 采用氢氧化钠共沉淀法,其主要优点体现在如下几点:(1)pH 值高,沉淀更完全,滤液基本不残留锆离子及钇离子;(2)生成产品结晶度高,原晶粒径小,能做到真正的纳米粉体;(3、反应 pH 值高,使氧化钇均匀固溶到氧化锆晶胞中,形成稳定的固溶体;(4)生产过程中不适用氨水
29、,避免了氨气及氨氮废水的产生,优化了操作环境。2、环境影响从行业类别来看, 本项目属于无机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 生产环节较少, 主要包括 混合、 共沉淀、压滤水洗、煅烧、球磨、造粒等。项目所用原料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 过程反应较简单, 不涉及剧烈反应, 项目技术含量主要体现在生产过程时间、温度及压 力的控制;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滤液和水洗废水, 滤液采用中和-微滤-纳滤-蒸发结晶处理 工艺,水洗废水采用中和-微滤-纳滤-RO 反渗透-蒸发结晶工艺, 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回收晶体作为副产品, 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主要环境的影响包括少量工艺废气(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和物料存储及生产
30、过程的环境风险等。建设单位依据本环评报告要求, 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则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环境可行性。1.4.2 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工业园区明二路 69 号之一厂房,租用已建成的厂 房进行生产,项目本身无需进行基础开挖等土建工程, 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车间机械设备 的搬运、安装以及现场清理。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搬运各类机械设备及安装产 生的噪声及内部装修产生的少量废气、固废。项目施工环节主要是噪声影响, 施工期产 生的噪声值在 6595dB(A)之间, 建议施工时间在 8:0012:00 ,14:0020:00,其余时间禁止施工。项目建筑垃
31、圾运往指定场所, 由于时间较为短暂,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5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3 营运期环境影响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化工行业, 生产钇稳定氧化锆及低损耗微波介质材料, 主要生产工序包括 混合、 共沉淀、压滤水洗、煅烧、球磨、造粒等。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废气: 主要为造粒粉尘(含锆及其化合物)、盐酸酸雾、投料粉尘及混合粉尘等。(2)废水:主要为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盐水、反应后压滤工序产生的滤液、水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3)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滤膜、过滤杂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及员工
32、生活垃圾等。(4)噪声:主要为项目搅拌机、喷雾塔、砂磨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2、采取的措施(1)废气:本项目造粒粉尘经造粒设备自带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经 15m 高 1#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拟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 尾气与造粒粉尘尾气一并经 1#排气 筒排放; 盐酸中和过程在加盖槽内进行, 同时将盐酸采用管道泵入液面以下, 可大大减 少盐酸酸雾产生, 少量产生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混合粉尘产生量较少, 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废水:水洗废水采用“ 中和+微滤+纳滤+RO 反渗透+蒸发”处理工艺, RO 膜出水回用至纯 水水洗工序;滤液采用“ 中和+微滤+纳滤+蒸发”处
33、理工艺,纳滤膜出水回用至物料溶解工序,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废水低温蒸发过程得到的结晶盐作为副产品外售。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含盐水含盐量较低, 属于清净下水, 拟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 网;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纳入明城污水处理厂进一 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和广东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陶筑围涌。(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不大,16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厂界噪声能达
34、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可利用的一般固废通过外销或供应商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1.5 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项目平面布局 合理。项目运行期间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 防治措施,可将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 依据本报告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 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定期监测, 确保污染防治设
35、施稳定达标运行, 则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7第二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修正;(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
3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正;(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修正;(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修正。2.1.2 全国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 2018 年 4 月28 日修订;(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
37、务院令第 645 号),2013 年 7 月 12 日施行;(5)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6)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7)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8)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9)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10)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18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12) 市场准
38、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1.3 地方法规、规划及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粤府令第 134 号,2009 年 5 月 1 日);(3)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 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2017 年 5 月 31 日;(5)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粤府 200635 号),2006 年 4月 4 日;
39、(6)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2016 年 9 月 22 日;(7)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的决议;(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02 号);(9)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745 号, 2017 年 12 月 26 日);(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8 号)(1
40、1)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 号);(12) 佛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两年行动(2019-2020 年)(佛府办20199号);(13)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925 号)19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41、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第 43 号);(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10)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1)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0-2012);(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42、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1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2.1.5 项目有关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内容、厂区布置、环保工程设计等资料;(2)项目委托书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及图件等。2.2 评价的目的和原则2.2.1 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建设项目主要排污数据的调查, 获得建设地区的现 状情况及基础数据, 包括评价区域有关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地理环境现状等; 预 测项目建设期间及投产以后的环境影响: 包括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和环境风险等; 寻 求可行的预防和减少污染的对策和措施, 从经济、社
43、会、环境方面综合考虑, 协调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达到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0佛山市坤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 优化项目建设, 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 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 根据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 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 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3 环境功能区划2.3.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工业园区明二路 69 号之一厂房,所在区域属高明区 明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 现阶段污水管网已铺设完善。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纳入高明区明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排至陶筑围涌,汇入高明河(明城敬老院至三洲新桥段)。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高明河(明城敬老院 至三洲新桥段)为 II 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水质 标准;陶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