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评报告.doc
《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评报告.doc(24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评价单位: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三年四月 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概 述一、项目由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来存在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的难题,这些难题成为毛南族脱贫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生活饮水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饮水问题的解决不但从根源上拔除了限制环江县发展的根本问题,也为环江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虽然环江县解决了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的基本需求,但是供水水源单一、应急
2、和备用水源工程缺失,同时,环江县城区净水厂工艺陈旧,容易爆发水污染导致饮水安全问题。在此背景下,2021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加快城区备用水源项目落地的议案,2021年5月27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环江县城城区备用水源工程的立项进行了批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拟投资32475.73万元用于建设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2022年10月27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审批202270号文对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本项目工程规模确定为规划水平年2035年居民生活用水5万m3/d,年用水
3、量为1825万m3。以下庙水库、米洞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下庙水库供水规模为2-3万m3/d,米洞地下水水源供水规模为2-3万m3/d,其中下庙水库天然径流量不能满足每天2-3万m3的取水规模,需要通过清潭河进行补水,清潭河最大年引水量约为590万m3,最大月引水量为110万m3。本项目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跨思恩镇、大才乡,占地面积68.83hm2,拟于2024年1月底开工建设,2026年1月底竣工并投入运营,建设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站工程、输水管线工程、高位调蓄水池工程、净水厂工程等。取水泵站工程:建设两个取水泵站,包括下庙取水泵站:供水规模2-3万m3/d;米洞取水泵站:供水
4、规模2-3万m3/d。输水管线工程:输水管线按单管建设,由清潭河引水至下庙水库,再由下庙水库和米洞地下水取水点将原水泵送至净水厂,经净水厂处理的清水经输水管道跨大环江送至对岸的环江县中心城区,输水管线总长约17.17km,供水范围为中心城区。高位调蓄水池工程:位于米洞原水管线末端,建设一座方形水池,有效容积200m3,配套建设附属构筑物。净水工程:新建水厂包括智慧集成净水设备、清水池、加药间、加氯间、污泥叠加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以及配套的道路、绿化、消防工程。项目约1.7km清水输水管道用地穿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约1.8km米
5、洞输水管道用地涉及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无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品种。项目已取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选址的意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环发改审批202270号)、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正在同步编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本工程项目类别涉及“五十一、水利129、地下水
6、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新增供水规模、不改变供水对象的改建工程除外)”、“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五十一、水利126、引水工程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于2022年9月委托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开展了环境现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等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
7、求,编制了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建设项目特点(1)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供水规模为5万m3/d。以下庙水库、清潭河、米洞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其中下庙水库取水工程供水规模为2-3万m3/d,米洞取水工程供水规模为2-3万m3/d,下庙水库通过清潭河进行补水。清潭河最大年引水量约为590万m3,最大月引水量为110万m3。(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站工程、输水管线工程、高位调蓄水池工程、净水厂工程等。新建取水泵站2座(其中下庙取水泵站供水量约2-3万m3/d,米洞取水泵站供水量约2-3万m3/d)、多功能净水处理厂1座(总供水规模为5.0万
8、m3/d)、高位调蓄水池1座(有效容积200m3),输水线路总长17.17km以及机电设备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3)本项目约1.7km清水输水管道用地穿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约1.8km米洞输水管道用地涉及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在陆域生态红线范围内,“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允许建设的有限的人为活动。本项目属于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见附件3)。同时,
9、本项目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对自治区级以上森林公园规定的禁止建设行为,也不属于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编)中的禁止行为。(4)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期场地扬尘、机械废气等,采取洒水、设置施工围挡、车辆限速等防尘措施;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进行灌溉,不外排;基坑废水由抽水机抽出并于沉淀池静置后取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砂石料加工等其他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重复利用,然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取水口进行围堰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水体浑浊,应加强施工
10、管理,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管道穿越河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扰动河床底泥外露、泥浆收集池中污染物外溢可能污染水体,应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做好机械保养工作、泥浆池进行严格防渗。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石方全部运至弃渣场堆存,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并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绿化覆盖;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需按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5)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
11、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沉淀池排泥水、反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进入排水池沉淀后回用。少量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剂中和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浇灌,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包括污泥和废包装物,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物交由原供货商回收利用;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12、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等有关法律和规定,该项目建设前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五十一、水利126、引水工程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五十一、水利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新增供水规模、不改变供水对象的改
13、建工程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项目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的探勘、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结合本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及其它相关资料开展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等专题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完成了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供水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二、水利/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类别,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项目不属于广
14、西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池市环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环发改审批202270号),详见附件2。 2、与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编)相符性分析2008年1月广西区林业局以桂林用发20082号文批准建立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确立了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范围,包括八戒山和上阳两大片区,本项目约1.7km清水输水管道用地位于八戒山片区内。根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编)(林业局令42号 2019.09.22起施行)第十条 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珍贵景
15、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采伐森林公园的林木,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第十二条 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交纳有关费用。依前款规定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国有林地的,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清水管道输水工程临时用地占用到广西河池爱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范
16、围,该部分输水管道将沿着猫鼻岭路右侧、在边坡底部进行敷设,具体管线布置图见附图20,猫鼻岭路已获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具体见附件7),目前正在施工中(现状见照片页)。本项目清水管道采用埋地敷设的施工方式,施工范围控制在猫鼻岭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外扩临时用地。(本项目施工范围与猫鼻岭路红线范围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0-1)。其余工程(包括取水泵站、净水厂、高位调蓄水池等工程)临时用地和永久用地均位于该森林公园范围外。取土场、弃渣场等场地均设置在森林公园范围外。猫鼻岭道路建设单位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名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属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根据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一
17、体化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等工作会议纪要(见附件8),完成前期工作后,本项目建设单位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变更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与猫鼻岭路为同一业主。因此,本项目清水管道在猫鼻岭路用地范围内施工是可接受的。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采伐、毁坏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木。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等,施工废水和固废基本上都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经过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对森林公园的影响较小。此外,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单位对临时占地采取生态恢复等措施,这样一来,施工期对森林公园的影响很小。本项目属于供水项目,运营期输水管线不产生污染物
18、,对广西河池爱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基本没有影响。本项目与广西河池爱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0-1。3、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 与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审批原则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第二条 项目符合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协调,开发任务、供水范围及对象、调水规模、选址选线等工程主要内容总体满足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含供水)规划、工程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符合
19、“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相协调。充分考虑调出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调水量不得超出调出区水资源利用上限,受水区水资源配置与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项目符合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协调。本项目取水所在清潭河属于小型河流,未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含供水)规划、工程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规划环评等。项目符合“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工程调度合理,不超出
20、区域利用上线,具体见2.1.5章节。相符第三条 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和水库淹没原则上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内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保护要求相协调。本项目工程内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区域。仅有1.7km清水输水管道用地穿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约1.8km米洞输水管道用地涉及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其中,涉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爱山森林公园的区域属于科普教育区,不属于广西壮族
21、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编)中禁止占用的区域,因此,是符合的。相符第四条 项目调水和水库调蓄造成调出区取水枢纽下游水量减少和水文情势改变且带来不利影响的,在统筹考虑满足下游河道水生生态、水环境、景观、湿地等生态环境用水及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水总量和过程控制、输水线路或末端调蓄能力保障、生态流量泄放、生态(联合)调度等措施,明确了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监测设施以及管理措施等内容。针对水库下泄或调出低温水、泄洪造成的气体过饱和等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提出了分层取水、优化泄洪形式或调度方式、管理等措施。根据水质管理目标要求,提出了水
22、源区污染源治理、库底环境清理、污水处理等水质保障措施;兼顾城乡生活供水任务的,还提出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带等措施。清潭河、下庙水库水源点合计多年平均来水量为3476.8万m3/a,满足灌溉、渔业养殖用水量、下游生态流量后,剩余水量为3248万m3/a,能够满足本项目下庙取水泵站取水(最大取水量1095万m3/a),有足够的调蓄空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调水总量和过程控制、输水线路或末端调蓄能力保障、生态流量泄放、生态(联合)调度等措施,明确了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监测设施以及管理措施等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水库下泄或调出低温水、泄洪等。本项目根据水质管理目标要求,提出了水源区污染源治理、
23、库底环境清理、污水处理等水质保障措施;还提出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带等措施。相符第五条 根据输水线路水环境保护需求,提出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头治理、截污导流、河道清淤或建设隔离带等措施,保障输水水质达标。输水河湖具有航运、旅游等其他功能且可能对水质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不得影响输水水质的港口码头选址建设要求、制定限制或禁止运输的货物种类目录、船舶污染防治等水污染防范措施。为保护清潭河、下庙水库水环境,本次环评提出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头治理、截污导流、河道清淤或建设隔离带等措施,保障输水水质达标。清潭河、下庙水库均不具有航运、旅游等功能。相符第九条 项目对珍稀濒危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池市 县城 供水 一体化 备用 水源 工程 报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