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隆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炉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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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意见修改对照表序号意见修改情况1完善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已补充,详见概述部分PXIIXIV2完善工业集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已补充,详见述部分PIXX3完善相关编制依据已补充,详见P3-54补充项目外排生活污水执行标准已补充,详见P16-175核实大气环境评价等级计算参数已核实,详见P19-206核实完善项目工程组成已核实修改,详见P41-437核实设备表已核实修改,详见P55-568完善项目总平布置说明已补充,详见P56-579补充物料输送方式、选矿各生产环节废水分质处理说明,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已补充,详见P59-6310完善选矿用水、废水产生计算依据,完善水平衡,核
2、实废水产生量已补充修改,详见P66-7211补充说明物料平衡计算依据,完善物料平衡已补充,详见P7712完善废气污染源分析及达标分析结论已补充,详见P97-9913根据HJ2.4-2021声环境评价导则完善噪声源分析已补充修改,详见P110-111、P240-24114完善固体废物产生及堆存、处置措施分析已补充,详见P112、P116-11715根据核实的废气污染源强完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完善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已补充修改,详见P211-21616核实完善地下水评价因子;补充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及敏感性调查;核实完善地下水超标原因分析 已补充修改,详见172-178、P18217完善地
3、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评价区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边界特征完善地下水污染途径、范围分析;补充地下水预测水文地质参数取值依据及参数来源说明,完善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已补充修改,详见P228-230、P235-23718完善无组织废气抑尘措施可行性分析已补充修改,详见P280-28119完善选矿废水分质处理措施、回用环节及可行性分析已补充修改,详见P282-28520完善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可行性分析已补充,详见P285-28621完善生产事故环境风险废水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已补充,详见P28622完善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根据原料、产品属性完善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防渗措施及要求已补充,详见
4、P290-29123补充河池大金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完善项目尾渣、选矿回水沉淀池底泥依托其处置的可行性分析已补充,详见P29524完善环境风险措施分析已补充,详见P263-26425完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已补充修改,详见P34426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已修改,详见相关附图附件27根据专家、部门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其余修改内容详见文中标红下划线部分注:文中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炉渣建设项目 概述概述一、项目由来为利用好河池市丰富的有色金属资源,河池市大力发展有色冶炼行业,河池市政府出资45亿元打造市内三大有色金属冶炼产业园,分别为新材料生产基地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
5、园区、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大任产业园区。由于园区配套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企业偏少,尤其是回转窑渣综合回收利用企业。河池市境内企业目前将部分回转窑渣卖给水泥厂,其余大部分堆存,其中的有价元素铁、铜、银、锌等大量流失,有价金属回收利用率低,造成有色金属、贵金属资源的极大浪费。如能将渣中铁、铜、银、锌进行分离,综合回收、资源再生利用,将能缓解冶炼企业的堆存压力,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为了积极响应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加快河池市有色金属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升级,提升河池市有色金属采选行业整
6、体水平,完善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生产链,河池市隆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建设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炉渣建设项目,利用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朗公司、南方公司)产生的回转窑渣作为原料,回收其中的碳、铁、铜、银和锌等有价元素,生产煤粉、铁粉、铜锌银混合粉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回转窑渣破碎筛分干磁选湿式球磨湿磁选浮选摇床浓缩、过滤。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年处理5万吨回转窑渣,产品规模为铁粉25000t/a,煤粉12500t/a,铜锌银混合粉2000t/a;二期年处理15万吨回转窑渣,产品规模为铁粉75000t/a,煤粉37500t/a,铜锌银混合粉6000t/a;项目完
7、全建成后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渣,产品规模为铁粉10万t/a,煤粉5万t/a,铜锌银混合粉8000t/a。河池市隆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建的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炉渣建设项目通过采用更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了企业生产率和生产规模,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有价元素铁、铜、银、锌等有价金属得到回收利用,有利于有色金属、贵金属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减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废渣产生量,将冶炼废渣“变废为宝”,推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废旧资源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新建项目购进先进的环保设施设备,产生的废水能做到分质分段回用,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通过采取
8、相应降噪措施后达到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二、建设项目特点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222.465,北纬243510.031,总占地面积为89.86亩(59906.7m2)。项目拟建设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渣资源综合回收生产线,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年处理5万吨,二期处理15万吨。项目以回转窑渣作为主要原料,回收其中的碳、铁、铜、银和锌等有价元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干选车间、球磨车间、磁选车间、浮选车间、摇床区、办公生活区、仓库机修区(含危废暂存间)、原料场、铁粉池、尾渣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回用系统等。本项目具体有如下特点:(1)本项目营运期
9、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和废物回收利用利用指标均较高,同时建设单位通过加大生产设备运行管理的研究,不断优化改进工艺设备,使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回收利用。(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干选车间粉尘以及原辅料,产品运输、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少量的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所用原料回转窑渣含水份通常7%左右,同时工程采用先进的密闭系统进行破碎筛分,破碎筛分粉尘逸散量很少。(3)项目建成运营后,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项目厂区内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项目原料破碎抑尘用水、原料堆场除尘用水、道路抑尘用水以及绿
10、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项目选矿废水采取分级分质分段处理,浮选工段尾水采用混合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尾渣池产生的渗滤液进入回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选矿过程;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降噪消声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及合理处置。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的有关规定,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为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
11、,项目利用南方公司、吉朗公司产生的回转窑渣作为原料进行破碎、球磨、磁选、浮选、重选等生产作业后最终得到煤粉、铁粉、铜锌银混合粉等产品。可参照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采选业,“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9.铁矿采选081;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以及“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照有关程序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2、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同时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在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进行影响预测与评价。在预测与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见图1。图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规定,河池市隆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炉渣建设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九、有色金属”中第3项“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1-451202-04-01-310561)。表0-1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性鼓励类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
14、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它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5)钨冶炼废渣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置本项目主要是利用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产生的回转窑渣作为原料,回收生产煤粉、铁粉、铜锌银混合粉等产品,可实现冶炼废渣的资源再生利用。符合(2)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的相符性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项目不在本目录的淘汰类、禁止类以及限制类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选址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15、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了“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项目利
16、用南方公司、吉朗公司产生的回转窑渣作为原料进行破碎、球磨、磁选、浮选、重选等生产作业后最终得到铁粉、煤粉、铜锌银混合粉等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的回收再利用,减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废渣产生量,将冶炼废渣“变废为宝”,推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废旧资源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综上,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所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相符。(2)与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5号),筛选了部分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划要求
17、如表0-2所示。表0-2 项目与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比对表序号规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与否1第三章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着力推行“生态”发展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高效循环利用能源资源,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1、根据现场调查,距离本项目最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花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6.0km。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项目与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
18、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相符。2、项目主要是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产生的回转窑渣作为原料,通过干选、磁选、浮选、重选等生产工艺回收生产铁粉、煤粉、铜锌银混合粉等产品,销售给冶炼企业作为原料及辅助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回收其中的有价元素。将冶炼废渣“变废为宝”,推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废旧资源再利用,选矿设备主要采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3、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产污环节为原料破碎工段,产生少量的粉尘废气,不产生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污染物。符合2第四章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能
19、源、交通结构调整优化,同向发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符合3第五章 坚持协同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成果,以PM2.5和O3协同治理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抓好污染天气应对,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2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2022年河池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PM2.5浓度达标,河池市环境空气容量良好。符合4第六章 巩固综合治理成效,保持水环境质量优良深入打好水污染
20、防治攻坚战,统筹兼顾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加强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治理,护饮水、保好水、治差水,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流域联防联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优良。项目建成运营后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厂区内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吸污车清运至五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选矿废水采取分级分质分段处理,浮选工段尾水采用混合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尾渣池产生的渗滤液进入回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选矿过程。项目通过采取以上废污水处理措施基本能达到无废水外排,故项目建成运营后
21、对区域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由表0-2可知,项目与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桂政办发2021145号)不冲突。(3)与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八部门,2022年1月27日)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八部门,2022年1月27日),筛选了部分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如表0-3所示。表0-3 项目与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比对表序号规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与否1加快工业固废规模化高效利用。推动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
22、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着力提升工业固废在生产纤维材料、微晶玻璃、超细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废基高性能混凝土、预制件、节能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水平。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本项目拟建设年处理20万吨回转窑渣资源综合回收工程,通过磁选、浮选、重选等生产工艺回收生产铁粉、煤粉、铜锌银混合粉等产品,销售给冶炼企业作为原料及辅助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回收其中的有价元素,可实现冶炼废渣的资源再生利用,并大幅降低废渣的堆存和转移量。符合2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实施废
23、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废旧手机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大型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塑料聚合加工等企业与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绿色加工配送中心。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再生资源领域小微企业入园进区。鼓励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低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鼓励建立生产企业自建、委托建设、合作共建等多方联动的产品规范化回收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冶炼废渣“变废为宝”,推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废旧资源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有利于降低广西工业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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