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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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5l75m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8附表6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9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70附图 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71附图 3:项目周边敏感点示意图 72附图 4: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73附图 5:广州市生态环境
2、空间管控图74附图 6: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分布图 75附图 7: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分布图76附图 8: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图 77附图 9: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78附图 10:广州市黄埔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79附图 11: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位置关系图 80附图 12:项目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85附件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86附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7附件 3:租赁合同 88附件 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04附件 5:一期厂房验收合格证105附件 6:园区排水许可证 121附件 7:引用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122附件 8:
3、项目投资代码12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6 栋 201 室地理坐标(113 度 29 分 26.582 秒,23 度 9 分 13.913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其他(不产生试验废 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4、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319.2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各项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 1- 1。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及本项目对比说明专项设 置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 物质、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 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 VOCs 、臭气浓度,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5、录的污染物否1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否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 Q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取水主要为市政供水, 不设置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 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土壤、声不开展专项评价不开展专项评价否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
6、项目建设不涉及集中式饮用 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审批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文号: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6号、穗开管201838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査意见的复函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号:环审200438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6 栋 201 室,根据建设 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开规地(2008)37 号)(详
7、 见附件 5),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附图(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6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M1一类工业用2地 ”,用地性质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根据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一类用地(M1)范围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 隐患的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研发实验室,影响范围主要在实验室内, 即符合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因此本项目 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根据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8、)条文说明表3工业用地分类标准的内容,一类工业 企业废水排放应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 准。大气污染物排放应低于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二级标准 。噪声排放应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见下表所示。表1-2工业用地分类标准参照标准水大气噪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工业企业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1类声环境功 能区标准二类工业企业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2类声
9、环境功 能区标准三类工业企业高于二级标准高于二级标准高于2类声环境功 能区标准废水:本项目位于萝岗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依托园 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综合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 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灭菌锅更换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萝岗水质净 化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萝岗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该标准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废气:本项目主
10、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VOCs和臭气浓度。实验有机废气、消毒有机废气、发酵废气、细胞培养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3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VOCs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 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上述标准低于或等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一1996)二级标准。噪声:根据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噪声
11、源对厂界环 境贡献量最大值为44.3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9)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不超过55dB(A)。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一类工业用地的要求。2 、与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批复 单位: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文号:环审(2004)387 号),广 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由已开发建设但离散分布的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和东区、永和经济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 州科学城)和各区之间联系地带白云萝岗镇、天河区玉树村、黄埔区 比岗社区、黄陂农工商联和公司
12、、岭头农工商联和公司等联系整合而成,总面积为 213 平方公里。开发区在设施总体规划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国务 院和广东省对开发区清理整顿结果对开发区进行建设和管理。按照 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树立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的理念,根据开发区功能布局,做好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 规划,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做好入区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和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结合珠江流域水环境整 治规划,做好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废水治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厂、污 水管网和废水排放口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调整开发区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新增废水就近纳入各区的污水
13、处理厂进4行处理,广州科学城的污水纳入黄埔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开发 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应抓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 污水处理工艺应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和广州市能源结 构规划,做好开发区能源规划和空气污染控制规划,推行使用清洁能 源,调整开发区的能源结构。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逐步消除分 散的中、低架大气污染源。在东区、永和经济区、科学城实施集中供 热前。入区企业自建锅炉应采用清洁燃料。在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 推广使用天然气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入区建设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 工艺,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开发区大气
14、环境质量目标。按照“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开发区的各种固体废物。 结合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对开发区内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 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落实开发区危险废物和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的统一处理、处置途径。建立健全开发区各项环境管理 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排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开发区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管理现 代化水平。制定详细的生态及景观建设方案和环境功能区划。制定 帽峰山森林公园、萝岗香雪景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计划。环境功 能级别较高的区域,因遵循各区功能区划定位进行保护。加强开发区 的园林绿化工作
15、,提高区域绿化率。加强开发区人工景观规划设计和 建设,包括开发区滨海景观、绿化广场、建筑景观、交通路线等,体现开发区生态环境特色。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6 栋 201 室,租赁现有厂房建设研发实验室,不涉及土建施工。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综合废 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灭 菌锅更换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一并由市政管网排入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纳污水体为南岗河。5废气:本项目实验有机废气、消毒有机废气、发酵废气、细胞 培养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 V
16、OCs满足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噪声:本项目通过研发实验室的优化布局、减振、隔声等综合 治理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滤芯 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实验固废
17、、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开发区区域环评。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 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需许可准入类,故项目属于允许准入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要求。2 、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广州 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
18、附图(穗府埔国土规划审 20186 号),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开规 地(2008)37号),本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研发实验室,且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因6此,本项目建设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3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穗府20175号)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 源保护区等法定生态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 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 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退出。水源保护区等有广州
19、市现行相关地方性法 规要求的,遵循更高的管制要求。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4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 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本项目选址 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5,不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3)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全市范围内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本项 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6,不在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4)水
20、环境空间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划分4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 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本 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7,不在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关要求。4 、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7表1-3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粤府202071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 平方公里, 占全省
21、陆域国土面积的 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 25 49%。根据广州市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图(附图 4),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区内。相符资源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 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 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 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 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 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 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 产业结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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