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溢丰达服装有限公司年产550万件针织服装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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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550万件针织服装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贵港市溢丰达服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所在地现状项目所在地现状项目北面项目东面项目南面项目西面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0六、结论42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及环保措施分布图附图3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5 贵港市生态红线图附图6 项目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7 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
2、分类图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 入园证明附件4 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6 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表2 大气环境导则自查表附表3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50万件针织服装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
3、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内,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了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的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基本情况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贵港市产业园区由三大分园区组成,分别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发展区,规划总控制面积为110.7km2。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项目选址于贵
4、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由两部分组成,核心组团规划范围:西起九凌东路,东至郁江上游西侧岸线,北起西环路,南至石卡纬五八路、石卡纬九路;大岭组团位于石卡镇南部,紧邻郁江,规划范围西起沙水西路,东至汶新路,北起卧龙北路、新平路,南至郁江上游北岸岸线。两部分规划总控制面积为53.8km2。(2) 园区产业定位贵港市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是: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立足自身优势,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把贵港市产业园区建设成为:西江经济带先进制造业基地;广西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贵港市产业综合
5、发展集聚区、产业转型提升新高地。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主要产业定位为形成以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信息制造业、现代物流等为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以科技研发、现代金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3)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石卡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石卡园区规划用水量为12万m3/d,规划污水量为7.5m3/d,污水厂远期处理规模达到7.5m3/d,占地面积为6.0hm2,现状已建成运营,日处理量规模达到6000m3/d,目前处理量为500m3/d,尚有5500m3/d的余量,进水水质要求为COD:300mg/L、SS:2000mg/L。产业园各片区
6、污水系统沿主干路敷设污水干管,结合地形尽可能按重力流规划,将污水收集后送至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划区污水干管为D600D1200的管道,支管为D400D600的管道,污水管道计算时坡度取3,在受地形限制处设置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属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所在地已有污水管网,项目具备接入条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石卡产业园区的工业用地内,符合园区用地要求,项目属于服装制造行业,不在园区禁止入园清单内,且项目获得了园区入园证明,详见附件3,故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种要求,且项目所在园区的基础设施完善,依托园区基础设施可行。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
7、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内,用地范围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现场调查,所在地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区、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脆弱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根据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项目所在地不在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5,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
8、838-2002)中的类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对区域地表水影响很小。建设项目四周场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项目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项目新鲜用水量为2250m3/a,用电量为150万kWh,项目原材料供应有保障,项目能源和原料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上文“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内容可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9、11 年本)(2013年修正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项目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且项目获得了园区入园证明,详见附件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项目不在贵港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同时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
10、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根据附图7,项目位于贵港市重点管控单元,根据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不在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防控等约束范围内。贵港市覃塘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详见表1-1。表1-1 贵港市覃塘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2在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调整或搬迁前,加强对现状的造船企业的监管,不得新建、扩建造船企业,在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搬迁后方可布局造船企
11、业。在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禁止布置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仓储项目。3严格限制水污染型企业入驻。4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5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布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周边均为生产厂房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
12、主管部门联网。2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3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的涂装车间采用集中自动调漆系统并密闭作业,喷漆室配备高效漆雾净化装置,烘干室等配备高效VOCs净化装置,各燃烧类处理设施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4在鲤鱼江水质改善前,必须严格控制石卡分园排水总量。5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6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
13、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三级活性炭处理,加强挥发性废气排放企业源头控制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2加强石卡分园企业的污染防渗措施。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标准厂房已建好,地面均做好硬化和防渗措施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14、、电或其他清洁能源。2工业园区实行统一供热,新项目不得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现有项目高污染燃料锅炉应逐步淘汰。在未完成淘汰之前,现有项目高污染燃料锅炉只能燃烧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项目不使用燃料,不使用锅炉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服饰制造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和淘汰类,同时不属于落后淘汰工艺及产能,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为环保材料,工艺先进,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故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3、 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内,项目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园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无医院、学校、
15、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项目选址合理。4、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租用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0000m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租用厂房共5层,12层为印花区、烘干区、缝制区、成品区,35层为原料堆放区、检测区、裁剪区。各生产厂房内部布置按照生产的工艺顺序进行布置,布置较为合理。5、饮用水水源地符合性分析石卡产业园现已建设自来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能力为2020年达到1万m3/d,2030年达到5万m3/d,目前供水能力为1000m3/d。水源为郁江,取水量约0.02m3/s,郁江最小流量270m3/s,该自来水厂取水量约为郁江流量的0.007%,目前郁江水资
16、源还有较多剩余开发容量,园区自来水厂下游约17km为泸湾江取水口,园区自来水厂的取水不会影响下游泸湾江的取水。(1)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郁江泸湾江水源地取水口位于郁江贵港市城区上游,位于浔郁平原中心位置,海拔较低。泸湾江取水口中心经、纬度分别为1093358、2336,在河流岸边取水,该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域长度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上游2000m,取水口下游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长度,约2.1km;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断面对岸点为中心,上游1400m至贵港航运枢纽上引航道入口处,下游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长度,约1.5km;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
17、没的区域(有防洪堤部分以防洪堤为边界);陆域范围:陆域沿岸长度等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河岸长度,陆域沿岸纵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于50m。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从上述划定的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沿河道向上游延伸约4000m至白沙村的河道水域长度,下游边界沿河道向下游延伸约400m至贵港航运枢纽大坝的河道水域长度,约4.4km,二级保护区河段还包括贵港航运枢纽上引航道河段,水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扩展到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不含一级保护区水域);陆域范围:陆域范围为陆域沿岸长度等于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长度,陆域沿
18、岸纵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于1000m。(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项目距离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为1.5km,不涉及贵港市市区水源保护区。(2)贵港市覃塘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贵港市覃塘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可知,覃塘区辖10个乡镇,其中覃塘区和蒙公乡共用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平龙水库,已一起划分保护区范围),三里镇和五里镇共用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甘道水库)。项目最近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项目距离约为3.6km,不涉及水源保护区。(3)项目与贵港市覃塘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系2020年开展了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
19、作,根据覃塘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石卡镇农村水源地共划分3个水源地,与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石卡镇下寨水井水源保护区,为地下水型,项目距离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为2.5km,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且位于项目下游。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性见表1-2。表1-2 无组织有机废气控制要求一览表工序控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含VOC产品的使用过程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作业中应采
20、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属于服饰制造,项目生产车间为半封闭车间,无法进行全封闭,采取在印花、闪烘等局部废气点设置收集措施,并排至三级活性炭进行处理满足要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废气收集措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进行,若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废气收集措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进行,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满足要求废气排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
21、kg/h时,应配置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点地区,排放速率低于3kg/h,但项目设置了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满足要求 4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及地点项目名称:年产550万件针织服装项目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项目属于十五、纺织服装、服饰业29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2,项目工艺涉及数码印花,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贵港市溢丰达服装有限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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